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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实录丨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和美丽海湾建设新闻发布会

天津生态环境 2024年09月29日 20:00

2024年9月29日,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和美丽海湾建设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海洋生态环境处处长高翔、天津海警局执法部副部长(正处级)张相奎、市规划资源局海域处副处长刘莉、市农业农村委渔业处副处长于金海、天津海事局危防处副处长王和平通报了相关情况,并回答媒体关心的问题。







主持人:记者朋友们,大家好。今天专题发布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和美丽海湾建设工作进展。

下面请市生态环境局海洋生态环境处处长高翔介绍有关情况。

翔: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下面由我向大家通报:

“十四五”以来,天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统筹谋划,接续发力,持续深入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加快推进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坚持陆海统筹,治污合力更强。坚持把入海河流总氮治理、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等作为渤海综合治理的重中之重,推进陆海水质协同改善。入海河流总氮治理方面,运用“溯源明责四步法”开展总氮产排污核算,分析污染源构成,深度排查溯源,找准问题根源,“一河一策”落实总氮治理和管控要求。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方面,完成1035个入海排污口排查溯源和分类整治,开展整治成效“回头看”评估,建立动态更新机制。2023年,我市12条入海河流保持稳定消劣,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0.9%,今年上半年持续巩固改善趋势,海湾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坚持生态优先,保护成效更实。以美丽海湾建设为统领,持续强化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推动实施中新生态城临海新城北堤、中港池北部岸线、南港工业区东部生态廊道等16个重点生态修复工程,提升岸线生态功能,拓展生态空间。持续加强海洋生物资源和生态系统保护,划定540公顷遗鸥生态保育区。投放人工鱼礁,促进大神堂牡蛎礁群生境恢复。持续开展渔业资源调查和规模性增殖放流,每年向渤海湾投放各类海洋生物苗种超10亿单位;海警、渔业、海事等部门开展伏季休渔联合执法,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海洋生物资源逐步恢复。

坚持协同共进,护海格局更大。发挥京津冀协同发展优势,积极拓展津冀海洋生态保护领域合作,推动建立津冀近岸海域联合保障机制,在美丽海湾建设、入海河流治理、入海排污口监管、海洋倾倒区选划、标准制定等领域广泛开展协同和合作。生态环境、水务、气象、农业农村、规划资源、海事、海警等涉海部门持续深化协作机制,在监测预警方面,建立近岸海域水质联合会商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及时分析研判;在污染源监管方面,建立船舶污染物联合检查机制,实现“船-港-城”污染物转移全过程有效衔接、闭环管理;在海洋垃圾治理方面,建立“海上环卫”工作机制,实现监测、收集、打捞、运输、处置全链条治理;在执法协作方面,每年联合开展“碧海”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涉海环境违法行为。

坚持多向发力,监管效能更高。出台《天津市海水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指导帮扶海水养殖企业提升改造尾水处理设施工艺,促进海水养殖产业绿色健康发展。持续推进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海上一次溢油控制清除能力超过2200吨。建成400吨级海洋环境调查监测船舶,海洋生态环境现场监管能力进一步增强。建设海洋生态环境综合管理系统,实现海洋环境质量、入海排污口、海洋工程等生态环境业务要素“一张图”管理,信息化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推动海洋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核心,聚焦美丽海湾建设主线,进一步强化河海共治、区域联动、系统治理,健全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体系,不断提升海洋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为美丽天津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

 

主持人:下面请各位记者朋友就关注的问题进行提问。

天津日报记者

美丽海湾建设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请问天津市在推进美丽海湾建设方面主要举措成效有哪些?


