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财经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分数及入围名单公示
根据《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和《宁波财经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我校已经完成“三位一体”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工作,并按照入围生源数不超过专业计划4倍及同分带入的原则,确定2021年宁波财经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入围分数线(总分为110分,其中面试成绩100分,素质特长分10分)和入围考生名单。现将入围分数线、入围考生名单及素质特长生名单公示。考生本人成绩请登录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查询。
本公示至4月28日17:00止,考生如对以上公示结果有异议,请联系我校招生办,电话:0574-88052238;纪委监督电话:0574-88044810。
宁波财经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分数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入围人数 | 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 |
入围最低分 | 入围平均分 | |||
财务管理(家族财富管理方向) | 50 | 201(含同分带入1人) | 77.67 | 87.05 |
创业管理 | 60 | 240 | 74 | 84.51 |
文化产业管理(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方向) | 30 | 120 | 70.67 | 86.54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30 | 103 | 53 | 83.97 |
工业设计 | 30 | 107 | 71 | 84.98 |
温馨提示:
1.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满分100分)×10%+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满分110分)÷1.1×30%+高考总分÷7.5×60%,若各专业志愿填报人数未达到该专业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该专业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2. 各专业入围考生仅代表考生具备填报对应入围“三位一体”招生专业志愿资格,无法确定考生最终志愿填报情况,因此我校不提供综合测试个人排名情况相关信息查询,考生无需来电查询个人排名情况。
3. 入围考生须参加2021年浙江省高考,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进行。考生在填报提前录取院校志愿时,须将宁波财经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所填报专业须和报名专业一致,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点击此处“阅读全文”查看入围名单、素质特长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