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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编组+联合查处”:京津冀联动执法直击“跨界”环境违法源头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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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京津冀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切实加大交界区域染源头管控力度,切实发挥联动执法实效,纵深推进《京津冀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7月3日,京津冀3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在河北省廊坊市召开2019-2020年京津冀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工作会议,对2019-2020年京津冀生态环境执法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联合印发了《2019-2020年京津冀生态环境执法重点工作通知》。京津冀三地生态环境执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2019上半年环境执法情况,三地生态环境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分别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河北省承德、张家口、唐山、廊坊、保定、沧州市,北京市房山区、通州区、密云区、延庆区、怀柔区、平谷区,天津市武清区、滨海新区、宝坻区、宁河区、西青区、静海区、蓟州区生态环境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监察专员张桂生同志主持。



京津冀三地认真总结近年来工作经验,全面深化联动执法,推动实现全要素联动、各层级联动。一方面,在以往以大气为主的联动执法基础上,实现大气、水、固废全要素、多领域的联合执法,在重点时段针对重点问题同向发力。在打击涉气环境违法问题方面,针对7、8月份臭氧浓度较高的空气污染问题,重点开展印刷、家具、医药农药、橡胶制品等VOCs排放行业的执法检查;针对秋冬季大气污染、重污染天气预警等问题,加强重点时期涉气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执法检查力度;在水环境执法方面,重点针对白洋淀流域跨省(市)界河流大石河、小清河以及北排河、潮河交界区域水污染问题,以跨省市断面为界,分段排查,共享数据信息,共享执法成果。同时,加强协调沟通,共同打击交界区域的涉固废、危废等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杜绝反弹。另一方面,在以往以省、市级统筹开展联动执法的基础上,实现各层级执法联动,强化各层级的信息共享,针对各层级共性的突出环境问题,机动灵活、快速有效的开展联动执法,切实形成深层次、多角度、全维度的执法联动体系,实现执法工作无缝衔接,进一步将联动执法工作系统化,最大限度的发挥联动执法的威力。



在深化联动执法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机制,推动实施联合执法。一方面,建立相邻地区、市、县生态环境执法联合工作机制,推动北京市房山区与河北省保定市、河北省沧州市与天津市滨海新区、河北省承德市与北京市密云区、“通武廊”地区(北京市通州区、天津市武清区、河北省廊坊市)、“静沧廊”地区(天津市静海区、河北省沧州市、河北省廊坊市)建立生态环境执法联合工作机制。另一方面,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对各自排查出的重点环境问题、交界区域“散乱污”企业、以及交界模糊区域“三不管”等问题,抽调执法人员,混合编组,联合查处,有效解决交界处和共同关注的环境违法行为,使违法排污企业无处遁形。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二级巡视员郭福吉表示,维护京津冀区域生态环境安全主要在一线,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检查行动主要在一线。下一步,天津将在巩固和深化“通武廊”、“静沧廊”等已有生态环境联动执法机制的基础上,全力联合京冀两地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联动执法下沉,打破执法层级“对等壁垒”。同时,根据比邻实际,积极推动京津冀三地一线执法机构和人员间建立直接联动机制,统一执法标准,抓实联合执法,形成京津冀联动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


京津冀三地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沟通合作,统筹市县执法联动工作,共同排查、处置跨区域、流域的环境污染问题和环境违法案件,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的执法检查力度,为区域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提供坚强有力的执法保障,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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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金鹏 张帅帅 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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