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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店主哭诉:我被“职业打假人”打怕了……

袁毓菁 上海法治报 2021-02-19





说到网店售假,肯定会有许多人恨之入骨;而如果售假的网店被“职业举报人”举报并索赔了,肯定会有许多人拍手称快;而“职业举报人”带着很强的功利性、甚至团伙化、黑恶化威胁、恐吓网店店主,相信许多人的态度复杂起来……


经营着一家专卖运动膳食的淘宝店店主李非(化名)最近被一帮“职业打假人”盯上了......


原因是她的货物从美国进关,但没有中文标签


对方先后下单50罐美国进口减脂产品,然后起诉到法院,要求10倍赔偿。不打官司可以,私下开出“天价”可以了结此事。


李非的噩梦还没结束……


最近,李非向“上海法治报”微信公众号哭诉了自己的遭遇,她说:“我销售的产品是有瑕疵,但不应该受到这样的威胁。”


记者调查,和李非一样的网店店主遭遇,还有很多,但大多数人只能选择忍气吞声。


文末有个调查 请动动“金手指”


不知从何时开始,海淘、代购成了网络购物的新潮流。记者在淘宝网输入“代购”二字,共弹出100页的店铺链接,包括澳大利亚、美国、韩国、日本等多国的职业代购。



李非经营着一家专卖运动膳食的淘宝店,货物均从美国代购进关,且含有小票和检疫证明,但是没有中文标签


然而,就是利用无中文标签这点,一群盘踞在上海、以敲诈钱财为目的的所谓的“职业打假人”打起了职业打假、诉讼索赔的主意。在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中,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进口产品在国内市场销售必须有中文标签。进口产品若无中文标签,不允许进入我国销售,可以视为假货。


今年6月2日,汪朋(化名)在她的店中下单20罐总价格为6600元的美国进口减脂产品。6月14日,他向上海奉贤法院起诉,要求10倍赔偿。9日,他又下单了30罐。同样在14日向浦东新区法院起诉,要求李非进行10倍赔偿,即人民币9.9万。


汪朋(化名)起诉案件汇总表


李非告诉记者,他们借打假之名,不论产品真假,只是为了高额索赔。在上海收到商品后,团伙成员会将货物运往其他城市进行藏匿,包括江苏老家、北京住所。“他们在江苏省各地市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上海各基层法院已累计提起索偿诉讼数百起”。


当李非向“职业打假人”私下联系和解时,团伙成员打开免提进行集体旁听,不时发出戏谑的笑声调侃。此外,这群“职业打假人”甚至通过网络平台招募新成员,壮大团队

  

职业打假群聊记录  

     

李非在法院系统查询发现,该团伙于2016至2017年在江苏省内频繁起诉,在得不到江苏省各地市法院支持后,转战上海,并雇佣专业律师团队处理法律事务。团伙成员之间配合密切,住所地也都集中于同一片区、同一街道,甚至同一栋楼的同一间房里,使用同一地址进行登记或收取快递。


商家进口食品不贴中文标签不合法,这也是“职业打假人”手中的筹码。站在法治和道德的制高点,利用商户们对食药监部门处罚、法院诉讼的恐惧,他们提出价格10倍以内的金额与商家私了。


李非告诉记者,“大家没经历过诉讼,也不懂法律知识,怕麻烦。都是外地的,很多商家都是兼职做,经济本就紧张,来上海应诉或是委托律师的花费与私下和解的钱都差不多了。”因此,多数商家选择了私下和解求撤诉



而在退货退款、私了赔偿后,李非他们的噩梦还没结束,“职业打假人”还会做出掉包、少件等行为。对此,商家联系淘宝平台,被告知:这事归法院管。


如果不同意私了,“职业打假人”们便以一纸诉状告上法庭。


随着最高人民法院“逐步限制职业打假人的牟利性打假行为 ”的意见出台,“职业索偿人”或将面临寒冬。但在食品、药品的领域仍是留白处,目前法律并未对这两个领域的职业打假人“知假买假”行为作出限制。


专家观点链接 



职业打假有黑恶化倾向


2018年10月12日,在由华东政法大学律师学院主办的“职业打假人刑事边界问题研讨会上,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副教授苏敏华分享了她正在研究的“职业打假”相关课题的研究成果。


她认为“职业打假”有三大明显特征,首先“职业打假”在目的上有很强的逐利性,并非为了维护公共利益


其次,对象选择上有很强的功利性,“打假”对象都不是有真正质量问题的商品,因为真正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可能需要经过检测,费用高、时间长,不符合他们的利益,所以他们会选择具有非实质性瑕疵的商品,比如广告夸大、标签问题等;


最后,“职业打假”有黑恶化倾向。而“职业打假”的负面影响则包括影响营商环境、浪费公共资源等问题,行政机关和法院成为被利用来给商家施压的手段。


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法学教授罗培新表示,目前“职业打假”存在三大问题维权异化为恐吓威胁、滋扰行政执法、举报投诉背离社会监督的初心。经过分析后考虑从民法、行政法和刑法三个层面采取一些规制措施。


在民事法律层面,首先要解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尤其是在对“消费者”的定义上,对于一次性大量买入或多点多地多次买入的行为人是否认为是“消费者”还需进一步讨论;


其次,对于“知假买假”情况下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是否可以区别对待。在行政法方面,行政执法部门在接到投诉举报后,是否可以适用《行政处罚法》第27条的相关规定,即“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在刑法方面,对于“职业打假”行为刑法第274条的敲诈勒索罪是否有适用空间。


此外,以“大数据”配合来认定“知假买假”行为是否可以作为证据也值得商讨。


(本观点节选自2018年10月13日上海法治报微信公众号《上海职业打假类投诉举报剧增引发担忧,哪些“职业打假”行为应入刑?》一文)


网店店主李非遭遇的这类职业打假行为该如何认定,欢迎网友投票并留言!



见习记者 | 袁毓菁

图片源自当事人及网络

  编辑 | 袁毓菁



2019年“幸福浦东•平安家园摄影大赛”活动即将开启,

好照片砸过来!


平安是福,平安是金,平安是人生最渴求的问候和祝福!为生动展现浦东新区平安建设的推进情况,浦东新区区委政法委决定于2019年8月15日至9月15日组织开展2019年“幸福浦东•平安家园摄影大赛”活动。


摄影大赛将分为街镇摄影作品选送、专家领导初评、市民网络投票、最终评选、获奖作品展示五个阶段。本次摄影大赛以“幸福浦东•平安家园”为活动主题,以浦东平安建设的成就和平安建设者的风采为参赛照片的内容主旨。


大赛面向浦东新区范围内的所有常住居民征集作品。大赛活动官方微信账号为“浦东平安”。大赛征集时间为2019年8月15日起至2019年9月15日。


2019年9月20日至30日,大赛组委会将邀请摄影专业人士及浦东新区区委政法委相关处室领导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评,评选出30张入围摄影作品。之后采取市民网络投票和专家评选相结合形式进行复评,浦东新区区委政法委将对三等奖及以上的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优秀作品将分期在“浦东平安”微信公众号上推送。


投稿详情见上面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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