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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武汉与19个城市实现公积金贷款互认互贷

湖北发布 2020-11-02


在外地买房你缴存的公积金能跟你走吗?

好消息:

这20个城市可以互认了!

有购房需求的市民,

可在这个城市群中实现公积金贷款互认互贷。

秋高气爽,江城如画。9月25日,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合作会议在武汉举行。


武汉、长沙、合肥、南昌、黄石、岳阳、九江、黄冈、株洲、抚州、咸宁、湘潭、宜春,宜昌、荆州、孝感、鄂州、天门、仙桃、潜江等20个长江中游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20个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人分别交流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情况,对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合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签署了《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公约》。



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是指,企业职工在一个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当他调到外地工作或户口迁移至外地需要在外地买房,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也会分毫不差地跟随到工作地或新的户口地,做到 “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实现 “缴存时间不中断、缴存金额一并算”。



20个公约城市间目前已开通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查询接口,可以查询合作城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贷款、信用等信息,还可以在不动产信息核实、婚姻核验、楼盘项目备案等方面互相提供支持。


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由缴存职工向购房地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并按照购房地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公积金流动性充裕时,大力开展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合作,保持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流动性趋紧时,优先受理本合作公约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的异地住房贷款申请。


据介绍,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合作起步于2014年,经过发展,“朋友圈”已由最初的4个省会城市扩大到20个城市。业务范围也由异地缴存互认,拓展到省内省际互认互贷、异地转移接续、信息核查共享等。截至目前,仅武汉与长江中游各城市之间,双向异地公积金贷款金额达76.56亿元,共惠及2.24万户缴存职工家庭。


来源: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长江网
编辑:黄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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