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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专访驻日法律专家:蒋劲夫或以伤害罪被诉,最早明年1月底前开庭

王川 上海法治报 2019-06-03


近日,蒋劲夫对日本籍女友中浦悠花实施家暴一事闹得沸沸扬扬。日本时间2018年11月28日,蒋劲夫在东京自首,配合日本警方调查。


事发后,蒋劲夫的不少明星好友纷纷发微博力挺,结果招致网络骂战,而对于中浦悠花巨额索赔以及蒋劲夫涉嫌的罪名、可能被判多少年刑罚的消息也夹杂其中。对此,上海法治报记者采访到了中国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海外委员、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驻日律师张玉人先生。张律师表示已经得到确切消息,蒋劲夫已于30日移送检方审查。如果起诉,本案或将于2019年1月底前开庭。一旦开庭,蒋劲夫最快将于明年3月重获自由。


中国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海外委员、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驻日律师张玉人


记者:按照日本法律,实施家暴者将得到怎样的处罚?蒋劲夫一案中,警方逮捕的罪名是故意伤害罪,这是否说明情形较普通的家暴更严重?根据媒体披露的家暴情况和女方伤情,如果该罪名成立,大致会面临怎样的处罚?

 

张玉人律师:日本法律规定,在人的身体被侵害时,根据被侵犯的程度,可被分为暴行罪、伤害罪、伤害至死、故意杀人等。蒋劲夫的侵害行为,可以在暴行和伤害的范围内接受处理。蒋劲夫被捕的罪名是伤害罪,为什么不是暴行罪?暴行和伤害区别的依据是被害人在受到暴力伤害后,在医院接受治疗时,医生开出的病休诊断超过5天以上的,警方则判断为伤害。根据蒋劲夫的女友在医院看完病后,在网上接连晒出医生的诊断,有理由判断蒋劲夫的行为是属于伤害罪这个量刑范围的,所以蒋劲夫是以伤害罪,而不是以暴行罪被逮捕的。


根据日本刑法第208条的规定,对人实施了暴行,但是还没有伤害的程度的,可判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罚款30万日元,更轻的处罚则是拘留或罚金(1万日元以下)。第204条的规定,对人实施了暴行,伤害了人的身体的,可判处1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万日元以下罚款。伤害罪的上限是有期徒刑15年,指的是伤害程度可能会至人伤残。


从蒋劲夫女友晒出的照片看,面部和身体的部位,被伤害得很厉害,可能要面临的刑事处罚也会是很严重,但其女友受伤的程度没有到伤残的程度,因此,尽管处罚会很严重,还不至于被判15年有期徒刑。


蒋劲夫女友晒出的照片


对于蒋劲夫的案件,还有待案件的进一步审理才能够搞清楚伤害的原因是什么,蒋劲夫本人的认罪态度,和辩护律师的工作都有可能影响到结果。


在日本,伤害案件的处理,40%都是经赔偿后和解解决。60%是通过法院的审理后判决。经法院审理判决的,通常是实刑加缓刑,按我们律师的说法,叫判1缓3。根据我多年从事刑辩工作的经验,如果蒋劲夫的女友不接受和解,或者蒋劲夫不愿赔偿的,根据女方的受伤程度,被告上刑事法庭,可以推测法官也可能按照这个通常的做法作出宣判,也可能少于判1缓3,也可能高于判1缓3,由于还没有被起诉开庭审理,尚不知道结果,只能是推测。

 

记者:此案是否有当事人和解的可能?蒋有无可能在诉讼过程中获得保释?如无法和解撤案,但蒋劲夫能积极进行赔偿或悔罪,是否可以减轻处罚?


张玉人律师:和解是基于双方的意愿。女方愿意和解,男方不愿赔偿,或者赔偿的金额达不到女方的期望值,和解不能成立。男方愿意和解,不管给多少赔偿费,女方仍然不愿意和解,和解也不能成立。


蒋劲夫的案件比较复杂。网上晒出了10亿日元的和解报价单。而蒋劲夫的朋友又晒出辩护律师提出的赔偿案是2亿日元。从我的经验看,不管是10亿还是2亿日元都是天价报价单。在日本曾有过一个案例,一个很著名的女演员的儿子也是演员,在去农村拍电视剧时,在居住的酒店里,把女服务员强暴了。这比暴行和伤害罪的性质要恶劣的多。结果是加害方赔偿了500万日元,与被害方达成了和解,免于了刑事处分,男方被释放了。


