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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下的食药监管面临的挑战和对策

2016-07-01 吴 镝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杂志

食品药品关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然而近年来,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中国食品安全发展报告(2015)》显示,2005年~2014年10年间,全国发生食品安全事件227386起,食品安全成为2016年“两会”的高频词汇。在3月17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其中多处提及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因此,在新常态下抓好食药监管体系建设至关重要。

一、新常态下食药监管面临的新问题

(一)新常态经济与食药行业的关系。

由于我国进入战略机遇期,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增速放缓,很多传统行业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很多外资企业从华撤资,很多劳动密集型行业的工人失业。为应对中等收入陷阱,服务业的发展也是主要的应对措施,食品行业的准入门槛低、投资少、见效快,很多人选择进入食品行业,但工作中并未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操作,容易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同时,由于经济增长速度放缓,CPI持续增长,给国人的直接感觉为钱不好挣了,于是价值观发生变化,唯经济论、唯利益论,从而出现各种异常的“创新”,地沟油、劣疫苗等事件便是如此。

(二)新兴食药行业带来的新问题。

随着“互联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的提出,很多新兴行业也充斥着食药领域,如:网上食品店、药店、海淘等的出现,带来了新的难题:一是网上产品鱼龙混杂,很多非药品、非保健食品仍然打着各种名号,声称具有各种疾病治疗或保健功能。二是网上食品质量难以把关,很多食品是散装、自制产品,在生产销售过程中很难做到严格按食品安全规范操作,且邮寄的过程中很容易导致二次污染。三是监管难以落到实处,很多微信食品店的出现,监管部门难以发现,要购买产品均需要关注之后才可,且微店所在地也难以确定。四是海淘产品难以监管,海淘产品由于其具有量小、主要以个人使用为目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对此类商品并未一一检验,质量难以保证,再加上国内国际的产品标准不同,其真伪也很难进行鉴定,消费者购买到假劣产品也难以得到赔偿。

(三)职业打假人对食药行业的影响。

职业打假已经成为一种营生,打假人为了“赔偿”,商家为了“名誉”,都会私下进行协商,给予一定数额的补偿,如果协商达不成一致,则将会向有关部门举报。但“知假买假”者是否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界定的消费者的范畴,现在仍有争议。2014年初,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明确,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生产销售者以“知假买假”为由进行抗辩的,法院不予支持。司法解释中使用了“购买者”,而不是“消费者”。因此,食药领域打假市场就更加活跃,监管人员面临此类的投诉举报也就更多。

二、造成食药监管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法律法规滞后。

由于食药部门监管面较宽,相关的法律法规甚多,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式各样的食药新兴行业的出现,却难以用现有的法律法规去监管,由于我国贫富差距大,很多地方充斥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环境条件差,生产效率低下,但该行业却至今没有立法,《食品安全法》中也仅要求各地区按实际条件设立地方性法规,现如今还仍有很多省、市并未设立,监管存在盲区。

(二)食品从业人员素质较低、责任心不强。

食品行业准入门槛低,很多从业人员沿用着传统的生产经营方式,使用的产品原料是否合格也全凭经验,缺乏食品安全意识,对生产经营的产品并没有索证索票、建立台账、自主学习新版法律法规、餐厨废弃物的处理等意识,且很多经营者利用网络的隐蔽性来宣传自己的产品,造成食品行业乱象多、条件差、管理难。

(三)专业监管人员严重缺乏。

食药领域监管人员所需要的专业人才更多,但是目前我国的公务员招考却仍然是以中文、计算机、会计等大专业的人士更多,真正的学习食品、药品、法律的在食药部门却并不多见。另外,在单位中,具备专业知识技能的人员较少,且多从事的是综合协调工作,专业优势难以发挥。且在各级的培训中,仍以领导为主,很多基层执法人员难以获取更多更新的监管手段,创新性执法难以实现。

