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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顺德市民!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了!
另外,《通知》也明确要求:
实行计件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那么,对于没有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该怎么办?
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一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视情节轻重,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就一定要加工资呢?
不一定,如果用人单位约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最低工资标准,则调整后相关待遇相对调整,但正常工作时间工资高于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则用人单位无需调整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