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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包你满意】昆都仑区政法机关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措施30条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包头市委、昆都仑区委相关要求,充分发挥法治对营商环境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昆都仑区政法机关扎实开展“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全区政法干警“明责”于心、“认责”于身、“履责”于行,努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昆都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昆都仑区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措施30条》。


1.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

严格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财产。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等法律,依法从快办理、执结、监督涉企案件,保护企业家和企业的合法权利,加大对企业家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牢固树立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规矩意识,细化企业权益保护,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2.严厉打击破坏营商环境犯罪行为。

坚持对破坏营商环境犯罪“零容忍”,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推进八大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抓好2022年扫黑除恶“十件实事”,依法严惩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电信网络诈骗、拐卖妇女儿童、养老诈骗等违法犯罪。加大对企业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影响企业发展的强迫交易、强揽工程、阻挠施工、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侵害企业合法经营的违法犯罪行为。


3.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

构建专业办案团队,集中优势力量办理涉企刑事案件。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办理涉企案件时,着力为招商引资和企业家成长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充分考虑民营企业的生产、发展,注重办案方式方法,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慎重适用强制措施,保障企业正常运行,努力降低对涉案企业的影响,确保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4.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

规范涉企案件查办流程,严格执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对企业和企业家的违法犯罪案件,审慎使用人身权和财产权强制措施,对案件证据进行严格审查认定,严格界定罪与非罪,严格区分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严格区分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行为人个人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依法慎重查封、扣押、冻结和处置企业涉案财物,严厉杜绝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最大限度减少执法司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5.严禁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

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作为犯罪处理。准确区分经营活动中的正当融资行为与非法集资犯罪,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禁止外,不得以违法犯罪对待。严格适用非法经营罪、合同诈骗罪,从经济安全、公共利益、市场秩序等方面准确合理认定行为的社会危害性,避免以刑事责任代替行政、民事责任。对企业涉嫌行贿犯罪的,准确区分个人犯罪和单位犯罪,对于具有情节较轻、对办理受贿案件起关键作用的、因国家工作人员不作为而不得已行贿的、具有认罪认罚情形的,依法从宽处理。


6.探索开展企业合规审查工作。

办理涉企案件时强化对是否适用刑事合规进行初审,在企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及修补法益并提交自愿开展合规承诺书后,邀请第三方监管组织对企业合规经营情况进行评估,并提出评估意见,检察机关根据第三方评估意见作出拟从轻处理或者作出“刑事合规不起诉”决定的,通过公开听证听取各方意见,确保企业后续良性经营。


7.畅通涉企类案件优先办理通道。

畅通公、检、法机关涉企案件立案化解渠道,建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设置“涉企案件服务岗”标识、对涉企案件加贴“绿色标签”,增设“快执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为涉诉中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快立、快审、快执服务。


8.全面推行网上立案、跨区域立案服务。

畅通网上诉讼服务,实现涉企民商事案件全流程网上立案、网上办案、电子送达、线上调解、开庭,实行“无纸化办理”流程,建立涉企案件识别机制,设立涉企案件诉讼费减、缓、免快速通道,对缴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企业,在提出诉讼费减、缓、免申请后,实现当天申请、当天办理。


9.优化职能化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实现线下业务向线上延伸,打破时间限制,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全天候、不打烊、自助办”的诉讼服务,提升法院工作效率。开通线上“优化营商环境检企(民)通”微信服务平台,设置“涉企诉求反映绿色通道”,为有诉求的群众及企业提供接口。


10.挂牌成立涉企服务工作室。

为企业提供诉前调解、普法宣传、诉调对接、立案服务、诉前保全等多功能服务,切实解决涉及企业“立案难、审理慢、执行难”等问题。全面开启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全流程绿色通道,确保涉企案件全流程、一站式加速办理,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服务保障。


11.优化分调裁审机制。

建立“诉前调解+司法确认+速裁快审”工作模式,推进涉企案件快审、快结。依托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探索建立民商事案件先行调解机制,完善民商事案件小额诉讼和速裁工作机制,及时化解各类矛盾风险隐患。推动设立商事调解组织,推行诉讼与公证全流程协同机制,在立案、调解、保全、送达、调查、评估、拍卖等环节开展审判执行辅助事务协作。


12.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体系建设。

强化涉企案件多部门联动化解纠纷,建立工会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人大代表、社会组织参与化解等融合型解纷新模式,形成矛盾纠纷化解的“多车道”。依托工商联等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社会组织联动调解,优化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在程序安排、效力确认、法律指导等方面的有机衔接。推进“互联网+枫桥经验”创新实践。大力推行人民调解平台进社区、进网格、进乡村,全面开启互联网调解、微信调解、人民法院在线服务调解新模式。


13.建立健全破产重整制度。

依法严格审查企业破产清算、强制清算案件的立案申请,有效发挥破产制度市场救治功能,对有挽救希望和重整价值的企业,积极组织开展重整程序,对不具备挽救价值的企业,快速推进清算程序,有效释放市场资源。妥善运用财产保全措施,防止超标的、超范围保全,及时处理保全异议。严格规范审限变更、延期开庭程序,防止因诉讼拖延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依法维护商业规则,落实同案同判,提高审判质效。


