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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湖北减负降本再加力 全年预计降本1500亿元

湖北发布 2020-02-02

湖北再出台“一揽子”企业减负降本政策!


6月9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企业减负降本政策(2019年)》,这也是我省第四轮降成本政策。7月1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能源局及省电力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政策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省发改委:今年减负降本政策预计可降低企业成本1500亿元左右

我省2019年企业减负降本政策主要从降低企业税费负担、融资成本、用能成本、物流成本、用工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等6个方面,提出了26条政策措施。


省发改委副主任杜海洋称,尽管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对省财政带来较大压力,但我省降成本工作的力度没有减。宁可政府过“紧日子”,也要确保企业减负降本出真招、见实效。一方面,省市县各级2019年一般性支出比上年压减5%以上,“三公经费”再压减3%左右。另一方面,设立100亿元县域发展引导基金、100亿元上市公司纾困基金、100亿元担保再担保资金,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据初步测算,通过2019年减负降本政策措施,预计可降低企业成本710亿元左右;加上2016年以来连续三年出台、今年继续执行的政策措施,预计全年可降低企业成本1500亿元以上。


省交通运输厅:7月1日起高速公路ETC车辆享受通行费5%优惠

自2016年至今年5月底,我省高速公路减费降标工作已累计减免214.65亿元。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王本举介绍,从今年7月1日起,对通行我省高速公路的ETC车辆(包括外省ETC用户),给予通行费5%的无差别基本优惠;自2019年7月1日起,对通行宜昌长江公路大桥的车辆运输车给予通行费50%的优惠。


车辆年检方面,我省122家机动车检测机构已实现车辆安检、综合检测和环检“三检合一”,车主到检测机构,只需排一次队、交一次费、三个检测事项一次性办结。此举每年为货运经营者节省经营成本约7000余万元。 


今年1月1日起,我省还实现了道路货运“三取消一限时”,即全面取消道路货运站场经营许可、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审批在15个工作日内限时办结,本省籍普通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实现省内异地年审,货车驾驶员实现省内异地考核。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全省银行业机构国标口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2737.59亿元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陈宽宏介绍,截至今年5月末,全省银行业机构国标口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2737.59 亿元,同比增加1738.27 亿元,增速15.8%;贷款户数56.22 万户,同比增加12.68 万户。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满足度为98.07%。


5月末,全省新发放的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平均水平为6.16%,比年初下降0.23个百分点;全省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低于基准的贷款占比13.14%,分别比年初和3月提高9.14个、2.46个百分点;高于基准的贷款占比76.72%,分别比年初和3月下降4.67个、2.72个百分点。


全省融资担保行业“减量增质”成效明显,融资担保公司数量减少到245家,其中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103家,民营融资担保公司142家。截至5月末,全省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618亿元,净资产586亿元,在保余额996亿元。行业聚焦支小支农主业,小微“三农”担保户数6.5万户、在保余额占比85%,综合费率为1.2%。


省能源局:电力市场化交易对四大行业全放开

省能源局副局长吴新民介绍,2018年我省电力市场化交易总电量420.7亿千瓦时,直接降低用户购电成本5.8亿元,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380亿千瓦时目标任务。参与市场化交易主体数量扩大到965家,其中电力用户数扩大到876家,较2017年电力用户数增长330%,高新技术企业及战略新兴产业电力用户成交电量占交易总电量的比例达到58%。


今年我省电力市场化交易相关工作将对四大行业全放开,煤炭、钢铁、有色、建材等4个行业10千伏(含6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新增电力用户不受年用电量标准限制,符合准入条件,即可参与2019年电力市场化交易资格。


据悉,2019年纳入电力市场化交易新、老用户准入名单的电力用户数达到1875家,较2018年电力用户数(876家)增加了近1000家,增长率达215%。28家售电企业纳入第二批售电企业目录,全省售电企业数量达到96家。


省电力公司:2019年可降低用电成本约33亿元

2015年以来,我省多措并举,多渠道筹集资金,先后9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电价由0.98元/千瓦时下降至0.6907元/千瓦时,累计下降0.2893元/千瓦时,累计降幅29.52%;其中,2018年降低电价0.087元/千瓦时、2019年降低0.0923元/千瓦时,连续两年超额完成国务院“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低10%”任务,两年降价累计可减少相关企业成本约64亿元。


今年上半年,我省分两批次印发政策文件,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4月1日起,降价2.53分/千瓦时;7月1日起,将再降6.7分/千瓦时。


省电力公司总会计师许毅蒙介绍,两次降价累计降低9.23分/千瓦时,降幅达到了11.79%,超额完成“10%”的降价任务,全年可降低用电成本约33亿元。


记者:张均 华纯皓

编辑:刘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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