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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丨“8•20”专案:600多名警力统一收网,现场33人落网
自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清城区紧盯3年总目标,精心组织、深入推进、广泛动员,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科学谋划、精心组织,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政治责任,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团伙,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
扫黑除恶
清城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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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14年以来,团伙首要分子黄某龙纠结吸毒、犯罪前科人员在清城区石角镇一带以扑克牌“三公大吃小”的方式开设赌场。赌场内分工明确,选定地址、带人参赌、鼓动气氛、维持秩序、抽取水钱等均有专人负责,开设赌场抽头渔利所得由场主、荷手、望风人员等共同分占。
黄某龙为垄断、控制石角镇一带的赌场经营,通过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方式打压竞争对手,在极短的时间内壮大成为当地“霸主”。参赌人员轻则输光多年积蓄,重则债务缠身、妻离子散,当地百姓苦不堪言。
抓捕
为尽早将该团伙一网打尽,还当地一片宁静的天空,2018年8月,清城分局调集600多名警力开展统一收网,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33人,刑拘30人,逮捕22人,移送起诉11人。起获散弹枪支1支、砍刀、棍棒等作案工具一大批。
宣判
2019年7月1日,清城区人民检察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罪提起公诉。
2020年2月19日,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涉案的9人作出一审判决:黄某龙作为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容留卖淫罪、行贿罪、妨害作证罪8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其余8人作为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参与者,分别判处三年六个月至十三年有期徒刑不等。
供稿:扫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