高翔:谢谢您的提问。

美丽海湾建设是美丽中国在海洋生态环境领域的集中体现和重要载体。202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对抓好美丽海湾建设,“一湾一策”协同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和岸滩环境整治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工作,“十四五”以来,围绕“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建设目标,我市坚持陆海统筹、区域联动,推动海湾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不断提升人民群众临海亲海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主要开展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谋划实施天津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持续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将153公里海岸线划分为北中南3个湾区,立足各湾区功能定位和资源禀赋,制定“一湾一策”建设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梯次推进建设。邀请生态环境部海洋司、流域海域局、院士专家及11个沿海省(市)代表召开数智赋能美丽海湾建设研讨会,为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汇智谋篇。

二是摸清环境家底。组织开展海湾生态环境精细化调查,综合运用遥感影像、无人机、实验室分析等技术手段,开展水质、沉积物、生物质量、生态系统健康、生物多样性、海洋垃圾、滨海湿地和潮间带状况调查监测,系统掌握海湾环境质量状况。对照国家美丽海湾建设基本要求和成效评价方法,结合沿海产业布局特点,细化亲海宜居、生态保育、绿色产业等湾区类型,分类开展建设成效评估,为美丽海湾建设各阶段目标任务如期推进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注重示范引领。2023年8月,我市中新生态城岸段获评全国第二批美丽海湾优秀案例。我们全面总结中新生态城岸段“高标准陆海协同治污、高水平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高质量绿色发展”的经验做法,在全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上作为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推广。市生态环境局联合生态环境部海河北海局与滨海新区建立了长效帮扶机制,组织专家开展美丽海湾建设“把脉行”活动。通过示范引领,我市沿海街镇、功能区都积极行动起来,“各美其美、美美与共”,因地制宜打造各自湾区岸段特色亮点,提升生态颜值。

四是提升亲海品质。“十四五”以来,通过实施渤海综合治理,我市累计整治修复岸线33公里、滨海湿地257公顷,亲海空间不断拓展;生态环境、发展改革、城市管理、住建、农业农村等五部门联合部署海洋垃圾专项清理行动,完善从源头防治到末端处置的全链条治理体系,健全常态化清洁机制,亲海体验持续改善;全市12条入海河流实施“一河一策”治理,开展入海排污口整治,近岸海域水质持续巩固,亲海环境稳步提升;在津机关、高校和社会公益组织联合开展“洁净海滩”志愿活动,宣传号召赶海亲海不留“塑料蓝”,社会共治格局不断完善。

下一步,我们将在美丽海湾建设“扩面提质增效”上下功夫,协同推进海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和岸滩环境整治,探索拓展海湾一体化治理和保护新路径,推动海湾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助力美丽天津建设。

在“十一”假期即将来临之际,欢迎大家到海边走一走,看一看,实地感受我市美丽海湾的建设成效。

谢谢!

中国环境报记者

请问市规划资源局在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中针对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开展了哪些工作?目前取得了哪些成效?

刘莉:谢谢您的提问。

为进一步巩固渤海综合治理成效,积极推动美丽海湾建设,市规划资源局按照《天津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要求,重点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的海岸线保护、岸滩整治修复和海洋生态灾害预警与应急处置等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各部门共同努力下,我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专门成立市规划资源局污染防治攻坚战(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我局重点任务,按年度印发工作实施计划,制定工作台账,每月按期调度任务进展,扎实推动各项任务按期实施。

二是充分做好用海要素保障,对涉及需要办理用海手续的海洋生态修复项目,主动服务,充分做好海域使用论证,简化审批流程,全方位精细化保障海洋生态修复项目依法依规建设。

三是实施“蓝色海湾”整治修复,对海洋生态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开展综合整治,通过系统实施生态修复、退养还湿、退养还滩、河口综合整治和构筑物清除等措施,推动重点区域海洋生态环境得到充分改善。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采取海上巡查、陆上巡护、无人机航拍等措施,结合沿海布控的30余个视频监控,不断加强海域常态化监管力度,为建设水清、岸绿、滩净、湾美的美丽海湾保驾护航。

二、重点组织实施的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一是强化海岸线保护,坚决落实严管严控围填海政策,对海岸线实施分类管理,分段保护。“十四五”以来,我市无新增围填海及占用自然岸线的开发建设活动,确保自然岸线保有量不低于18公里。

二是实施岸线保护和滨海湿地修复工程,完成临海新城西南侧8公顷景观湿地、北堤岸线生态景观修复等项目建设;推动南湾滨水区生态景观建设项目、中港池北部岸线13公里生态综合整治工程等项目完成节点任务。

三是持续做好沿海滩涂和浅海海域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典型海洋生态系统、赤潮早期预警监测和赤潮、绿潮应急监测等任务。

三、取得成效

通过深入开展渤海综合治理,进一步巩固了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成效,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海洋生态服务功能显著提升,丰富了滨海湿地的生物多样性,增强了海洋生态减灾能力,提高了人民群众临海亲海的获得感、幸福感,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建设得到持续推进。

谢谢!

