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锻造新时代政法铁军】过问案件?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了解一下!
千万不要触碰“三个规定”这条高压线。
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是对司法公正的严重危害。落实党中央部署,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明确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进行记录和责任追究,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
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重点整治的六大顽瘴痼疾之一。对防止干预司法、推进严格执法、维护法治权威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什么是三个规定
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两高三部”先后出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全文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全文
疑问权威回应
Q:哪些行为属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
Q:留痕、记录,会被报复?司法人员如实记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的行为,受法律和组织保护。领导干部不得对司法人员打击报复。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司法人员免职、调离、辞退或者作出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领导干部对司法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需要付出哪些代价呢?
一
违反规定干预办案面临的处罚:
名誉受影响:会被通报,必要时向社会公开。
职级受影响:构成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
自由受影响:造成冤假错案或者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政治忠诚度打折扣: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政绩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干部是否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重要依据。
二
存在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面临的处罚:
职级受影响:司法人员存在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即给予纪律处分。
名誉受影响:会被通报,必要时向社会公开。
自由受影响:造成冤假错案或者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政治忠诚度打折扣:记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年度考核和晋职晋升的重要依据。
三
被过问案件可能面临的处罚:
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案件处理情况的以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情况的,给予纪律处分。
主管领导授意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依法依纪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以上这些事请你的朋友免开尊口!
来源:区司法局
编辑:乔迪
校对:肖丽颖 廖美丽
责任编辑:贾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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