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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首家消费纠纷在线调解示范点揭牌

2017-12-22 上海法治报

 “煤气灶老是熄火,用起来一点勿方便,沟通了很多次,修也修勿好,我想加点钞票换个型号。”位于乍浦路490号的虹口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办公楼内,灶具购买人李女士正在与灶具生产商对话。与以往不同的是,调解本次消费纠纷的主持人——虹口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人民调解员贾海泳——正通过网络对双方所争议的问题释法析理。

     

  

据悉,这是刚刚揭牌的全市首家消费纠纷在线调解示范点受理的第一起调解案例。

        

上述示范点由虹口区法院与虹口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同设立,旨在进一步发挥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作用,妥善高效化解消费纠纷,共同营造和谐有序的购物消费环境,助力打响“上海服务”“上海制造”“上海购物”品牌。          

         

最终,经双方各自举证及意见阐释,并听取人民调解员建议,灶具生产商与李女士达成调解方案,由生产商在调解协议达成后次日更换升级型号的灶具并送货上门安装,届时李女士支付差价款600元。李女士对本次调解过程与结果均表示满意。

        

  “我们希望通过线上与线下、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消费者权益争议解决机制,促进解纷方式的智能化、高效化。”虹口法院席建林院长表示。

          

在该示范点,虹口区法院通过上海高院在线调解平台,对虹口区消保委在处理消费者权益纠纷中遇到的,消费者行动不便或急、难、新类型案件,实施便民远程视频调解,实现调解员、消费者、生产厂商或销售商通过PC端或移动APP完成在线纠纷调解,纠纷类型既包括传统消费纠纷也包括金融消费纠纷等。

          

此外,依据双方新修订的合作协议,法院与区消保委将进一步推动消费纠纷互相委托调解、咨询、沟通交流和巡回审判工作,并建立互培互训机制和法宣共建机制。

         

虹口区副区长袁泉对示范点的设立与运作机制表示肯定,并希望双方形成上下联动、调解事项共商、调解方式对接、调解结果确认的工作机制,努力满足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

         

上海市消保委副主任兼秘书长陶爱莲就如何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为消费者提供更加精细化、专业化、规范化服务等提出要求。

       

上海市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盛勇强指出,示范点的设立积极响应了市委关于打响上海品牌的要求,下一步工作中要围绕“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进一步厘清消费纠纷的特点与趋势,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以信息化为抓手,为消费者提供更为高效便利的纠纷解决渠道。

 

       

揭牌仪式后,虹口区法院和虹口区消保委还就落实巡回审判沟通交流,并就实务中的疑难消费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作者 | 胡蝶飞 朱春叶 姜叶萌

摄影 | 唐辰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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