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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前漏了做这件事,当心...

百妹 顺德政务百事通 2023-02-25



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

方法一

通过“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号查询:(以准利害关系人查询为例)

(左右滑动查看步骤)


方法二

通过“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查询:(以准利害关系人查询为例)

(左右滑动查看步骤)

方法三

窗口查询

办事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一楼不动产档案查询12-16号窗口


预约方式

市民可通过微信关注并进入“顺德政务百事通”公众号,选择“办事预约”—“行政服务中心办事预约”—“我要预约”—“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不动产类(登记、档案)”—“不动产档案查询”,按提示进行自助预约。


温馨提示:
1.同一权利人,每一预约号可当场办结2个及以下查档或5个及以下查册业务。
2.超过2个以上查档或者5个以上查册业务,均5个工作日内办结。
3.不同权利人需分别预约,请市民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预约。


所需资料

👉市民若为不动产权利人需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请不动产权利人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委托他人查询的,请提供不动产权利人的委托书(载明双方身份信息、委托标的坐落及委托事项,双方签名、盖指印)及双方身份证原件。 

若不动产权利人为未成年人,需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请法定监护人携带监护人证明材料原件(如出生证原件等)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若不动产权利人为企业,需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请受托人携带企业委托书(载明双方身份信息、委托标的坐落及委托事项等,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市民若为不动产利害关系人,需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的,请提供与该不动产存在买卖、互换、赠与、租赁、抵押、诉讼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不动产具体的坐落或不动产权证号或不动产单元号。
市民若无法提供与该不动产存在买卖、互换、赠与、租赁、抵押、诉讼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但可提供不动产具体的坐落或不动产权证号或不动产单元号的,可以查询不动产的自然状态、抵押情形等信息,不能查询权利人信息。


👉若市民为不动产拍卖买受人,需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请买受人携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前往窗口查询。

👉若因诉讼纠纷需查询涉案当事人不动产的,执业律师请提供具体的坐落或不动产权证号或不动产单元号,并携带以下材料查询:
(1)立案受理通知书或裁定判决书(原件)。
(2)执业律师证原件。
(3)律所介绍信。
(4)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企业需加盖公章)。
(5)委托书。
(6)起诉状(载明涉诉的不动产坐落)。
(7)涉案当事人本人(非执业律师)查询的,除上述资料外,另需提供补充材料通知书,载明涉诉的不动产坐落。
如无法提供具体的坐落或不动产权证号或不动产单元号的,或查询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的,需提供以下材料查询:
(1)法院调查令(原件)。
(2)执业律师证原件。
(3)律所介绍信(执业律师提供)。
(4)调查令受托人为涉案当事人的,需提供涉案当事人身份证原件。
注:诉讼案件的情形较多,且涉诉委托较特殊,建议市民先致电咨询。 

(上下滑动查看内容)


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0757-22836387

预约咨询电话:0757-22838180





方法三

窗口查询

办事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一楼不动产档案查询12-16号窗口


预约方式



市民可通过微信关注并进入“顺德政务百事通”公众号,选择“办事预约”—“行政服务中心办事预约”—“我要预约”—“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不动产类(登记、档案)”—“不动产档案查询”,按提示进行自助预约。



温馨提示:
1.同一权利人,每一预约号可当场办结2个及以下查档或5个及以下查册业务。
2.超过2个以上查档或者5个以上查册业务,均5个工作日内办结。
3.不同权利人需分别预约,请市民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预约。


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0757-22836387

预约咨询电话:0757-22838180


所需资料

👉市民若为不动产权利人需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请不动产权利人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委托他人查询的,请提供不动产权利人的委托书(载明双方身份信息、委托标的坐落及委托事项,双方签名、盖指印)及双方身份证原件。 

若不动产权利人为未成年人,需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请法定监护人携带监护人证明材料原件(如出生证原件等)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若不动产权利人为企业,需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请受托人携带企业委托书(载明双方身份信息、委托标的坐落及委托事项等,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市民若为不动产利害关系人,需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的,请提供与该不动产存在买卖、互换、赠与、租赁、抵押、诉讼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不动产具体的坐落或不动产权证号或不动产单元号。
市民若无法提供与该不动产存在买卖、互换、赠与、租赁、抵押、诉讼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但可提供不动产具体的坐落或不动产权证号或不动产单元号的,可以查询不动产的自然状态、抵押情形等信息,不能查询权利人信息。


👉若市民为不动产拍卖买受人,需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请买受人携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前往窗口查询。

👉若因诉讼纠纷需查询涉案当事人不动产的,执业律师请提供具体的坐落或不动产权证号或不动产单元号,并携带以下材料查询:
(1)立案受理通知书或裁定判决书(原件)。
(2)执业律师证原件。
(3)律所介绍信。
(4)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企业需加盖公章)。
(5)委托书。
(6)起诉状(载明涉诉的不动产坐落)。
(7)涉案当事人本人(非执业律师)查询的,除上述资料外,另需提供补充材料通知书,载明涉诉的不动产坐落。
如无法提供具体的坐落或不动产权证号或不动产单元号的,或查询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的,需提供以下材料查询:
(1)法院调查令(原件)。
(2)执业律师证原件。
(3)律所介绍信(执业律师提供)。
(4)调查令受托人为涉案当事人的,需提供涉案当事人身份证原件。
注:诉讼案件的情形较多,且涉诉委托较特殊,建议市民先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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