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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男子在河里非法电鱼,被蜀黍逮个正着!

平安清城 平安清城 2022-10-13


天气真好啊

出去玩一下吧

到小河去电点小鱼小虾

停!停!停!

你知不知道

你已经涉嫌违法

日前

分局就抓获了这样一名

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违法犯罪嫌疑人

......


2021年6月16日,分局高田派出所民警巡逻至清城区飞来峡镇坳头村委会某村附近时,发现一名男子在用自制电鱼机在河里进行捕鱼。民警马上上前制止,并告知其行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随后将其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讯问,男子郭某成对其在坳头村委会某村附近河段利用自制电鱼机进行电鱼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郭某成已被依法处理。


蜀黍提醒

电鱼是对鱼类危害最大的一种非法捕捞方式,也是法律法规严令禁止的行为。电鱼器使用不当或者漏电,会对人体造成危害。请广大市民自觉保护水域生态和水产资源环境,切勿贪图一时美味,用生命安全做赌注,进行非法捕捞。如果发现身边有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请及时向相关部门及公安机关举报。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可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供稿:高田派出所

编辑:一颗柠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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