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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经谭 | 国土部全面排查不动产登记“中梗阻”问题

2017-05-06 观点地产新媒体 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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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经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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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全国范围全面排查不动产登记“中梗阻”问题

5月5日,据国土资源部网站发布,国土部印发《关于全面排查不动产登记“中梗阻”问题的通知》,要求在全国全面排查不动产登记“中梗阻”问题。

《通知》指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全面落地实施以来,一些地区分散登记遗留的历史问题逐步显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从全面启动到规范运行尚处于磨合期和过渡期,出现了部门衔接不顺畅、办事效率低等问题。

为此,国土资源部将切实解决不动产登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作为今年一项重点工作,在全国全面排查不动产登记“中梗阻”问题,并督促各地抓好落实整改。

《通知》要求,重点对五方面工作展开全面排查。一是部门衔接方面。是否存在国土资源部门与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尚未建立工作衔接机制,原登记资料尚未移交到位,信息和相关数据尚未实现部门间共享,存量数据未有效整合,导致群众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几个部门来回跑的问题。

二是政策执行方面。是否存在对相关政策执行出现偏差,要求不明确,导致划拨土地上的房产办理不动产登记受阻的问题。

三是办事效率方面。是否存在业务流程复杂、办理速度慢、办证效率低,导致群众登记申请被大量积压的问题。

四是登记能力方面。是否存在由于交易频繁,工作人员不足,办事场所局限,登记机构现有办理能力难以满足群众需要问题。

五是历史遗留方面。是否存在房屋已经颁发所有权证,但由于开发商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擅自增加容积率或变更土地性质、超出批准范围,导致房屋难以办理不动产登记等问题。

《通知》明确了具体整改措施。一是充分发挥不动产登记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加强部门沟通衔接,完成登记资料移交,加快存量数据整合和部门间信息共享,按照法定职责,明确各部门责任,形成目录清单和工作衔接流程,并向社会公示。

二是系统梳理划拨土地上房屋建设及转让政策规定,明确标准和办理流程,对符合政策的依法及时办理登记。

三是严格落实不动产登记法规规范,优化业务流程,简化办事环节,完善信息系统,不得设置没有法律依据的前置条件,不得增加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材料,切实做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四是进一步充实登记人员,增加或扩大办事场所,创新便民服务举措,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推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提高服务效能。

五是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信守政府承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原则,将登记发证与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分开,列出问题清单,提请政府专项研究解决。

此外,《通知》还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排查不动产登记“中梗阻”问题,将其作为完善规范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接入的一项重点工作,结合“责任落实年”活动,采取强有力措施打通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的“最后一公里”,确保不动产登记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北京四部门:严禁打着特色小镇名义违法违规搞圈地开发

据人民网5月4日报道,北京市发改委、农工委、规土委、住建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功能性特色小城镇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文件中提到,严格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积极承接中心城功能疏解和转移,重点聚焦生态、旅游休闲、文化创意、教育、体育、科技、金融、总部等领域,引导功能性活动和特色项目落户,强化镇域发展特色,促进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和城市空间体系有效延伸。

坚持镇域统筹规划。编制镇域整体规划方案,将功能性特色小城镇纳入全市重点区域规划管控,严格落实本市减量规划总体要求,严格按区域功能定位审批相关规划,实现“多规合一”,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加强镇区等功能区域城市设计,全面控制和引导城市风貌,保护好名镇名村与传统村落独特风貌,保护好山水林田湖自然风貌。

加强产业管控。对不符合新增产业禁限目录的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不予批准。加快不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产业淘汰退出和疏解转型,积极引导与首都相适应的服务城市、带动农村、惠及群众的产业发展。

节约集约利用城乡建设用地。以功能、产业和人口合理确定建设规模,严禁打着特色小城镇名义违法违规搞圈地开发,严禁整体镇域开发,严禁搞大规模的商品住宅开发。开展集体建设用地统筹利用试点。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功能性特色小城镇开发建设必须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区级要加强管控,市级要加强统筹。原则上采用竞争方式确定项目开发建设主体,国有经营性用地要严格落实土地招拍挂制度,集体产业用地试点探索联营联建等利用方式。区域重点发展的产业项目,可将产业发展要求等作为用地供应前置条件,防止无序竞争,引导特色产业发展。

上海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 新开盘商品房摇号排序公开销售

据上海住建委5月4日发布,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商品住房预销售行为的通知》,为体现公开公平,明确要求新开盘商品住房采取由公证机构主持,摇号排序,按序购房等方式公开销售;严格落实购房实名制;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价外价。

《通知》强调,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销售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相关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各种方式炒卖房号,开发企业员工自购本企业开发的商品住房的应当予以申报,购房名单纳入区房管部门全程监管。

《通知》同时明确,对涉嫌违规的房地产企业,一经查实,一律暂停网签,降低直至取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并列入行业信用管理“黑名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上海市住建委说,近期,本市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房地产经纪机构违规操作、助涨房价的现象有所抬头。3月底,住建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继续开展房地产经纪整治工作,进一步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中介行为,防范炒作房价。

上海市住建委续指,4月中旬起,市住建委会同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在全市开展新一轮房地产经纪专项整治。截至4月底,上海市住建委会同市工商局,对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共吊销、注销了1500家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及备案和网签资格。

同时,依法查处并处理了一批房地产经纪机构:行政处罚无照经营、未按规定进行经纪机构备案、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案件共32件,罚款金额共计90余万元;立案调查104件;约谈、责令限期整改中介机构150家。暂停156家涉嫌违规经纪机构的网签资格,对其中40家虚签合同的进一步核查,涉嫌利用虚签合同锁定房源,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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