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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呼吁:网络外卖须限定配送时间!申城试水食品公益诉讼

2017-01-18 上海法治报

如何加强网络外卖的监管?对于游击队式的食品摊贩怎么处罚?除了行政处罚,对食品违法者还有什么惩戒方法?今天,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长宁代表团联组审议了《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草案)》,代表们对这部关系民生的法规表示了极大的关注。


流动摊贩:直接处罚

“责令改正只对固定摊贩有用,对于流动摊贩,应该发现一起,处罚一起,一定要罚到他,才会痛才会改。”刘正东代表认为,对流动摊贩不能打游击,应当要求食品经营户出售食品时留下相关凭证和记录,一旦发生危害食品安全事件后可溯源,从源头控制食品违法现象。对于情节严重的食品违法行为,可以在经营户临时公示卡中予以明示,提醒消费者。


李永杰代表则建议将一些不符合办证条件但沿街方便百姓的小型餐饮经营户集中在一个平台内,统一排污排烟,也使得周边群众体验服务更好。他还建议将这些小型餐饮经营户临时备案改成备案许可。“但备案许可的内容和范围要明确,并在实施细则中明确退出机制。”李永杰代表强调,餐饮从业者事后管理很重要,对拒不办证的,要加大处罚力度,让守法者得益,让违法者心存畏惧。

刘正东代表审议食品安全条例


网络外卖:严把运输关

网络外卖食品安全被写入条例(草案)也引起了代表们的热议。朱红代表认为,尽管市民都很期盼这部法规的出台,但基层执法部门的压力很大。“要将监管成本降低,法规才更有操作性。”朱红代表认为对于网络食品应当加强技术手段上的监管,比如在符合食品安全配送温度等方面加上硬性指标:配送时间的限制,配送范围的限制等。这些都可以让第三方网络平台来规范。朱红代表还指出,食品在运输中有许多风险点。“有时候会见到外卖员摔倒后,外卖的饭菜洒落地上,外卖员直接将食物重新装入饭盒中,这份被污染的食品是否销毁不得而知。”朱红代表建议对外卖食品餐具必须要求密封,避免人为二次污染。


对此,郭雄代表也表示赞同,“市民们担忧食材、操作、配送等环节的安全,执法人员也担忧网络食品很难取证监管。”他表示,目前在网络外卖食品中出现了一些假的食品经营户,他们通过“套牌”、“打游击”的方式,把没有品质保证的食品销售给消费者。他建议通过大数据监控,把现场核查改为实时核查。“这就对第三方平台有严格技术性要求,从而降低管理成本。通过技术,对配送人员进行全程管理。”

朱红代表审议食品安全条例


郭雄代表审议食品安全条例


民行结合:防止“以罚代赔”

针对食品违法所带来的恶劣后果,代表建议运用多种手段来惩处违法者。市人大代表朱言文认为,现在法规中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做得非常好,解决了以罚代刑的问题,加大了处罚的力度。“除了这个以外,还应该增加行政执法与民事司法相衔接的制度,这个主要解决以罚代赔的问题。”朱言文代表指出,食品安全问题出现以后,行政处罚的数额受到上位法的限制,有时很难进行更大力度的追究。“这时可以运用民事赔偿这个武器,但打官司时,对侵害方要有索赔的依据,需要对自己的损害进行测定,这些单纯的民事主体是难以做到的,这方面就要依靠行政执法来解决。”


他以福喜事件举例,在该事件中,福喜被罚款120万,十个当事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没有任何一家下游企业对其进行民事方面的追究。朱言文代表认为,不能仅仅依靠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扩大行政执法队伍,来维护食品安全。今后应该尝试行政执法与民事司法相衔接,鼓励行政机关为民事主体争取合法权益提供证据,给予法律上的支持。


朱言文代表进一步建议,在食品安全领域引入公益诉讼机制。在食品安全领域中有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或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适格的主体,或是适格的主体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由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以对食品安全领域中不确定人群的侵害加以救济。针对食品安全领域中有一些行政机关,不作为或是违法作为的行为,检察机关同样可以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来维护公众的利益。


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在代表审议食品安全条例会场记录代表发言和提的建议



作者 | 陈颖婷 金豪

摄影 | 任国强

编辑 | 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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