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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正式启动“清源2021”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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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高标准、高质量开展,进一步强化“行刑衔接”工作,着力构建“刑责治污”新体系,打击防范污染环境犯罪行为,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近日,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召开2021年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暨“清源2021”专项行动启动会。

  

会上,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2021年生态环境执法、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等相关工作情况。当前,全市生态环境、检察、公安部门深化沟通,稳步推进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形成了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工作成效显著。2017年以来,全市共办理环境刑事犯罪案件278起,行政拘留案件260起,去年破获的两起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受到生态环境部的通报表扬。
会议提出,为遏制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跨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行为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的通知》要求,三部门将联合印发专项行动方案,以非法收集、利用、排放、倾倒、处置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和涉水、气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为重点,认真摸排、及时发现违法犯罪线索,严惩一批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监测数据造假违法犯罪企业。
会议明确,从即日起至今年9月,天津将在全市集中开展进一步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五类污染环境犯罪行为,一是非法收集、利用、处置废矿物油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四是监测设施运维单位、人员实施或者参与实施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五是第三方监测机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
参会各部门还就“行刑衔接”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明确表示要深入挖掘可能存在的问题线索,联合对涉废矿物油违法犯罪案件涉案人员开展全链条打击。三部门一致表示,将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密切配合,认真摸排,及时发现环境违法犯罪线索;重点监管,及时查处涉危险废物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专案经营,对大案要案实施精准打击,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跨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重大案件实行提级查办,由市生态环境局、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牵头,组成专案组联合组织查办。
此次专项行动将利用“88908890”举报热线等渠道,全面收集各类污染环境犯罪行为线索。通过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等措施,鼓励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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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生态环境

策划设计:宣教与信息室

编辑:武  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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