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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发声:把“合理惩戒权”还给老师!

河南教师 2019-06-24


小编的话:
近日,人民网发表了一篇文章,标题为《赋予教师合理的教育惩戒权》。文中提到:现在,中小学教师以体罚为主要内容的惩戒权早已被取消、禁止,“戒尺在手,学生俯首”已成往事,这是现代文明进步的标志。但是,教学中的教导需要教育的秩序与教师的权威。没有惩戒,秩序和权威必然渐被消解。
老师该如何管学生?有媒体专门就此做了一项调查,结果显示:77.9%的受访者支持教师用适当的方式管学生,私下批评、适度当众批评和通知家长是接受度较高的方式。


严家出好儿,严师出高徒


中国人历来讲求“严家出好儿,严师出高徒”,“严”可谓是对师者的基本“人设”。漫漫人生路,道路多险阻,遇见一位负责任的好老师,实乃一大幸事。古今中外,那些在各自领域内有所作为的佼佼者,多有“严师”相伴。



在王羲之的鞭策下,王献之练字磨尽18缸水,终成书法名家;在福楼拜的严格要求下,莫泊桑苦练小说基本功,终成一代文豪;在华罗庚的朝督暮责下,陈景润潜心钻研,终成数学大家……师者的严格,增强了学生的自制力,也释放了学生的潜能,所谓“新竹高于旧竹枝,全凭老干为扶持”。


严是爱,宽是害


反观当下,我们的校园教育似乎正患上一种“软骨病”:对学生罚站不敢罚久,批评不敢说重;只要家长一来闹,学校多半处于弱势,接着老师被要求写检讨、扣工资……现在,甚至连“老师管学生”这样天经地义的事都要搞个调查来寻求舆论“支撑”,足可见问题的严重性。



俗话说“严是爱,宽是害”,在教育上宽容放纵,只能让孩子愈发放飞自我。一方面,家中的“小皇帝”“小公主”倘若在学校还不受管,势必愈发乖张任性;另一方面,学生如同树苗,如果没有必要的惩戒示其规矩和底线,极易长成“歪脖子树”。


校园教育的“软骨病”,看似是对孩子的“呵护有加”,实则是另一种不负责任。


教不严,师之惰


管学生,是老师的权利,更是义务,“不了解惩戒,老师就放弃了一部分自己应尽的职责”。


可现实中,老师一而再、再而三地放下手中“戒尺”,化身不得罪学生的“好好先生”,显然有着更深刻的社会原因。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学生和老师之间、家长和学校之间的相互不信任。


一些家长对孩子溺爱,以至于养成了“玻璃心”:似乎自家的孩子谁也碰不得、说不得,语气稍重就是“变相体罚”。家长杯弓蛇影,老师如履薄冰,这种信任感建立不起来,管学生就会成为一种心理负担,成为老师“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无奈借口。


惩戒要有尺度、温度、限度


惩戒是人生成长中的一味良药,它可以使人清醒,在歧途上止步。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


对教师而言,主要是把握惩戒的尺度与方法,明确惩戒的目的是使学生健康成长,而不是泄私愤。惩戒应以良知为前提,以信任为基础,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的,给予学生幸福快乐的生活。 


首先,惩戒应注意“尺度”。作为一种教育手段,惩戒的对象是未成年人,因此,在进行惩戒教育时一定要注意尺度,切忌因一时冲动导致“惩戒过度”,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如何把握惩戒的尺度呢?我们可以借鉴国外一些有效的惩戒经验。 


老师与学生上演“互扇耳光”戏码


其次,惩戒应带有“温度”。苏霍姆林斯基说过,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惩戒,作为诸多教育手段中的一种,要想真正实现最终的教育目的,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是爱。真正有效的惩戒教育,不仅要有严格的 “尺度”,更要有适宜的“温度”。单一的“物理惩戒”除了粗暴地给被惩戒者带来肉体上的痛苦,还极有可能在他们的内心播下仇恨的种子,这无疑与我们的教育初衷背道而驰。


因此,教师对学生进行惩戒教育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要超过尺度;二是惩戒结束后,必须做好关心、沟通工作,尽可能让学生感受到老师的良苦用心。也就是说,在实施惩戒教育时,不仅要让学生明白受到惩戒的原因,更要让学生明白老师实施惩戒教育的根本目的,努力使惩戒实现教育效果的最大化。 


除此之外,惩戒必须设定“限度”。相对于其他教育手段,惩戒教育其实是一种“非常规”的方法。作为“非常规”的教育手段,其使用自然应受到一定的限制。从适用对象上看,应该进行一定的筛选,也就是说,不是每一位学生都能够接受惩戒这种教育手段。


教育不能“一味发糖”,也不能仅是“辞严色厉”,摒弃这两种极端思维后,或许还有一条“中间道路”,那就是把“合理惩戒权”还给老师。


保证老师“戒尺拿得稳,腰杆挺得直”,加强师生、家校之间的信任感,应成为整个社会努力的方向。


如何把握好惩戒的“度”?您有什么样的经历或看法,欢迎在本条微信下留言与大家探讨。


来源:北京日报(ID:Beijing_Da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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