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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录|“秋冬季精准治污,服务企业,保障民生”专题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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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0月26日上午9点,天津市环境保护局会同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召开“秋冬季精准治污,服务企业,保障民生”专题新闻发布会,市工信委原材料处副处长李颖、市环境保护局大气处处长杨勇、应急中心主任张凯、机动车处副处长张泽生、环评处副处长俞皓通报了相关情况,并回答媒体关心的问题。



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欢迎大家出席市环保局精准治污服务企业保障民生专题新闻发布会。

       众所周知,秋冬季是全年大气污染防治压力最大、形势最严峻的时期,日前,国家印发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市政府也印发了我市的行动方案。今年秋冬季,按照环境管理需要,在精准治污、服务企业、保障民生方面有哪些差异化管控措施和招法,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为此,今天请来了市工信委原材料处副处长李颖、市环保局大气处处长杨勇、应急中心主任张凯、机动车处副处长张泽生、环评处副处长俞皓,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的问题。

       首先,请杨勇处长介绍我市2018-2019年秋冬季攻坚行动期间,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的相关安排。



杨勇: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好!

       我简要向大家介绍一下2018-2019年秋冬季攻坚行动期间,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有关情况。

       9月27日,生态环境部等12部委和京津冀晋鲁豫6省市联合印发实施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对照国家要求,日前我市攻坚方案已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针对大家最为关心,也是近年冬防工作中最为重要的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环保、工信部门经过反复研究论证,已于10月17日印发《天津市2018-2019年采暖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方案》和《天津市2018-2019年采暖季重点行业差别化错峰生产绩效评价指导意见》,并全面部署落实。今年的错峰生产要求相比去年,总体考虑是基于污染排放绩效水平,按行业将每个企业从不限产、不同比例限产到全部停产依次划分为3-5类,再结合企业是否有环保行政处罚、是否有淘汰限制类装备、是否涉及民生等指标予以适当调整,统筹确定企业限产比例,科学制定差别化停限产措施,突出错峰生产调控的精准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概括的说,可以归纳为“三不三精准”。

      “三不”:一是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非污染企业,不错峰;二是对实现超低排放、工艺技术先进、运输结构合理的环保领军企业,不错峰;三是对不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序,不错峰。

       三个“精准”一是精准错峰范围。今年的错峰生产方案涵盖行业由去年的16个调整为14个,而且对使用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的建材、铸造等行业不予限产。对装备水平先进、环保水平高的企业,少限产或不限产。

       二是精准错峰时间。经综合评估,今年错峰时间确定为11月15日至3月15日,整体上比去年减少1个月。

       三是精准错峰措施。对钢铁、焦化、建材、铸造、有色、化工等重点行业,逐一确定绩效评价指标核定方法和不同指标下的错峰生产要求。例如钢铁行业,绩效评价指标分为4级,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要求的企业为Ⅰ级,采暖季不予限产;完成烧结工序超低排放改造和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的企业为Ⅱ级,限产15%;完成烧结工序超低排放改造的企业为Ⅲ级,限产30%;仅全面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企业为Ⅳ级,限产40%。再如原料药和农药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达到地方排放标准50%以下的,不予限产;70%以下的,限产30%;仅满足标准的,限产50%。

       通过差异化错峰生产,实现环保治理正向激励导向,引导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力度,提高工艺技术装备水平和环保治理水平,降低污染物排放浓度,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奠定坚实的基础。

      以上就是今年秋冬季攻坚行动期间错峰生产的重点内容。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将组织各区,主动指导和帮助企业,按照国家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稳步做好落实工作。谢谢!


主持人:2017年5月,我市全面启动了“散乱污”企业整治,要求到今年12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面对2万余家“散乱污”企业,如何做到精准施策,请张泽生副处长做介绍。



张泽生: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好!

