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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男子“处理”交通违法,竟“花”了17200元

平安清城 平安清城 2021-06-27


清城一男子

欲“购买”驾驶证分数

处理交通违法

结果亏大了!

损失金额达

17200元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2020年8月初,事主叶先生到分局龙塘派出所报警,称其本想购买机动车驾驶证记分数处理交通违章,却被诈骗17200元。

接到报警后,分局破“小案”专业队伍通过对案件的分析研判,发现一名叫林某杰的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但因林某杰长期外出,居无定所,给抓捕行动带来了较大的难度。

但民警并没有因此放弃追查工作。2021年2月18日上午9时许,民警得知嫌疑人林某杰已返回清远过春节,立即实施抓捕行动,在龙塘镇107国道设卡查车将林某杰截下。

经讯问,林某杰对其诈骗事主叶先生17200元的违法犯罪一事供认不讳。

目前,现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交通违法处理应坚持

“谁违法谁处理”的原则

任何买卖驾驶证记分

向警方提供虚假证言和证据材料的

都是违法行为!

参与“买分卖分”的中介、驾驶人以及车主

一经查实即被追责,重则入刑!


法律链接

违法行为人向他人购买机动车驾驶证记分、将机动车驾驶证提供给他人办理记分,或者中介人员组织买卖记分,串通卖分人顶替买分将接受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0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参与买卖交通违法记分的各方违法行为人,将依法予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对买分、卖分行为定性为“以欺骗手段影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办案”,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以“提供虚假证言”予以处罚;
对中介人员利用处理违章骗取群众公私财物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以诈骗行为处罚;
对伪造证件虚假注册“交警12123”APP处理交通违法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进行处罚;
上述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大家切勿以身试法

参与到这样的非法交易中!



供稿:刑侦大队

编辑:一颗柠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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