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身为执业药师的你最值得关注的五件事
1月31日,2017年执业药师考试成绩发布。而在此前一天,海南、浙江人事考试中心通报了执业药师雷同检查结果,甚至有声音认为,全国执业药师考试成绩发布时间或将因此推迟。去年9月,人社部正式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执业药师列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36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而随着国家对药学服务和药品安全越来越重视,执业药师资格含金量越来越高,对其能力与学历的要求也将逐渐提升。
2017年,执业药师发展经历了数量增长、进入职业资格目录、考试、“挂证”检查、立法等一系列事件,这意味着执业药师开始进入快速发展期。随着医药分业、处方外流等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的深入,执业药师在社会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和定位正在开始显现,预计2018年,执业药师将进入质量提升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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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准入门槛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官方网站数据,截止2016年底,具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已经达到80万人;而截止到2017年年底,全国注册执业药师有408,431人,其中社会药房注册比例为88.6%;而2017年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人数有678,087人,由于考试难度相比2016年度低,假设合格率为20%,那么将有14万左右的人通过考试。也就是到2017年年底,我国具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将接近100万人。
可见,在现行政策下,执业药师总量可能相对充足,但是结构方面存在很大的不平衡,主要是乡村间、零售连锁与单体药店间、医院与社会药房间的不平衡。另外,相比“健康中国”的政策需求,执业药师数量还远远不足。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调整2018年执业药师准入门槛,需要考虑结构方面的不平衡以及“健康中国”长远的政策需求,可以考虑对不同地区、不同药店的执业药师进行分类管理。提升考试准入门槛也需要慎重,等时机成熟时再将门槛提升到本科学历,专业背景有必要针对低学历限制只有本专业才能报考。
02
“挂证”检查是重点
执业药师“挂证”问题的整治关系到执业药师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发挥实质作用,关系到将来执业药师社会地位的提升。2017年11月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药品经营企业中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检查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190号)》打响了执业药师“挂证”检查的第一枪。接着部分省份也公布了管辖区域执业药师“挂证”检查情况,甚至有药店因为执业药师“挂证”被吊销GSP证书。
2018年,预计执业药师“挂证”检查仍将是重点政策措施,并且很有可能要在飞行检查中强化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的检查。这可能会迫使一些医药行业从业者加速考取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03
职业资格与职称对接
由于执业药师的实质作用在社会中还没有完全显现出来,因此,不太可能按执业药师的能力定价。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使不同能力的执业药师的待遇有所区别呢?
2017年1月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提供了一种解决思路,即“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按该文件精神,职业资格和职称衔接需要在3年内完成。另外,2016年10月底发布的《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提出“建立职业资格与相应的职称、学历可比照认定制度”,也就是取得执业药师可以等同于某些职称、某些学历。
但是,限于上述政策尚未细化,可操作性还需要加强。另外,我国药师管理也比较复杂,药师职称有药品监督管理系列、卫生系列等多种,药品监督管理系列的职称药师与执业药师对接阻力比较小,而卫生系列的职称药师与执业药师对接存在不小的阻力。因此,2018年此项工作的推进,关键要看各省对《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的落实程度,在这个大背景下,才可以谈执业药师与职称资格的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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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合适的实训模式
2017年2月,国务院发布的《“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在“专业素质提升项目”中明确“实施执业药师能力与学历提升工程,强化继续教育和实训培养”。其中,执业药师能力与学历提升工程、继续教育项目在一直开展,而实训培养则是全新事物,如何处理好实训培养与前两种执业药师能力提升项目之间的关系,是2018年执业药师发展需要解决的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公立医院改革的推进,医药市场其实已经开始发生变化,国内外制药企业已经开始布局药品零售市场。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国外部分制药企业开始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合作开展慢性病管理、药品治疗管理等业务,开始从原来以“产品”为中心向以“服务”为中心转变,以应对变化迅速的医药市场。
2018年,如果政府开展执业药师实训培养,最好先借鉴2017年医药市场中新出现的慢性病管理、药品治疗管理的新模式,再去设计更符合执业药师现状的实训培养模式。并且,以此为把手提升执业药师的药学服务能力,并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创造价值。
05
推进药事服务费
2017年医院药师药事服务费政策有一定进展:7月,国家卫计委发布了《关于加强药事管理转变药学服务模式的通知》,明确了药事服务是诊疗活动的重要内容,从而为医疗保险支付药事服务费进行了政策铺垫。
然而,推进社会药房领域的药事服务费并不容易。因为社会药房的收入主要来自于患者自付、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支付,而患者自付是市场行为,政府不宜干预,医疗保险个人财户对社会药房的支持力度还不够。在这种情况下,社会药房领域的药事服务费政策的推动就要依靠(执业)药师协会、各种行业协会的力量。由于执业药师的作用目前还不明显,预计2018年此项工作进展的可能性不大。
结语
预计2018年执业药师准入门槛提升、加强“挂证”检查、执业药师实训培养等政策有可能会取得进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与职称对接有可能会得到推进,社会药房药事服务费政策还需要一定时间酝酿。但可以肯定的是,执业药师未来的发展一定取决于这个职业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未来医药市场中所创造的价值,提升药学服务能力仍然是当前最重要的事情。
作者/左根永
来源/医药经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