为既完成整治任务,又实现精准施策,我们主要采取了四方面的措施:一是动态排查,按照我市确定的“散乱污”企业标准开展排查,符合条件的纳入整治清单,极少数不属于“散乱污”企业的及时调出清单。二是分类施治,按照“散乱污”能否整改、能否原地整改,将其分为原地改造提升、搬迁改造提升和关停取缔三类,采取相应的整治措施。三是一企一策,对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逐个分析,明确原地改造、搬迁和关停措施,实现精准整治。四是动态调整,“散乱污”企业的整治方式确定后,如果外部条件发生变化,只要能够满足整治要求,可以对整治方式进行调整。谢谢大家!


主持人:按照国家要求,我局近期将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请张凯主任介绍,如何在修订中体现精准治污和保障民生。



张凯:媒体朋友们,大家好!我局正在组织对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对于工业企业减排方面主要从精准性、差异化、保民生三方面重点考虑:一是聚焦涉气工序。经报请国家有关部门同意后,对企业主要通过涉气工序的限产和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等方式实现减排;二是修订《预案》的同时,编制了《天津市2018-2019年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绩效管控指导意见》,根据各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分类制定不同的减排措施,实现差别化管理。对于工艺技术先进、超低排放的企业可不采取限产措施,鼓励企业不断提高治污水平;三是充分考虑民生保障,明确提出涉及民生、承担供暖或危废处置的企业,可不采取限产措施。谢谢大家!


主持人:交通运输的污染防治也是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下面,请张泽生副处长介绍精准调控今年秋冬季错峰运输的措施。


张泽生:目前,市交通运输委、市环保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已经联合印发了《天津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宗物料错峰运输工作方案》。今年,在精准调控方面主要是钢铁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企业,自有国三柴油货车加装颗粒物捕集器(DPF)后可以开展运输工作,不再要求封存。这是因为今年全市4700余辆国三柴油车加装DPF的工作已完成,并且通过了环保验收。通过加装颗粒物捕集器,可以削减颗粒物的排放。


主持人:根据环境改善目标,严格环境准入是从源头降低区域污染物排放量的措施。怎样做到既严把审批关,又提升服务企业的水平,当好“店小二”,请俞皓副处长介绍相关情况。



俞皓:非常感谢参会的所有媒体朋友们对我局审批制度改革的关注和支持!

近两年来,我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围绕全市重点工作,认真组织实施“放管服”改革工作,结合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入在简环节、优流程、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上下功夫,严把审批关,提升服务水平,为我市经济健康发展和环保相关任务的完成提供了有力保障。在这里向大家介绍一下我局“放管服”改革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是规范了行政许可事项管理,通过流程再造,实现办事要件标准化,办事流程标准化,办事结果标准化。二是强化了相对集中许可权,实现“一口受理、接办分离”。三是深入开展了落实“津八条”“政务一网通”改革等工作,减少企业环评审批要件和时限,减少环评审批的项目,实行环评文件100%网上审批,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规范我市环评市场。四是改进了项目审批服务措施。谢谢大家!


主持人:今天介绍的内容就到这里,下面把更多的时间交给记者朋友们,请大家提问。



《中国环境报》记者:我有两个问题。首先想问杨勇处长,刚才提到错峰生产指导意见中设定了基础指标和调整指标,请问设定这两个指标的目的和作用是什么?

       另一个问题想问张泽生副处长,刚才提到“今年全市4700余辆国三柴油车加装DPF的工作已经完成”,请问已加装完成的国三柴油车在全市的占比?


杨勇:谢谢您的问题。2018-2019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的一个重大变化就是根据绩效评价指标,统筹确定企业限产比例,科学制定差别化停限产措施,突出错峰生产调控的精准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杜绝“一刀切”。

       绩效评价指标由基础指标和调整指标组成。基础指标侧重硬件,体现的是企业生产装备和环保治理水平;调整指标侧重软件,体现的是企业管理水平,特别是企业履行环保责任方面的差异,如是否属于限制类生产装置、是否受到过环境违法处罚等。在《指导意见》中,对钢铁、焦化、建材、铸造、有色、化工等重点行业,逐一确定绩效评价指标核定方法和不同指标下的错峰生产要求。


