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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区委第三巡察组在分局召开了这个会议!

平安清城 平安清城 2021-06-27


根据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3月12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在清城分局指挥中心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根生出席会议并作强调讲话。


会前,巡察组组长何卓珍主持召开与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党委主要负责人欧建文的见面沟通会。动员会上,何卓珍同志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并就巡察工作提出要求;欧建文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何卓珍同志要求: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二是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紧扣当前形势任务,聚焦监督“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三是提高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全力支持配合区委巡察组开展工作。


欧建文同志表示: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二是严肃组织纪律,全力配合巡察;三是坚决立行立改,注重成果转化。


李根生同志强调:一是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坚持“严”的主基调,从严从实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强化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据悉,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期间(2021年3月15日—5月15日)设专门联系电话:13346551993;邮政信箱:清远市清城区106邮政信箱,邮编:511510,并在区行政文化中心大楼北门、区信访局门口、市公安局清城分局门口、松岗派出所门口、光明派出所门口、交警大队门口设置了联系信箱。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区委第三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问题,深入检查履行职责使命情况,以及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和有关部门处理。


供稿:监督室

编辑:一颗柠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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