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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天津市及各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及经济奖惩和河流水质排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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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市地表水水质状况

11月,20个国考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9个,占45.0%,同比持平,劣Ⅴ类水质断面2个,占10.0%,同比持平;主要污染物中,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总磷平均浓度同比降低,降幅分别为32.1%、39.4%和38.2%,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同比升高,升幅为20.3%。


1-11月,20个国考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11个,占55.0%,同比升高10.0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同比降低5.0个百分点。

二、各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本月各区水质综合污染指数在1.02~2.23之间,水质较好的是河北区、南开区、红桥区,水质较差的后三位分别是津南区、宁河区、蓟州区;同比变化率在-42.98%~57.24%之间,与去年同期相比,13个区水质均有所改善;各区出境与入境平均浓度比值在0.64~4.52之间,出境水质比入境水质改善的前三名为武清区、宝坻区、西青区,出境水质比入境水质变差的前三名为河东区、和平区、东丽区。

按照综合污染指数、同比变化率和出入境浓度比值三项指标进行综合排名,排名较好的前三名为河北区、北辰区、西青区,较差的后三名为津南区、和平区、宁河区(见附表一)。

三、各区经济奖惩情况

对照11月份综合排名结果,对以下各区给予财政奖补,额度依次为:河北区140万元、北辰区120万元、西青区100万元、宝坻区80万元、红桥区60万元、武清区40万元、南开区20万元。

对以下各区实施扣减财力,额度依次为:津南区140万元、和平区120万元、宁河区100万元、蓟州区80万元、河东区60万元、东丽区40万元、河西区20万元。

按照有关规定,滨海新区和静海区不予奖惩(见附表二)。

四、河流水质排名

2020年11月,我市子牙河红桥段、海河红桥河北段、南运河红桥段等河流水质较好(从第1名到第10名),蓟运河宁河段、马厂减河津南-滨海西小站村段、青龙湾故道等河流水质较差(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10名)(见附表三~四)。



附表一:

注:1.排名是按照《天津市各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办法(试行)》(修订版)计算;

2.部分国家事权断面的监测结果暂未共享,本月暂以我市监测数据参与评价;

3.同比变化率为正数和出入境浓度比值>1表示境内水质变差,用红色标识表示;

4.市内六区水环境质量责任主体为相关区政府和天津市水务局。



附表二:

注:奖惩结果一栏,正值为财政奖补额度,负值为扣减财力额度。



附表三:



附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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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郝英男 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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