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湖北重点农业企业复岗率93.6% 产能恢复率93.3%
6月17日,湖北省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召开第111场新闻发布会,介绍湖北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疫后重振加快转型的相关情况。
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总农艺师李顺清介绍,截至6月15日,省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复岗率93.6%,产能恢复率93.3%;市(州)级农业龙头企业复岗率92.6%,产能恢复率92.4%。
图为:发布会现场
李顺清介绍,围绕做好“三农”领域的“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以更大力度保农业市场主体,以转型发展对冲疫情影响,湖北出台了《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疫后重振加快转型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安排部署了5个方面,15项具体措施。
1
围绕保市场主体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
在复工复产方面,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复工复产和达产达效。
在转型升级方面,适应疫情催生的新业态,支持农业龙头企业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转型。
在做大做强方面,支持大型企业集团实施兼并重组。重点推进32个规模生猪养殖企业改扩建项目。
2
加快发展优势农业产业集群
在重点产业方面,聚焦稻米、生猪、食用油12个优势产业,围绕专家团队、产业规划、龙头带动等10大要素,全地域、全产业链、全环节建设优势产业集群。
在产业平台建设方面,每年统筹4亿元资金,5年累计不低于20亿元,重点围绕12个优势产业集群,支持建设农产品加工强县、农业产业强镇、农业产业化示范园、农产品加工园、现代农业产业园等产业平台。
在组织体系方面,统筹财政资金,支持创建100个省级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对联合体中牵头的农业龙头企业项目建设给予支持。
在要素保障方面,省级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县乡级安排不少于10%的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落实好农业龙头企业用电优惠政策。
3
打造优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在区域公用品牌宣传方面,全方位、多渠道宣传湖北农产品,消除因疫情带来的对我省农产品影响。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加快农业龙头企业产品质量保障能力建设和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力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
4
增强科技创新动力
在科技研发方面,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和科研机构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
在先进装备方面,对农业龙头企业技改项目予以支持,鼓励引进国内外先进工艺技术和生产加工设备。
在人才队伍方面,对农业龙头企业急需的经营管理、专业技术等领军人才,在各级各类人才计划中给予倾斜支持。
5
加大财政金融支持
在信贷支持方面,加大疫情防控专项贷款政策的对接力度,加强对银行机构服务“三农”情况的分析评估,强化对涉农信贷的正向激励。
在融资担保方面,加大财政支持,完善“政银担合作”模式,提高对农业龙头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
在降低融资成本方面,统筹3亿元财政资金,对以农业龙头企业为重点的经营主体贷款进行贴息。
财政支持
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纾困解难,湖北财政如何发挥职能作用?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辉文介绍,为缓解农业企业“融资贵”问题,省财政统筹中央适度规模经营资金、财政涉农资金、普惠金融专项等相关资金3亿元,对以农业龙头企业为重点的经营主体贷款进行贴息。
一是对全省收储规模300吨以上(含)的小龙虾加工保鲜收储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和财政贴息支持,贴息率为银行基准利率的50%,贴息期限3个月。拟对23家水产企业的9.7亿元银行贷款提供财政贴息。
二是对全省1.2万家规模猪场的生产流动资金和建设资金贷款提供财政贴息,将享受贴息政策的规模猪场条件由年出栏5000头以上调整为年出栏500头以上,贴息期间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贴息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
三是对农业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的银行贷款提供财政贴息支持,贴息率为银行基础利率的50%,贴息期限为1年。
金融支持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二级巡视员姚尧介绍,对受到疫情直接冲击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将纳入“企业金融服务方舱”范围,全省农业部门已推荐入舱企业1712户,预计资金需求130余亿元。
下一步,将推动各级政府建立完善资本金补充、风险补偿、保费补贴、业务奖补“四补”机制,与人行、银保监加强沟通协调,完善金融信用评价机制,推动和引导银行机构和地方政府积极加入新型“政银担”合作,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疫后重振和转型升级做好金融服务。
记者:刘曲、黄啸、华纯皓、何习文
编辑:姚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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