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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改革!事关武汉3个国家级开发区

湖北发布 2020-10-28


武汉的国家级开发区

又有重磅改革!


据武汉市政府网15日消息,武汉市政府近日发布《推进全市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放活改革自主权,优化开发区机构职能,建立去行政化的管理模式。


其中提出,武汉将在国家级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试点推行全员聘任竞争上岗和末位淘汰制,试行“以岗定酬、按绩定酬”薪酬制度。



下面一起来

看看具体内容


 在国家级开发区试点推行 

 全员聘任竞争上岗和末位淘汰制 


《意见》提出,要优化开发区机构职能。按照“大部制、扁平化、市场化”原则推进开发区内设机构改革,在核定的机构总量内围绕主责主业自主设置内设机构,重点加强经济发展、投资促进、科技创新、服务保障等部门力量,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推进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优化协同高效。以市场化运作为基础,优化管委会职能,建立去行政化的管理模式,加强开发区经济发展职能,剥离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和开发运营职能。


 建立市场化选人用人激励机制。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前提下,引入市场化、竞争性选人用人制度,在国家级开发区试点推行全员聘任竞争上岗和末位淘汰制。实行全员聘用制的开发区可按照有关规定自主确定薪酬水平、分配办法。


创新绩效考核体系,以关键业绩指标(KPI)考核为核心,试行“以岗定酬、按绩定酬”薪酬制度,将个人绩效薪酬与园区考核系数、部门考核系数、个人考核系数直接挂钩。



 可通过特设岗位 

 聘用高层次紧缺人才 


复制推广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改革经验。支持开发区事业单位采取公开考核的方式择优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单位无相应空岗的可通过特设岗位予以聘用。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树立“店小二”理念,做到有呼必应、无事不扰。探索通过委托、下放等形式,向国家级开发区全面下放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各区人民政府向省级开发区全面下放区级经济管理权限。实施好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管理。


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市级财政每户补贴20万


完善新兴产业培育机制。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创企业全链条孵化体系,打造孵化“初创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新兴产业”的摇篮。


实施科技项目揭榜制,聚焦集成电路、北斗导航等地球空间信息、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等重点产业领域,加快“卡脖子”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财政扶持政策,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武汉市级财政每户补贴20万元;对超过有效期后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武汉市级财政每户补贴5万元;对有效期内整体搬迁至武汉市行政区域内并通过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外地高新技术企业,武汉市级财政每户补贴50万元,各区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予以配套。


来源:武汉市人民政府网、长江云

编辑:梁唯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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