(四)公益维权缺位。

无论是大城市还是小城市,都充斥着职业打假人的身影,一方面,职业打假人对食药领域市场净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职业打假人的动机为追求利益,为了索取高额的赔偿,只买“假”的,不买“真”的,只买“贵”的,不买“对”的,人们对此也是毁誉参半。但同时,也反衬出我国公益性维权组织在打假、维权等方面已“阵地失守”,将打假逐渐从个人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还任重道远。

三、完善有效食药监管的对策

(一)抓基层、多实践。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人少事多,监管难度大,风险责任高,很多基层地区监管站所是事业编制,没有行政执法权限,因此监管应多向基层倾斜,或者聘用社区协管员,便于在服务群众的第一线及时、准确地发现存在的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同时,鼓励食品行业准入,但在为其办理相关证照之时严格查看其经营场所的硬、软件是否达标。鼓励食药生产经营企业做大做强,制定各类奖惩制度,如设立“安全食品经营者”、“示范餐饮”等红榜,同时也设立黑名单等黑榜,并定期公示,形成示范效应。

(二)多宣传、抓培训。

一是加强食药安全知识的宣传与学习,对监管人员、人民群众进行食药安全知识教育,通过传统的现场宣传和微博、微信客户端推送相关信息,对近年来出现在市场上的假劣食药产品进行讲解,进一步减少假劣产品的市场。二是抓培训,无论是对监管人员还是对食药行业从业人员,都应当加强后期培训,特别是对新兴行业(如微商、饿了么等)创新执法手段,让从业人员了解规范化经营所带来的好处。三是推进监管人员现代化执法,监管人员现如今仍然沿用着眼睛看、鼻子闻的落后监管模式,因此,应加强现代化快检仪器的配备和学习,让监管人员个个是能手、处处是精英。

(三)多监管、严执法。

食药部门的相关科室的主要工作就是收发个文件、报个报表、写个材料,而市场上的监管往往是执法机构来做,面对如此庞大的监管对象,难以完全到位,而很多食药违法行为都是日常监管不足导致,因此,食药相关科室应当转变工作作风,勤下市场,少发文件,常态化地监管,规范食药市场,防微杜渐,减少食药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在发现具有违法行为食药案件必须严格执法办案,对于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打击食药违法犯罪,并定期将案件进行公示,促使食药生产经营者切实改正违法行为。

(四)改考核、落实效。

以罚款为目的的监管,钱是收到了,但根本问题没有解决,食药生产者我行我素,不注重创新生产,不注重环境改善,整个食药市场的风气仍然没有改变,就会造成年年查,年年不改的局面。因此,可以从行政审批、检查经营者数量、检查频次、科普宣传、典型案件、影响力大的案件查处、政风行风等方面多管齐下,整体对食药部门进行考核评估,切实改变以往监管部门以罚代管的监管模式,真正认识到自身职责所在,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五)多监督、保安全。

目前,对食药生产者的监督以食药监管人员为主,对监管人员的监督以纪委监督为主。很多信息不透明,人民群众很难获取对食药违法行为处理的情况,也很难了解监管人员到底有没有公平公正执法。因此,应当拓宽投诉举报渠道,畅通食药投诉“12331”举报热线,人民群众对需要了解的食药安全知识、食药部门检查情况、执法案件等应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予以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老百姓能更进一步了解目前的食药安全现状,也便于维护群众自身的合法权益。

(六)多创新、多协同。

一是积极推动监管模式创新,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开展“透明厨房”等工作,方便对食药行业进行立体式监管,学习先进经验,对高风险点位重点监督。二是推动PPP模式在食药领域的开展,如成立第三方检测中心、餐厨废弃物处理中心等。三是与高校合作,聘请专家学者对食药行业的发展进行规划,推动食药监管科学化、法治化。四是与食安委成员单位加强行业合作,定期展开交流,实现数据共享,确保从农田到餐桌各环节无缝衔接、有效监管。

(作者单位:四川省巴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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