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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远市实验幼儿园正门东侧道路实施单向交通组织的通告
关于清远市实验幼儿园正门东侧道路实施单向交通组织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清远市清城区道路交通环境,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对清城区部分道路实施单向交通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实施单向交通组织道路情况:1、实施路段:清远市实验幼儿园正门东侧道路。由北江一路静福广场东侧路口往南至朝南维港半岛北门路口路段。2、管理措施:实施由北往南方向单向通行,即允许机动车由北江一路静福广场东侧路口进入往南单向通行,由朝南维港半岛北门路口驶出;禁止机动车从朝南维港半岛北门路口进入南往北方向行驶。
三、实施时间和措施自通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后实施。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将加强管理,对违反禁令标志、标线指示逆向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依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特此通告
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