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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构建完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健全企业主体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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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今日发布第二部分:




健全企业主体责任体系


  (一)加快推进绿色生产制造。坚持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功能定位,强化源头治理,逐步提高标准,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建立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税收)污染排放强度控制制度,强化清洁生产审核,逐步推动重点行业工艺升级、技术创新,加快实现生产方式绿色化。全面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动绿色产品认证,完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制度,加快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组织开展循环经济示范行动,推动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促进生产、生活系统循环链接,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二)着力提高治污能力水平。建立完善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落实督查检查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建设、运行、维护污染治理设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重点排污企业要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做好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和量值溯源,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完整、有效,杜绝治理效果和监测数据造假。


(三)公开环境治理信息。排污企业应通过企业网站等途径依法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执行标准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全面落实上市公司、发债企业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推动环境监测、城市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四种设施向公众开放。鼓励排污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通过设立企业开放日、建设教育体验场所等形式向公众开放,接受社会监督。


健全全民行动体系


  (一)提高民众生态环保意识。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广泛普及生态环境保护思想理念、法律法规、科学知识,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工厂、进机关,引导民众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组织好世界地球日、环境日、森林日、海洋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大环境保护公益广告宣传力度,鼓励生态文化作品创作和环境教育基地创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生态文化需求。


  (二)广泛开展绿色生活行动。全面落实《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等创建行动,引导民众自觉摈弃落后的生活习惯,加快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建立完善垃圾分类制度和激励机制,加快推进垃圾分类。


  (三)强化社会监督公众参与。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完善公众监督、督促办理、举报反馈机制,持续畅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88908890”便民专线监督举报渠道,完善环境污染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坚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曝光制度,加强新闻舆论监督,鼓励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生态破坏问题、环境污染事件、环境违法行为。


(四)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发挥带头作用,积极动员广大职工、青少年、妇女参与环境治理。行业协会、商会要加强行业自律,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规范约束行业污染排放、污染治理。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指导,制定实施社会组织参与环境治理工作方案,支持具备资格的环保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活动。充分发挥环保志愿者作用。
来源:天津日报
原标题:《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 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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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设计:宣教与信息室

编辑:郝英男 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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