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最新通知
同学们,大赛在等你
为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迫切需要,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我校创新创业学院工作委员会举办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第三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鉴于新冠疫情的影响,全校师生多未能正常返校的实际情况,之前相关工作安排需要针对现行状况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大赛总体安排
一、主题
本次活动的主题:
青春建功新时代
创业追梦新征程
二、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粤菜师傅”“南粤家政”等方向的创新创业项目亦可参赛。
(一)参赛项目要求 :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或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或关注弱势群体,精准扶贫,注重先进技术在不同社会领域的应用推广。参赛项目能够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社区服务、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7)“互联网+”抗击疫情,总结此次社会各界在抗击新冠疫情方面的经验,探索新的服务模式或服务创新。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关注技术进步、社会需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参赛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生、本科毕业生可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选择不同的参赛组别。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通知》要求,大赛分为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主赛道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 2020 年 5 月 31 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本科在校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 1 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本科在校生,或毕业 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企业法人在“互联网+”省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7 年 3 月 1 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7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 2 轮次以上。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院本科在校生,或毕业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 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企业法人在“互联网+”省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若参赛项目在 2020 年 5 月 31 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学校在校本科生。若参赛项目在 2020 年 5 月 31 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学校在校本科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 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企业法人在“互联网+”省赛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鼓励跨系跨学院组建团队,以发挥专业特长。每个项目团队的参赛成员为 3-8 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 1/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 15%)
三、工作要求及评优奖先
(一)工作要求
1、广泛动员。请各二级学院务必及时将相关工作要求传达至各班学生,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工作,积极鼓励学生组队参赛。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请各二级学院组织参赛人数要达到本学院在籍学生数的35%,其中请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组织不少于120 支队伍参赛,经济与金融学院、智能制造学院、艺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组织不少于 80 支队伍参赛(跨学院组建的团队计入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
2、严格审核。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竞赛组委会要求,对参赛资格及项目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参赛资格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3、认真组织。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学院初赛(4 月 8 日之前),以3月31日提交项目至指定邮箱的数量为基础,按照5%的优选率推荐重点项目参加校内决赛。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通知的时间节点,把握好工作进度,确保申报及初选工作按时完成。
4、双创学院根据各二级学院推荐项目组织校内决赛,计划开展时间为4月12日-4月14日。
(二)评优奖先
本届大赛设立“青创杯”最佳组织奖一项,优秀指导老师 4 名,金奖 1 项,银奖 3 项,铜奖 6 项,优胜奖 10 项。
1、最佳组织奖评选规则:核算各二级学院实际参赛师生人数/在籍师生总人数的比例,比例最高者积 15 分,递减 3 分/名;金奖项目积 6 分/项、银奖项目积 4 分/项、铜奖项目积 2 分/项,入围项目积1分/项(以队长所在学院进行统计);优秀指导教师积 2 分/人。决赛时将统计以上得分,得分最高的二级学院授予“第二届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创杯奖”荣誉。
2、项目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可折算为工作量,领取相应工作补贴,具体参照《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教师指导第二课堂活动工作量化办法》(院人事〔2018〕8 号)执行。
3、参赛学生:通过认定后可获得相应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报名参赛 0.2 分,所在项目获二级学院推荐,0.5 分;获校内赛奖项,1 分;获省部级奖项,1.5 分;获国家级奖项,2 分。
4、奖金:获得全国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省级及以上奖励奖金如下。国家级金奖奖励 10 万元/项,国家级银奖奖励 6 万元/项,国家级铜奖奖励 4 万元/项;省级金奖奖励 3 万元/项,省级银奖奖励 2万元/项,省级铜奖奖励 1 万元/项。
四、参赛作品征集和报名方式
请各位同学按照各二级学院的要求自行上交至各二级学院老师的邮箱。
需要上交的文件:
(1)《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申请表》
(2)《项目计划书》
(3)项目logo(JPG、GIF、PNG格式,文件小于 3M)及工商注册证明(如有)
截止时间:按各二级学院规定时间上交
注意:
(1)此次作品征集先交电子版,纸质版暂缓至师生返校后另行通知。
(2)各二级学院双创工作联络员以及联系方式有所更换,详细请如下。
各二级学院负责老师联系方式及邮箱:
以上是关于此次通知的具体内容
期待大家参与本次“互联网+”大赛!
点击阅读原文获取电子版报名表与大赛通知
提取码为:cS7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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