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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第2号)
2022年2月17日20时30分,我市报告一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现将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2月10日,确诊病例苗某某与党某自驾车前往呼和浩特市。
2月14日,中午12时许,在邻近青山区万达B座的嗦一碗螺蛳粉就餐;15时30分许,入住阿尔丁大街与黄河大街交汇处西北华发新天地20-A内蒙古昱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8708号房间(外挂牌子是馨致酒店);18时30分许自驾车返回熙华公寓;19时许由熙华公寓打车到阿嘴烧烤(市府东路店);23时许打车返回熙华公寓后再无外出。
2月15日,11时30分许,自驾车到钢37号街坊6栋14号与家人吃饭;15时许,自驾车到青山区政府306会议室参加会议(全程佩戴口罩);18时30分许,步行前往佳园小区29栋53号朋友家聚餐;22时许步行返回熙华公寓后再无外出。
2月16日,9时30分许,自驾车去内蒙古银河劲美健身有限责任公司健身房健身,约一个半小时后返回熙华公寓;中午自驾车去丽江小城(1号公馆对面)就餐,饭后返回熙华公寓;16时许自驾车去劲美健身有限责任公司健身房健身;18时许去熙华公寓门口宽心大药房买药;18时30分许打车由熙华公寓前往阿嘴烧烤(市府东路店)就餐;21时许打车由阿嘴烧烤(市府东路店)返回熙华公寓;22时30分许到包医一附院进行核酸检测,采样结束后于23时许返回熙华公寓后再无外出。
2月17日,上午10时,到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请以上时段同一地点可能与确诊病例接触的市民,做好个人防护,立即联系所属镇(街道)、村(社区)或旗县区疾控中心报告,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14天内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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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5171580、15661601281
青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3141410
东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5151121
九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7106232
石拐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8720858
白云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8512573
土右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8921510
达茂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8423945
固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8112025
稀土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7100980 包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2022年2月18日
来源:包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编辑:马 宁
责编:冯 雪
校对:才诗慧
初审:廖美丽
终审:刘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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