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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失业保险啦!
灵活就业人员
可以参加失业保险啦!
全国首个
新业态从业等灵活就业人员
参加失业保险的政策
自2022年1月1日起
在佛山市试点!
👇下面带你解读试点政策👇
适用人员
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我省从业的下列人员: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但未与平台或机构等相关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以及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缴费基数
申报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原则上按照参保前灵活就业12个月的平均收入申报,且不得低于参保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缴费比例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1%。
关于参保地
无雇工
个体工商户
可在注册登记
地参保
其他
灵活就业人员
可在本人就业
所在市参保
如何参保?
灵活就业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及就业登记证明向参保地主管税务机关征收服务厅或通过V-Tax远程可视化自助办税系统进行办理参保手续(深圳、东莞除外)。申领失业保险金
1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因疫情等非本人意愿原因被要求停产停业 1个月及以上的,或者执照(许可证)被市场监管部门暂扣不少于30天或者吊销、注销的。
👉所依托的灵活就业平台单位被吊销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破产或停业整顿的。
👉所依托的灵活就业平台单位不再提供灵活就业岗位的。
👉依托平台单位灵活就业的从业人员,被平台单位暂停服务资格连续30天及以上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因不可抗力非因本人意愿中断灵活就业情形的。
2
满足缴费年限: 失业前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3
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和停止参保手续,并有就业需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