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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来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程序有所调整...

百妹 顺德政务百事通 2022-06-0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于2021年元旦起实施
根据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
民政部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了调整
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
调整后的离婚登记程序包括
申请、初审、冷静期、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具体办事指引如下↓↓


内地居民离婚登记办事指南


01

服务对象



双方或一方常住户口在本市的男女办理离婚登记。


02

办理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5、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03

所需资料









(上下滑动查看内容)


04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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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可查看大图


05

预约方式


1、可登录“广东民政婚姻网上预约系统”预约办理;2、微信关注“佛山民政”、“广东民政”预约办理;3、微信小程序搜索:粤省事预约办理。

备注:

首次申请办理,选择“离婚登记申请”进行预约办理;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正式申请办理离婚,选择“离婚登记”进行预约办理。


06

办事地址


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婚姻登记处地址:
顺德区大良街道华侨城欢乐海岸PLUS  玫瑰广场 1 栋 103 号铺(摩天轮旁) 

咨询电话:
0757-226013140757-22611314



其他说明:离婚登记完成后,婚姻登记机关将不予受理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申请(包括变更子女姓名、子女抚养权、房产地址、房产所有权、债权债务安排等内容);如双方当事人确需重新签订《离婚协议书》,可到公证机关对新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或向法院提出申请变更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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