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令」“光影中的美丽中国”视频展播等你来参加!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广泛传播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宣传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特面向生态环境系统和社会各界征集生态环境宣传教育视频作品,并于国庆前后组织展播,向新中国成立75周年献礼,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凝聚共识、汇聚力量!
活动主题
组织机构
征集对象
作品要求
提交作品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深刻把握美丽中国建设的丰富内涵,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讲好中国生态环保故事,展现深厚生态文化底蕴,做到主题突出,内涵丰富,创意新颖,故事性强,传播面广。鼓励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人物折射大时代、小故事讲述大道理,杜绝空洞化、模式化、套路化。
(一)作品分类
1.短视频:适合在各种新媒体平台上发布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作品,每件(套)作品可有一至多集,每集作品时长一般5分钟以内,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
2.纪录片:以纪录、挖掘生态环境保护背后的真实事件、人物,并引发公众深入思考拍摄制作的作品,每件(套)作品可有一至多集,每集作品时长原则上在30分钟以内。
(二)征集范围及数量
1.全面展现近年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取得的显著成效,影响深远、广泛传播,作品的制作时间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起至今,作品中的语言文字表述要准确无误、数据应更新至2024年9月底。
2.各地以省级生态环境部门为单位择优选送不多于2件(套)宣传作品。国内其他机构和个人创作的作品报送数量不受限制,符合本次征集条件的,可直接报送。
3.往年入选过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优秀作品的视频作品,本次不再参评。
(三)规格要求
1.具备完整图像、声音、字幕,画质清晰(画面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
2.横屏、竖屏皆可,音频音量大小正常、清楚,无爆音、杂音。
3.视频格式为MP4,视频画面干净,不带角标、台标、水印或标识,不插入任何商业广告。
4.可报送多语种作品,对白、旁白、解说等须添加中文简体字幕,汉字使用应规范、准确。
(四)版权要求
1.提交作品须拥有无可争议的版权和(或)著作权。如系改编自他人的作品,须出具原著作品著作权人授权改编的有效书面授权材料。
2.提交作品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将被取消参评资格。已经入选的作品,将取消其入选资格,该作品评选结果无效。
评审展播
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林光
电 话:(010)51266665转215 13241810846
邮 箱:cn101197@163.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十四区青年沟东路华表大厦6层602室,中华环保联合会、《中华环境》杂志社
邮 编:1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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