与这个案件相比,蒋劲夫诚心诚意地寻求和解,如果他的女朋友也愿意接受和解的话,可能不会高于500万日元的赔偿金额。退一步说,即使高于500万日元的赔偿,也不会是达到上亿日元,真要是上亿日元的赔偿才能达成和解的话,在日本又树立了一个赔偿案的前例,在日本刑事伤害案件赔偿的历史上会留下重重的一笔。


根据日本刑事诉讼法规定,警察逮捕拘留蒋劲夫的期限是48小时,然后决定是否将案件转交给检方继续拘留审查还是释放。我已经得到了确切消息,30日,蒋劲夫已经被送到检方。检察官的拘留权限是20天。检察官自接到警察的送检后,在24小时内,决定是释放还是向法官申请延长拘留10天继续审查。通常,检察官是要向法官申请延长拘留蒋劲夫到12月10日。到了12月10日,检方还可能延长申请拘留10天至12月20日。



到了12月20日,如果检察官决定起诉的话,法院根据通常日程的安排,会在1个月或1个半月之后,即2019年1月底之前,开庭审理蒋劲夫伤害案,类似涉及外国人犯罪嫌疑人的伤害案件审理,至少要开3次庭,才能作出判决。因此,蒋劲夫一旦被起诉,就意味着新年和春节都是要在拘留所里度过,不能与家人团聚。3次开庭的时间安排,可能会是一个月开一次庭,也可能是集中在1个月内开3次庭结案宣判。宣判后,要送到日本入国管理局的拘留所,等待遣返的时间通常是20天左右。也就是说,蒋劲夫最快也要在2019年的3月份,才能重获自由。


在拘留候审期间,不能申请保释。即到12月20日之前,蒋劲夫都要在警察署的拘留所里艰难度日。在被拘留期间,只有辩护律师才能够面见其本人。包括家属,亲朋好友一律不允许面见蒋劲夫本人。到了12月20日,检察官决定起诉蒋劲夫之后,蒋劲夫才可申请保释,家属和亲朋好友在蒋劲夫被起诉后,可以去拘留所面见蒋劲夫,面见时间不超过15分钟,要说日语,有警察当场监督,说中文的话,蒋劲夫会被立即带回监房。


保释是要有条件。条件1是要交保证金300万日元以上;条件2是要有保证人;条件3是在日本要有住所;条件4是不能擅自离开日本的住所,离开的话,要向检察官报告。但是,在保释期间绝不能回国,事实上也回不去。问题是,即使蒋劲夫申请了保释,法官批不批准,还另当别论。


关于在拘留期间,或被起诉后,蒋劲夫积极赔偿的话,能否减轻处罚的问题。我的经验,是可以减轻处罚的。上面提到,蒋的女友不接受和解,或不满足和解金额而拒绝和解时,日本有一项有利于加害方的规定,加害方主动向被害方赔偿,不管被害方接不接受,也将赔偿款支付给被害方。被害方可以向法院表示不接受赔偿款,实际上,蒋劲夫的辩护律师可以将赔偿款的汇款单据作为证据提交后,法院也会认定加害方履行了一定的赔偿义务,这对量刑是有益处的。因此,蒋劲夫可以采取主动赔偿的方法,争取减轻处罚。

 

记者:此前蒋的友人一直在女方的过错上着力,为蒋开脱。请问在故意伤害罪中,假设被害人具有过错,是否会对案情定性或者量刑有影响?通常那些情况会被认为是被害人过错?


张玉人律师:关于蒋劲夫的女友是否有过错的问题,我的看法是,不能在女方有没有过错上过分纠结,退一步说,即使女方有过错,男方也不能随便打人。因此,主要看蒋劲夫的伤害女友的动机是什么。从伤害动机上找原因,更合乎日本人思维方式。因为,在出现一个刑事案件,比如暴行或伤害,是要看责任比例分担,更要看责任大的一方的动机是什么,才能决定处理的结果。


举例说,蒋劲夫的动机,是要把女友打死。那处罚的结果会很严重。如果蒋劲夫动武是在酒后,意思朦胧下的举动,处罚的结果又不一样。


蒋劲夫和女友此前晒出的“恩爱”照


遗憾的是,蒋劲夫的女友被家暴不止一次,而且每次都是下手很重。检方会在蒋劲夫的打人动机上考虑是否給予严惩的可能性很大,加之其女友不肯和解。所以,蒋劲夫比较聪明的选择是积极赔偿,认罪和道歉。


如果女方确有过错时,检方也会适当地考虑女方因自己的过错承担一定的责任,即使如此,也不会影响检方的判断。在此案中,我认为,检方不会更多地追究女方的过错。因为,女方的过错不是构成这次伤害的根本原因,根本原因还是在于蒋劲夫实施的暴力行为的动机。

 

记者:本案涉及家暴和报案的时间在10月,此后蒋劲夫即行踪成谜,直到近日至警署“自首”。在这段消失的时间,日本警方似乎并未进行有力的搜捕,那么想请问一下,日本对于嫌疑人逃逸的情况,一般会如何实施通缉?是否由于案情较为普通,此前警方并未全力搜捕?


