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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访谈︱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化审批制度改革 激发医药产业活力

湖北发布 2020-02-02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各项措施,加大对技术创新和医药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12月27日,省药监局行政审批处副处长叶菲作客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向大家介绍湖北省药监局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的系列举措和成效。


图为:访谈现场


压缩审批时限 精简申报材料


叶菲介绍,2012年,省药监局就率先完成行政审批职能、审批项目、审批人员向一个处室集中的“三集中”改革,成立行政审批办公室,建立“一个部门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理”权责合一的审批模式。


近年来,省药监局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出台了《实施“四减”举措提高药品行政审批服务质效的通告》,实施减少材料、减少环节、减免检查、减少时限举措,先后6次精简行政审批流程及申报材料,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行政审批承诺时限压缩到法定审批时限的50%以内,不见面办理事项达到100%,即报即办件比率达到20%以上,申报资料精简了30%,取消证明事项达到20多项。


启用“电子证书系统”

打通电子审批最后一公里”


叶菲介绍,2015年9月,省药监局在全省率先建成以企业申报、内网审批、证书管理和电子监察四个子系统为支撑的省市县三级联动的互联网审批平台。2017年,省药监局按照全省“一盘棋”、系统“全贯通”、审批“全透明”、服务“零距离”的总体思路,在全省率先启动系统内电子化审批先行先试工作。


今年8月,由省药监局行政审批处统一协调,完成了省级政务服务事项与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的对接工作。目前,省、市、县三级监管部门可通过该业务审批系统和自建系统开展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实现了所有审批项目100%在网上公开、审批事项100%在网上申报、审批进度100%在网上可查、审批结果100%在网上公示、审批证件100% 在网上打印“五个100%”。



规范审批行为 加强权力运行监管


建立健全审批制度


省药监局先后制定和完善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行政审批管理办法、行政审批工作规程、廉政风险防控暂行办法等30项制度规定,并专门编印成册,在网站上公布于众。按照“权责法定、程序正当、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着力清权、确权、晒权、制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有序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


省药监局制定并印发省食药监系统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依据湖北省地方标准,统一编制省、市、县三级事项服务指南和审查工作细则,形成覆盖审批全过程的“1+3”标准文本体系,实现同一审批事项在全省范围内“审批要素、审批流程、裁量准则 、服务质量”的标准化和统一性。


进一步完善监督追责机制


省药监局联合省监察厅对行政审批全过程实施电子监察,对审批时间采取红黄牌管理;受理大厅采用双屏显示器,群众可以查看工作人员全部操作;开通信访投诉电话热线和网站投诉专栏;通过现场评价器和手机短信对行政审批实行满意度测评。另通过省政务服务网和省药监局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审批机构、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和咨询投诉方式;公开申报材料目录、行政审批信息,行政相对人可通过网站查询办理事项的实时状态。



记者:黄啸

编辑:姚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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