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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再祭大招,对机动车实施“大户制管理”!

人人讲环保,环保为人人点击上方蓝字关注  清凉一夏




按照《天津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津政办发〔2018〕13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加快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进度,打赢蓝天保卫战,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市容园林委联合拟定并印发了《天津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大户制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我市将建立机动车大户管理工作机制,提升柴油车监管工作效能,有效减少污染排放。


截至2017年底,我市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94万辆,其中柴油车25.6万辆,包括载客汽车3.6万辆,载货汽车20万辆,专项作业车1.6万辆,其他车辆0.4万辆。由于柴油车点多面广、很多车辆用管分离,仅对车辆直接开展排放抽查,工作量大、效率低且难以夯实车辆所有者的主体责任。以拥有车辆较多的单位为重点监管对象开展污染防治工作,有助于达到“抓住一头、管住一片”的工作效果。


《方案》所称“大户”,是指我市拥有或同时租赁20辆以上柴油机动车(含企业厂内使用的无牌照车辆)的独立法人单位。据初步统计,我市现有机动车大户约1010户,拥有中重型货车、大中型客车总计6.3万辆,占同类车型的57%。通过实施大户制管理,建立树状管理网络,充分发挥现代科技手段的支撑作用,能够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工作效能,压实柴油车使用者尤其是拥有者的主体责任。


工作原则

机动车大户管理一是坚持防治结合、以防为主,二是坚持点面结合、以点带面,三是坚持部门齐抓共管、多措并举,四是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拥有、谁负责”。


重点任务

(一)实施机动车大户排查,强化清单管理

1. 开展机动车大户排查,建立大户清单;建立全市公交、客运、物流运输等重点领域大户清单。

2. 开展环卫、园林、交通系统和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钢铁、焦化、水泥、火力发电工业企业等自有柴油机动车排查,建立大户清单。

3. 建设机动车大户管理系统,实现全市机动车大户信息部门共享、实时查询、定期更新。

(二)加强机动车大户管理,压实主体责任

4. 督导机动车大户建立车辆排放检验、维护、燃料和车用尿素添加使用登记制度,使用合格燃料、尿素。

5. 建设互联互通的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推进柴油车远程在线监控安装及联网工作。

6. 督导机动车大户签订环保承诺书,组织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宣传,持续提升机动车大户环保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

(三)推进部门联动,强化联合监管

7. 及时推送国家及我市法规标准、管理要求、超标处罚、工作动态等信息,不断增强机动车大户管理水平。

8. 以国省干道跨省交界处为重点区域,强化环保、公安、交通运输联合执法。深化“环保取证、公安处罚”机制,严查机动车环境违法行为。

9. 对机动车排放超标率(数量)较高的大户及时进行约谈提醒,监督开展污染治理工作。

10. 落实国家和我市错峰运输相关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机动车一律不得在错峰期间开展运输活动。

(四)开展环保抽测,严查违法行为

11. 在物流园区、货物集散地、公共交通场站等车辆集中停放地开展抽测,对排放不达标的依法实施处罚。

12. 严查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不正常使用、篡改排放监控参数等违法行为。


时间安排
  • 2018年8月底前,环保、公安交管、交通运输三部门制定机动车污染管控联合执法方案,持续开展联合执法活动,严查各类违法行为。

  • 2018年8月底前,市交通运输委建立公交、客运、物流运输等行业柴油机动车大户清单,市公安交管局建立我市机动车大户清单;清单提交市环保局录入机动车大户管理系统。

  • 2018年8月底前,市交通运输委、市市容园林委督导各区建立系统内自有机动车大户清单,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督导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钢铁、焦化、水泥、火电工业企业建立自有柴油车清单;清单提交区环保部门录入机动车大户管理系统。

  • 2018年底前,市环保局初步建成互联互通的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试点柴油车远程在线监控安装工作并联网。

各级环保部门持续开展入户排放抽检,签订环保达标承诺书;各区、各部门督导机动车大户落实相关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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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金鹏 张帅帅 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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