张玉人律师:关于通缉的问题。在刑事案件发生后,警方在第一时间不能逮捕犯罪嫌疑人时,会发出通缉令。在这个期间,犯罪嫌疑人可以在任何一个时间段选择自首。警方并未向蒋劲夫发出通缉令,只是向法院申请取得了逮捕蒋劲夫的逮捕令。


蒋劲夫知道女方报警后,没有立即自首,有可能是委托了律师与女方或女方委托的律师谈和解。在这种情况下,律师可以事先与警方取得了联系,警方也是等双方商谈的结果,因此暂时没有采取行动。警方没有采取行动,不等于警方放纵了蒋劲夫,恰恰是在警方的视线之内,蒋劲夫的律师与女方律师谈和解。10月28日,由于和解没有谈成,蒋劲夫才在律师的陪同下到警察署自首。自首对于蒋劲夫减轻处罚还是有积极因素的。


此前蒋劲夫在微博上公开自首忏悔


基于这个分析,我认为,蒋劲夫不是逃逸,也不是警方没有全力追捕,是在警方控制的范围内,双方律师需要时间就赔偿金额进行商谈。由于双方没有达成和解,蒋劲夫只好在律师的陪同下去巢鸭警察署自首。

 

记者:如果蒋劲夫最终在日本判刑,是否意味着必须在日本服完全部刑期?服刑完毕是否会被驱逐出境?是否将来无法再入境日本?


张玉人律师:如果蒋劲夫被送上刑事法庭接受审判,判决的结果是往往是实刑加缓刑。比如,上面提到了蒋劲夫有可能被判1缓3。在法庭上宣判完之后,蒋劲夫由日本的入国管理局警备人员直接带到入国管理局的拘留所等待遣返回中国。在这种情况下,蒋劲夫不必在日本服刑。


如果蒋劲夫只被判有期徒刑,而没有缓期执行,那就会被送到日本的监狱服刑。在服刑到三分之一刑期时,可以申请减刑。也可以申请假释。


以上两种处罚结果,都意味着蒋劲夫在5年之内不能再来日本,5年以上也很难再来日本。


蒋劲夫案件的解决,可能有四个方式:


方式1是和解。鉴于蒋劲夫多次伤害其女友,即使通过和解解决,不必走法律程序,但是,前提条件是蒋劲夫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回国,避免对女方再次进行伤害。通过和解解决的伤害案件不留案底,还有可能来日本;


方式2是尽管和解没有成立,但蒋劲夫积极赔偿认错,可能被罚款。在日本,有一个法律程序,是检察官通过“略式命令”的方式,对蒋劲夫罚款处理。“略式命令”是不走正式的起诉程序的一种刑罚措施。经检察官判罚后,也是要被送到入国管理局的拘留所。若是经法庭审理,法官根据蒋劲夫的认罪态度,也可判处罚款,罚款后会当庭立即释放后被送到入国管理局的拘留所。。经罚款处罚的,留有案底,会影响再次来日本的签证申请;


方式3是,和解不成立,积极赔偿没有被承认,被判有期徒刑加缓刑后,被送到入国管理局等待遣返;


方式4是最坏的结果,被判有期徒刑,中日之间没有引渡条约,只能在日本监狱服刑。


后两种方式,都留有案底。在日本,凡是曾受到过判刑处罚的, 5年之内不能再来日本,5年以上也很难再来日本。


不管是哪一种方式解决的案件,可以肯定地说,蒋劲夫因这次暴力事件在日本的留学生涯结束了。蒋劲夫在结束案件时,要么是自行离开日本,要么是被强制遣返回中国。

 

记者:您是否可以联系到蒋劲夫的律师、女方代理律师或者其他与本案相关的日本法律人士,透过权威媒体报道案件相关情况,而不是由双方友人在社交媒体“隔空对冲”?


张玉人律师蒋劲夫的辩护律师之一,就是我很熟悉的一位日本律师朋友。但是,律师有保密义务,关系再好,他也不会透露任何消息。在蒋劲夫被起诉后,律师才可以公开谈论案情。



上海法治报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为您提供最新信息。


作者 | 王川

编辑 | 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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