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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武汉、襄阳、宜昌、十堰…节前,湖北多地通报一批典型案例!

湖北发布 2020-11-02

随着双节临近,湖北多地通报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武汉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一、硚口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余雅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12月7日,硚口区人大常委会在筹备区人大会议时,以参会人数较多、区后勤保障中心无法接待代表进餐为由,违规向所有参会代表及工作人员共计538人,以现金形式发放误餐补助共计27.46万元。2019年5月,时任硚口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余雅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汉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刘友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2014年12月至2018年2月,刘友保在担任汉南区人民法院工会副主席和代主席期间,违规审批、审核、发放慰问金、过节费、加班费、工会活动费等共计243730元。2020年1月,刘友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新洲区教育局学前教育工作站党支部书记柳仕春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9年1月8日至11日,新洲区教育局学前教育工作站分成两个评估小组,对全区15所幼儿园办园水平等级进行了评估认定。在评审过程中,柳仕春收受了5所参评幼儿园各500元礼金,共计2500元。2020年1月,柳仕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内保大队一级警长石咏林私车公养问题。2019年8月20日至2019年12月3日期间,石咏林利用管理该内保大队公车之便,拿公车油卡给自己的私车加油5次,共计1861元。2020年3月,石咏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洪山区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主任易群违规吃喝、公务餐饮浪费问题。2018年11月16日,洪山区应急管理局组织17名在职党员,前往红安县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培训活动。当晚,易群联系洪山区某酒店,要求按18人(含司机)、每人40元的标准订餐,并点了一份售价388元的乌龟火锅高档菜肴。返程途中有6人提前下车,但易群未更改菜肴或降低用餐标准,并超标准报销餐饮费用。2020年6月,易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襄阳南漳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一、南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吴军“私车公养”等问题。2018年2月,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吴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自己的私家车加油3次共计864.7元;2013年至2015年,吴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执行局办案组人员私分办案经费,个人实得3500元;2016年,吴军在办理县国土局申请强制执行湖北某公司行政处罚一案过程中,擅自做出终本决定。2020年7月10日,吴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南漳县城关镇樊湾村治调委员赵山清违规大操大办问题。2020年5月10日,城关镇樊湾村治调委员赵山清在南漳城区某酒店违规操办儿子12岁生日宴,收受非亲属10户礼金2300元。2020年5月21日,赵山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南漳县东巩镇陆坪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席加炎违规大操大办问题。2019年9月14日,东巩镇陆坪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席加炎违规操办儿子结婚宴,收受非亲属25户礼金5900元。2020年4月27日,席加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南漳县武安镇望家冲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唐品洪违规大操大办问题。2019年4月14日,武安镇望家冲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唐品洪在武安镇胡营社区某酒店违规操办儿子12岁生日宴,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7100元。2020年7月6日,唐品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此外,据襄阳纪委监委官方网站显示,近段时间襄阳各地还通报了一批类似案例,凸显节前反腐高压态势。



 宜昌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一、猇亭区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罗德权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罗德权任猇亭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期间,在公务接待过程中要求被接待单位人员额外提供空白公函, 并利用空白公函虚列工作事项,违规报销接待费用。同时,罗德权还存在违规同城接待,违规报销交通补助、误餐补助,违规报销本应由个人支付的消费支出等问题。2020年5月,罗德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被收缴。


二、当阳市非税收入管理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至2018年,当阳市非税收入管理局违规聘用非在编人员王某某,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向王某某发放奖励性津补贴。时任非税收入管理局副局长徐俊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周勇对违规聘用王某某负直接责任,对违规发放津补贴负有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西陵区窑湾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黄正兵、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李正松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及娱乐活动安排等问题。2018年6月,某公司为承接窑湾街道辖区内的拆迁业务,托人邀约黄正兵和李正松参加有关宴请和娱乐活动。娱乐活动结束后,黄正兵还收受该公司赠送的高档烟酒。2020年7月,黄正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被收缴;李正松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四、远安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工程股股长周长勇私车公养问题。2019年10月至12月,周长勇利用持有该单位业务用车公务加油卡的便利,三次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消费金额共计788.42元。2020年7月,周长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被收缴。