14.推广办理破产信息化管理。

充分使用破产管理信息系统,持续加大对破产案件的信息公开力度,深化破产案件办理“一体化”平台运用,进一步实现运用网络召开债权人会议、在线进行资产处置、管理人账户资金监管、在线审批等工作,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破产案件处理的质量与效率。


15.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涉企行政诉讼案件中,涉案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积极配合案件审理,切实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每月通报一次,促进依法行政。


16.着力提升执行质效。

坚持依法善意文明执行,平等保护市场主体。深化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强化执行期限管理,全面提升执行效率。加强执行联动,提升执行工作水平,加大对一年以上未结涉企执行案件的办理力度,强化流程管控,加大拒执罪的打击力度,保障当事人权益及时实现。充分发挥包头市昆都仑区人大法制委执行工作站监督作用,畅通执行救济途径,提升执行公开和透明度。


17.加强部门协作配合。

完善涉及市场主体案件执行联动机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协助打击破产逃债、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账款和恶意讨薪等行为,依法保护各类主体合法权益,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实际成效,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


18.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围绕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细化实化相关制度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一步加强涉企执法结果信息公示。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动各单位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实现法制审核全覆盖。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采取日常检查与集中评查、随机抽查相结合方式,指导监督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19.严格执行行政裁量基准。

落实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管理有关规定,有效解决处罚畸轻畸重、类案不同罚等问题。推动“柔性执法”措施的落实,优化和完善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事项“两张清单”,细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对符合条件的依法可免予行政处罚或者从轻、减轻行政处罚。


20.强化涉企行政复议办理。

涉及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的行政复议申请,在书面审理的同时,要充分运用听证等审理方式,倾听申请人的意见,充分保障其知情权,话语权,注重化解争议,依法和解,调解,快速结案,提高办案效率。涉及企业为申请人的复议案件,快受理、快审理、快结案,力争一般案件由60日变为4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21.深化“放管服”改革。

完善落实政务审批各项改革举措,设立公安政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暨治安、出入境、户政业务“一窗办理”服务,精简办证审批环节,缩短证件签发时限,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缩短到3个工作日。实现“零门槛”落户制度,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22.打造“无人警务、智慧服务”工作体系。

利用“24小时警局”微信公众号、“互联网+警务服务”平台PC端“网上公安局”、手机端“包头公安APP”等多种方式,开通“网上办”服务,实现公安政务服务模式由“窗口坐堂”单一化向“集约服务、自助服务、网上服务”多元化转型升级,全面构建多种服务模式互补叠加的立体式便民服务新格局。


23.推动服务平台深度应用。

依托智慧昆都仑政企通平台为全区中小微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充分发挥昆鹏研究院基地作用,全力助推昆区分局智慧公安、数字警务工作取得新发展,进一步加快向“服务群众、服务全警、支撑实战”智慧公安转型,打造网上办事为主,自助办事为辅,窗口办事兜底的服务综合体。


24.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优化升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完善律师、公证、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等各项法律服务功能。推行“法律管家”“法企同行”活动,加大律师为企业服务力度,定期为企业提供法律风险评估、法律咨询等服务。为中小微企业开展无偿法治体检,实现中小微企业常态化法律服务全覆盖。


25.定期开展送法进企活动。

充分发挥法官工作站、基层队所贴近基层、服务基层优势,依托党支部与企业结对共建等机制,定期开展“法官进民企”、“检察官助民企”、“法学会爱民企”活动,不定期深入企业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和宣传,主动为民营企业解决法律维权相关问题,为市场主体零距离提供普惠性、公益性法律服务,做到简单事项当即回复,复杂问题限时答复。


26.深化服务标准化建设。

完善执法办案服务评价体系建设,通过现场服务评价和服务热线满意度评价,确保提供更加优质服务。畅通涉企案件信访投诉渠道,开通优化营商环境涉企信访案件处置“快速通道”,通过24小时警局、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多种途径,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投诉举报线索全面接收、核查、反馈。


27.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阵地,深入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法规和办案成效,引导市场主体合法合规经营,为企业量身打造《企业法治营商提示手册》,制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系列白皮书,定期向社会发布一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以案说法,通过宣传提升企业维权意识,形成保护民营企业的舆论氛围。


28.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责。

强化侦查监督和审判执行监督,开展涉企案件专项监督活动以及涉民营企业“积案”“挂案”清理专项行动。加强对涉企业及企业家刑事立案及侦查活动的监督,防止和纠正涉企案件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以及刑讯逼供、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等违法行为。加大对民事、行政诉讼、涉企财产刑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开展涉企债务纠纷、知识产权、劳动争议、工伤赔偿等案件民事监督专项活动。


29.重拳治理执法司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利用公权力不当等行为。

从严执纪问责涉企违法违纪干警,紧盯执法司法不作为、慢作为和过度执法司法、趋利执法司法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办案单位或干警以各种名义向企业收取、摊派办案费用或吃、拿、卡、要行为,并将查处结果向举报者反馈,扎实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政法干警把握、处理好政商关系,做到交往有尺度、服务有遵循,既亲近、又清廉,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30.强化执法监督。

坚持有错必纠,对确属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法律适用错误的案件依法及时纠正,对违法执法司法造成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完善容错机制,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符合规定条件且勤勉尽责、未牟取私利的,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



来源:区委政法委


编辑:马    宁

责编:冯    雪

校对:才诗慧

初审:廖美丽

终审:刘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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