张泽生:下面我回答第二个问题。2015年我市淘汰全部黄标车以后,国三柴油货车是目前我市上路行驶的排放标准最低的柴油车。对于国三柴油货车的治理,是我市机动车污染防治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污染治理、淘汰和补贴相结合的原则,我市在2017年开展了为中重型国三柴油货车加装颗粒物捕集器即DPF的工作 。车主自愿申请,市财政按照安装费用50%、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全市共4713辆国三柴油货车加装了DPF,4706辆通过环保部门的验收。根据我们统计,现在我市共有国三中重型柴油货车近4万辆,本次加装DPF的车辆占比约12%。



《今晚报》记者:我有两个问题。首先,今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有哪些特点?第二个问题,截至目前,“散乱污”企业的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怎么样?


李颖:谢谢您的提问,下面我回答一下第一个问题。



      实施差别化,突出精准性和科学性是今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的突出特点。具体来说,就是从去年的一个行业一个标准,按行业划分企业停限产比例,调整为今年的根据每个企业环保绩效水平分类和指标调整项确定限产比例的方式,确定一企一策的错峰生产措施。

      为此,我们逐一走访重点企业,了解企业实际情况和需求,系统分析了企业的能源类别、技术工艺、污染排放等核心数据,制定了采暖季重点行业差别化错峰生产绩效评价指导意见。按行业将每个企业从不限产、不同比例限产到全部停产依次划分为3-5类,再结合企业是否有环保行政处罚、是否有淘汰限制类装备、是否涉及民生等指标予以适当调整,统筹确定企业限产比例,充分体现差别化和操作性。

       通过差异化错峰生产,实现环保治理正向激励导向,通过鼓励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力度,提高工艺技术装备水平和环保治理水平,降低污染物排放浓度。对表现优异的企业不限产或少限产;对于环保投入少、治理水平低、工艺装备落后、污染排放高的企业提高限产比例直至停产。


张泽生:我回答一下第二个问题,自2017年5月我市全面启动“散乱污”企业整治以来,经过一年多的整治工作,截止到2018年10月19日,排查出的2.1万家散乱污企业已完成整治2万家,完成率93.1%,其中关停取缔1.3万家,搬迁近2000家,原地改造提升5000余家。按照计划,我市“散乱污”企业整治将于年底前全部完成。谢谢!



《今日头条》记者:去年秋冬季攻坚行动期间,除了错峰生产以外,建成区停止土石方施工也是一项重大措施,也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请问今年对施工项目是否继续采取停工措施?


杨勇:土石方停工确实是大家高度关注的一个重点,目前我市的攻坚方案已经印发。针对土石方停工,讲三点情况:

       一是2018-2019年秋冬季,我市将不统一采取土石方停工措施。

       二是各类施工工地要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扬尘管控要求,控尘措施不到位的,立即停工整改、依法处罚,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三是2018-2019年秋冬季,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将突出强化执法监管,目前我市已建立各类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

       我们也希望,施工方能不断加大扬尘污染防治力度,将绿色施工打造成彰显天津城市建设水平的又一张靓丽名片。



天津新闻广播记者:我有两个问题。首先,今年秋冬季我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的有关情况,特别是和去年相比有何变化?第二个问题,刚才张处提到“加装DPF的国三柴油货车不需封存”,我想问下运输方面还有什么其他的措施?