五、夷陵区财政局一级主任科员黄正礼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黄正礼在任夷陵区财政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期间,于2017年和2018年春节前,两次收受某公司赠送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2020年6月,黄正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十堰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一、竹溪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学平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工作日午餐饮酒等问题。2017年底,张学平违规收受下属柳某以拜年为由所送“飞天茅台”白酒一箱;2016年10月的某工作日,张学平出差期间,午餐接受房县法院安排的公务宴请并违规饮用高档白酒;2019年6月12日,张学平等人接受竹溪县蒋家堰法庭安排的公务宴请并违规饮酒;张学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7月,张学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退赔。


二、市人民医院放射科副主任李胜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18年至2020年,李胜在武汉出差期间,两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0.6万元和“泰山”牌香烟2条。2020年6月,李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退赔。


三、十堰日报社物业管理中心副主任摆利平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旅游问题。2019年10月17日至19日,摆利平在赴武汉考察中央空调核价等工作途中,受空调中标方业务经理黄某某邀请,私自更改行程前往湖南张家界旅游,旅行途中门票、住宿等1334元费用由黄某某支付。2020年7月,摆利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退赔。


四、市东风21小学原校长邓晓峰“私车公养”问题。2018年3月至2019年5月,邓晓峰在担任市东风21小学校长期间,长期违规使用学校公务加油卡为个人私家车加油,先后加油38次,共计12340.82元;邓晓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6月,邓晓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退赔。


五、十堰市生态环境局郧西分局党组书记、局长阮绪涛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9年6月7日(端午节),阮绪涛在赴十堰西高速路口附近某公司进行工作考察期间,捎带朋友姜某绕道进入十堰城区参加同学雷某宴请,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4月,阮绪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六、竹山县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沈贤勇违规操办其子婚礼并收受礼金问题。2019年10月,沈贤勇在操办其子婚礼的过程中,违规收受28名非亲属礼金,共计5400元,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6月,沈贤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退赔。


七、郧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许文海违规操办其父丧礼并收受礼金问题。2019年3月,许文海在操办其父丧礼过程中,违规收受单位同事和服务对象礼金,共计8600元,造成不良影响;许文海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7月,许文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退赔。


 荆门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一、东宝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张再平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3年1月至2014年5月,马河镇政府违规公务接待开支33万余元。对此,时任东宝区马河镇党委书记张再平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均已受到相应处理)。此外,张再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5月,张再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沙洋县房产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克勇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9月,时任沙洋县政府投资审计局局长张克勇,在年休期间驾驶该局租赁用于办公的车辆前往四川省某县旅游,并用公款支付了车辆租赁费用。此外,张克勇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0年5月,张克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钟祥市磷矿镇喻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朱朝秀违规操办孙女生日宴问题。2020年1月,朱朝秀在为其孙女操办周岁生日宴时,违规接受“三亲”以外人员礼金2700元。2020年7月,朱朝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京山市杨集镇福利院原院长向永杰违规公款消费白酒问题。2018年1月,时任杨集镇福利院院长向永杰公务招待消费白酒2瓶,计340元。同年3月,向永杰在公务招待中消费白酒1瓶,计140元。上述480元白酒开支均在该福利院财务账上列支。2020年1月,向永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黄冈通报5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典型案例 


一、黄冈市白潭湖片区筹建委员会四级调研员邓明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2年11月至2019年春节,邓明生在担任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冈白潭湖片区党工委委员、筹建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期间,在春节、端午、中秋等节日,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高档烟酒、手机、加油卡及现金共计8.552万元。邓明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浠水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田勇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2年11月至2019年,田勇在担任黄冈市公安局副县级侦查员、禁毒支队负责人、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浠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等职务期间,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下属礼品礼金共计20.389万元。田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团风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主任童森违规收受礼品和接受吃请问题。2018年5月至2019年1月,童森违规接受管理对象价值1000元黄鹤楼牌香烟和吃请。童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已退还。


