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属企业“虚假整改”,中央环保督察督促中化集团“查处和整改”
一、基本情况
天柱化工有限公司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天柱县,2003年由中国化工集团所属河北辛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先后建成2条碳酸钡生产线及配套渣库,每年产生危险废物钡渣约8万吨。企业一期渣场占地15亩,现已闭库;二期渣场占地面积约30亩,库容80万立方米,现已使用约50.5万立方米,库存渣量约70万吨。根据相关环评批复要求,二期渣场应当按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建设和运行,渣场建设应当采取“天然+人工”防渗措施,入场填埋的钡渣浸出液钡及其化合物浓度必须小于150毫克/升。
二、主要问题
(一)多次督察敷衍整改。2017年8月,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贵州省天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二期渣场无水平防渗、管理粗放。贵州省督察整改方案要求企业规范建设、运行和管理渣场,确保钡渣(属危险废物)有序规范堆放,消除渣场环境污染隐患,2017年底前实现渣场规范化运行管理。但该企业没有按照要求完成渣场环境问题整改,2017年12月和2018年6月,两次因渣场渗滤液外溢污染外环境问题受到当地环保部门处罚,相关责任人被行政拘留。
2018年7月,生态环境部在组织抽查天柱化工有限公司督察整改情况时,发现该企业渣场防渗措施仍不完善,钡渣继续随意倾倒,环境污染和隐患突出,并于2018年9月就其整改不力问题进行了公开通报。但该企业依然故我,继续在整改工作中弄虚作假,为降低整改投入,故意隐瞒渣场未按标准建设防渗设施的事实,以欺骗手段获取专家论证意见,虚假整改问题突出。
2018年11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进驻贵州期间,该企业以专家论证意见应付督察组,声称二期渣场底部存在天然防渗层,能够满足渣场建设要求。但督察组经过深入检查后明确指出,该企业督察整改不力,渣场未按要求设置隔离及防渗措施,废渣与外环境直接接触,缺乏防雨设施,造成环境污染。
本次现场督察发现,企业渣场管理混乱,钡渣未经任何处置或检测,直接送入渣场填埋。现场采样监测,被填埋的钡渣浸出液钡及其化合物平均浓度高达2000毫克/升,超过入场填埋标准12倍。
三、原因分析
天柱化工有限公司思想认识不到位,在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中弄虚作假,危废渣库环境风险隐患突出;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落实,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突出。
河北辛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环境法律意识淡薄,直接参与下属企业的环境违法问题;中国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对所属企业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漠然视之,对虚假整改问题听之任之。
中国化工集团对下属企业存在的严重生态环境问题不了解、不知情,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公开曝光的下属企业生态环境问题不关心、不关注,集团内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传导机制严重缺失。
督察组将继续做好后续督察工作,并督促中国化工集团依法依规推进查处和整改。
原标题:典型案例(7)丨中国化工集团贵州天柱化工有限公司虚假整改问题依旧
大港油田一泥浆厂污水直接外排?反映不属实,继续加强巡查
不负秋色不负你~~大美天津,拍!拍!拍!
属实不属实都要调查核实!最新6例群众举报办理公示
天津生态环境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策划设计:新媒体科
编辑:刘金鹏 李君
你真舍不得点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