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问谁是朋友圈中最有趣的人
房产中介绝对占有一席之地
他们也讲究武功流派
各家自有各家的绝活
逻辑派主要靠看似缜密的思路
与严密的逻辑说服你
把你绕进他们的套路里
让你一时间无从反驳
逻辑派
看完你慌了吗?
另一门派
段子派中的中介都是段子手
押韵、编故事都是小菜一碟
风水派上能追热点
下还能看风水
别看他们在朋友圈这么逗趣
作为活跃在房地产市场上的重要角色
房屋中介在房屋交易、租赁中
可是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如果他们不遵守职业道德
不规范操作
交易双方很容易上当受骗吃大亏
近期,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良渚中队
就查处了一起
涉嫌房地产经纪机构和
房地产经纪人员违规行为的案件
该案件也是房地产领域
职能事项划转后
余杭区首起涉嫌房地产经纪机构和
房地产经纪人员违规行为的案件
接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案件移送函
良渚中队执法队员
对案件事实情况进行了多方面了解
翻阅案件相关合同材料
了解案件起因经过
特别就本案适用的案由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
房地产经纪人员违规行为”
涉及的法条依据
向原业务主管部门的主管科室
进行了多次沟通
在确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后
正式进行了立案处理
经查明,房地产经纪机构当事人
杭州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及经纪人员当事人罗某
在未核实案涉房地产是否被查封
处于禁止交易状态的情况下
为买家提供经纪服务
买卖双方约定协议签署后70日内
签订《杭州市房屋转让合同》
后卖家违约没有履行合同义务
定金也没有退回买家
造成了买卖双方的经济纠纷
当事人杭州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及
房地产中介罗某的行为
涉嫌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第九项
“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
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
根据第三十七条相关规定决定
给予房地产经纪人处以1万元罚款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处以3万元罚款
因为中介原因吃了大亏的
不止上面案件中的买家
北京的程女士就因为相信了
黑心中介“内部关系捡漏买房”的说辞
结果被骗了240万元
在讨回钱款的过程中
程女士发现
与她一样的被骗事主有50多人
大家都是抵押了房子
把钱交给了中介陈某,委托陈某购房
50多人涉及的金额达到7000多万元
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将始终为市民群众的
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同时提醒相关房地产经纪企业
在提供经纪服务时一定要做到合法合规
市民朋友们在买卖、租赁房屋时
也要注意提高警惕
不要被“捡漏”等说辞“忽悠”
保持理性,“捂牢”自己“钱袋子”
否则很有可能会
“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若在房屋买卖和租赁的过程中
遇到因房产中介违法违规的行为
产生经济纠纷
请及时向房地产主管部门举报投诉
普法时间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者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
(二)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
(三)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
(四)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六)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
(七)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
(八)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
(九)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
(十)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处以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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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余杭城管
编辑:朱解语
责编:应侃
审核:贾国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