杨勇:我回答一下第一个问题。秋冬季是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的关键时段。从全年角度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环境质量呈现马鞍形特点,采暖季是全年空气质量最差的一个时期。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在采暖季,因采暖增加大气污染排放25~30%;二是秋冬季静稳天气大幅度增加,逆温频发且增强,易出现极端不利气象条件。

       为此,我们针对秋冬季的污染特点,对照国家要求,制定了《天津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并已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主要目标是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期间,全市空气质量较去年同期持续改善。重点包括全面加快结构调整、实施柴油货车、工业炉窑和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运输、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等10个方面31项重点任务。与去年相比,今年的攻坚行动着重体现了4方面的“新突破”:

       一是思想认识新突破。今年是蓝天保卫战的开局之年,秋冬季攻坚战又是今年第一场大仗。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钢铁、建材、铸造等行业关键环节,以及燃煤设施、扬尘面源、柴油货车等重点领域,实施“点穴式”治污减排,对装备水平高、环保水平好的企业确保正常生产。坚持标本兼治,在治标的同时,充分利用秋冬季6个月的时间,加快治本,持续推进产业、能源、交通和布局结构调整,特别是在“以气定改”的前提下全面加大散煤清洁能源替代等清洁取暖工作力度,从根本上降低因采暖增加的大气污染排放。

       二是减排措施新突破。坚持法规标准引领。加快地方标准的制定和发布,将行政手段推进治污逐步转变为标准引领治污。比如通过发布天津市的铸锻行业、生物质锅炉、火电大气污染物排放等地方标准以及严格落实国家标准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有序推进铸锻企业、生物质锅炉、燃煤机组和燃煤锅炉烟羽脱白等治理工作;通过调整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区划范围、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加大重点污染源的监管力度。

       三是监管模式新突破。坚持“抓两头、带中间”。一头抓“好”,树立环保标杆企业,给予不错峰生产等政策红利;一头抓“坏”,提升对环境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提高环保水平低的企业错峰生产停限产比例,加大违法成本;通过正向激励导向,带动中游企业加大环保投入,提高工艺装备水平和环保治理水平,引导企业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

       四是精准应急新突破。坚持精准减排,首次对重污染天气应急也实行企业排放绩效管理,落实“一厂一策”减排清单。坚持精准预报,环保气象部门每日联合会商,持续开展3天精细化预报和7天趋势分析。


张泽生:下面我回答第二个问题。2017年,我市要求在橙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禁止所有柴油货车进出天津港。今年,这项要求调整为:在橙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天津港集疏运车辆实行单双号行驶。也就是说,今年采取的应急措施,在尽可能确保污染物减排的同时,也充分考虑了社会生产生活的需求。这项措施已写入《天津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新华网记者:请问,市环保局在简化环评审批方面做了哪些工作?还有就是,市环保局在落实改进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服务方面推行了哪些措施?


俞皓:市环保局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分级审批”原则,按照国家要求进一步扩大环境影响登记表范围,将占环评审批项目总数80%的环境影响影响小的登记表由审批全部改为备案,由企业在网上自行备案,简化流程;修订了市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目录,将更多的审批事项下放至各区,使企业能够在项目所在地直接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第二个问题,我局在环评审批工作中,坚持“强化指导服务、支持项目落地”的理念,积极开展审批服务、超前辅导、现场咨询,坚持提前介入、上门服务、联合审批,落实承诺办结制,合理利用现场踏勘、公示等环节,并行推进有关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对审批承诺时限,坚持能短则短,对审批效能,坚持能快则快。谢谢!



津云记者:天津市2018—2019年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绩效管控指导意见的特点是什么?


张凯:为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进一步分类细化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今年,中心在修订预案的同时,编制了《天津市2018—2019年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绩效管控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各区对减排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减排措施。

       首先,《指导意见》以削减污染峰值、差别化管理以及效能联动为原则,结合天津市工业企业排放情况,聚焦主要涉气工序,突出了重点,便于企业制定更精准的措施。

       第二,同一行业内按照企业的工艺水平、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民生保障等指标,制定不同的绩效分级,分类制定应急管控措施。对管理先进、排放水平低的企业可降低减排比例或不采取减排措施,形成正向激励机制。

       第三,经过充分调研,区分了采暖期和非采暖期不同的响应措施,对于采取错峰生产措施的企业采暖期应急期间可不再进一步减产,便于企业的生产调度,尽可能的减少对企业生产活动的影响。


主持人:感谢各位媒体朋友们一直以来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我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今天的发布会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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