四、红安县水利和湖泊局水政水资源监察大队负责人周茂权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周茂权在红安县河道采砂治理专班工作期间,2次违规收受非法采砂人员送的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4800元。周茂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已收缴。


五、罗田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罗先红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8年2月至2019年底,罗先红在牵头负责县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管理办公室工作期间,违规收受房地产公司3000元礼金和面值2000元的加油卡。罗先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已收缴。


 随州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一、随县司法局党组成员殷发明公车私用问题。2020年3月15日,殷发明在未向单位主要领导请示报告的情况下,违反公车管理使用规定,私自使用公车接送亲属及其他人员,且造成公车因交通事故受损的不良后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鉴于其在事故发生后主动向组织报告并承担相关费用,在组织审查期间积极配合并如实交代个人违纪事实,2020年7月,殷发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广水市拘留所教导员、二级警长张运星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2011年12月至2018年12月,张运星在担任广水市公安局李店派出所所长、杨寨派出所所长、市拘留所教导员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以春节拜年、生病探望名义向时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熊某某(另案处理)赠送礼金8次共计8000元。2020年7月,张运星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三、随县厉山镇星升社区党总支委员(纪检委员)、居委会副主任黄建军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2019年6月18日,黄建军在随州某酒店为其儿子举办婚宴,共设宴23桌,其中收受亲属以外礼金共计1.13万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鉴于黄建军在组织审查期间积极配合,如实交代相关违纪问题,且及时退还违规收受礼金1.13万元。2020年5月,黄建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曾都区南郊办事处凉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吴福兴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活动等问题。2019年5月9日,吴福兴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魏某某娱乐活动安排,到随州市某KTV唱歌娱乐。此外,吴福兴还存在其他违纪违规问题。2020年6月,吴福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恩施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一、恩施州原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富昌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7年7月,王富昌带家属到利川游玩期间,接受利川市某公司组织的宴请。王富昌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王富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恩施州原工商局副调研员周庆丰违规占有使用政策性住房问题。周庆丰在任恩施州原工商局副调研员、恩施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及退休后,多占政策性住房并出租获利。周庆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退缴。


三、巴东县野三关镇原党委书记、湖北木林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原副局长朱宏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7年,朱宏先后4次收受他人所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朱宏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朱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违纪所得予以退缴。


四、利川市水利局财务股原股长刘祥彬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问题。2018年4月,刘祥彬在文斗乡集镇水厂改造工程招投标中,担任评标业主代表,违规收受中标单位礼金。刘祥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退缴。


五、建始县花坪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黄义华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8年底,时任建始县花坪镇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的黄义华补开公函报销该单位当年违规公务接待费用。黄义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已主动退赔。


六、宣恩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谭家庆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9年8月,谭家庆先后两次参加管理和服务对象宣恩县某公司组织的宴请。谭家庆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谭家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仙桃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一、市医疗保障局乡镇医疗机构稽查工作负责人李宗敏、工作人员李移风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8年2月,为在本市乡镇医疗机构稽查工作中获得关照,某村卫生室负责人郭某委托李移风,邀请李宗敏接受了其安排的宴请。2020年9月,李宗敏受到严重警告处分,李移风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二、市棉花产业化办公室发展信息科副科长叶翠华违规操办儿子“升学宴”问题。2019年9月,叶翠华违规操办儿子“升学宴”。综治信访科科长刘乐新帮接请同事。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礼金2400元。2019年11月,叶翠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乐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还所收受礼金。


三、郭河镇凤林社区支部书记向德志违规操办孙子“十岁宴”问题。2020年1月,向德志违规操办孙子“十岁宴”,接请亲戚以外人员25人,收受礼金4400元。2020年6月,向德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还所收受礼金。


四、郑场镇文化站站长邓民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2020年6月,邓民违规在家中操办女儿婚宴,宴请除亲戚以外人员共27人,违规收受礼金4900元。2020年8月,邓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还所收受礼金。


来源:湖北各地纪委监委官网、党员生活

编辑:黄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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