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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回应本报关注困境儿童系列报道,将建市区两级临时庇护所

2018-03-07 上海法治报

2018年2月27日至3月2日,本报刊发“大调研大走访”关注困境儿童系列报道,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反响热烈。昨天,市民政部门针对报道中梳理的问题与瓶颈,及相关建议作出回应。
  

市民政局表示,“朵朵案”作为本市首例由民政部门申请撤销监护权案例,使本市探索建立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初步得到了检验。未来,“朵朵”将依法依规通过收养程序,尽早回归家庭生活。市民政局同时透露,该局正会同本市公、检、法、司等部门,拟制定出台《本市困境儿童安全保护机制操作规程(试行)》,在操作层面完善困境儿童救助的细则。本市将设立市、区两级儿童临时庇护场所,并于年底前完成实地督察。


更多实施细则将落地
正在第二轮征求意见

对于目前上海困境儿童的整体情况,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身份随时都会因其父母状况、家庭情况的变化而发生变化,所以困境儿童信息是一个动态变化状态。本报报道中曾建议,尽快建立本市困境儿童数据库。民政部门表示:“我们将建立市区信息员制度、信息季报制度等,要求各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数据动态管理工作。”
  

针对本报报道中关于“出台操作细则完善配套”的建议,市民政局回应表示,去年,上海出台了《关于加强本市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 《实施意见》),随后又下发了“建立本市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目前,该局正牵头制定《实施意见》 的相关操作细则,“我们将积极会同市高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教委以及卫生、司法、财政等部门深入研究,拟制定出台《本市困境儿童安全保护机制操作规程(试行)》。现在已第二轮征求意见。”相关负责人介绍。

将建市、区两级庇护场所
年底前完成实地督察

根据本报此前报道,“本市大多数区没有区一级的公办儿童福利院”,存在“儿童庇护机构不足,无法托底”的问题。对此,市民政部门坦言:“这确实是当前事实状况。”而这一问题目前已经纳入民政部门的视野。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市去年出台的《关于加强本市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明确提出:各区要设立专门场所或在区属社会福利机构中设置专门区域,承担困境儿童的临时监护、照料工作。”年底前,市社会福利中心还将完成对“设立市、区两级儿童临时庇护场所”的实地督察,切实将场所设立工作抓实落地。

“朵朵”将依法依规通过收养程序回归家庭
本报此前的报道中曾提及,“朵朵”的收养程序目前遇到法律瓶颈存顾虑,暂被搁置。
  

对此,市民政部门回应表示,“朵朵”从出生就被生父母滞留在医院两年余不顾不问,后由民政部门接收履行临时监护照料职责,再到最后通过司法程序剥夺其生父母的监护权,并指定上海市儿童福利院作为监护人。“这一案例的‘破冰’ 也让本市探索建立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初步得到检验。”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本市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流程和体系已经基本建立,各相关部门之间联动协调,市、区、街镇之间协同配合的机制运行比较顺畅,为今后处置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积累了经验。“可以说,‘朵朵案’ 是本市困境儿童保障机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次实践。”
  

市民政局同时表示,未来,“朵朵”将依法依规通过收养程序,尽早回归家庭生活。


作者  | 胡蝶飞 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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