农民日报记者

海水养殖尾水排放和渔港渔船污染都是重点管控的涉海污染源,请问“十四五”以来,市农业农村委围绕上述重点源的管控主要做了哪些方面工作?

于金海:谢谢您的提问。

海水养殖污染物主要是养殖过程中氮、磷、化学需氧量的排放污染。不同养殖品种和养殖模式产生的污染强度不同,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也存在差异。而根据渤海海域使用相关规定,天津市当前无海上养殖活动,海水养殖主要形式为内陆海水池塘养殖和工厂化养殖。

渔船渔港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渔船油污、生活垃圾和渔港网具、包装物等固体物排放入海,超出近岸海洋的环境承载力和自净能力,造成的海洋生态环境破坏和异常。目前我市有捕捞渔船333艘,渔港5座。

“十四五”以来,市农业农村委按照全市工作部署,先后投资数亿元,通过开展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推广,水产养殖池塘尾水治理,海水工厂化养殖设施设备提升维护,渤海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完善渔船渔港基础设施等有效的管理和治理措施,有效降低海水养殖和渔船渔港污染物对渤海生态环境的影响,推动渤海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

一是深入推进了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工程项目。“十四五”以来,滨海新区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资金持续开展了海水养殖提升项目实施,先后投资3亿元对太平镇和海滨街2.86万亩水产养殖池塘进行了清淤治理,修整了排水沟渠、漫水坝,对21家海水工厂化养殖水处理系统设施设备进行了提升改造,实现了海水工厂化养殖企业养殖内循环系统与尾水处理系统双系统运行,养殖尾水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同时,2021年以来,利用中央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资金对滨海新区8100亩集中连片内陆养殖池塘进行了标准化改造,建设了“三池两坝”尾水治理工程,降低了污染负荷,提升了池塘自我净化修复能力,实现了养殖尾水循环利用。

二是不断创新生态健康养殖模式。以水产养殖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为抓手,大力推广了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海水工厂化养殖、鱼虾混养、虾贝套养、稻鱼综合种养等先进养殖模式,水产养殖方式逐步升级转型,养殖水质得到有效改善。

三是大力开展了海洋增殖放流。积极统筹中央财政资金和占海工程企业资源补偿资金,“十四五”期间,持续在我市近岸海域开展增殖放流,共放流各类海洋生物苗种60亿单位,进一步恢复了我市近海渔业资源。通过放流底播贝类等滤食性生物苗种有效去除浮游藻类和有机悬浮颗粒,增加水体透明度,改善近岸海域生态环境。

四是积极推进渔船渔港治理工作。“十四五”期间,已完成54艘老旧渔船提升改造,为在册渔船全面配备了船用垃圾箱、污水桶、污油桶、吸油毛毡、吸油拖栏等必备的防污设备。5个渔港修建完善了环保型公共厕所13间,各类钢结构储油罐8套,废弃塑料网具储存站5座,配备了分类垃圾箱、便捷喷洒装置、收油机、应急箱等岸上污染处理设施。我市渔政执法部门加大海上和渔船渔港的执法监管,清理近岸海域违规渔网上万条,5座渔港合计接收转运固体垃圾213.47吨,接收转运污油水24.138吨,实现全过程“闭环管理”,为渤海海洋环境保护贡献了积极力量。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委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统筹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加大对海水养殖尾水和渔船渔港污染治理力度,推动海水养殖和渔船渔港绿色高质量发展。

谢谢!

今晚报记者

天津是重要的港口城市,海上通航船舶密集,请问天津海事局在防控船舶污染海洋环境方面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效果如何?

王和平:谢谢您的提问。

下面由我介绍一下天津海事局在强化船舶污染防治,助力渤海综合治理和美丽海湾建设方面的做法和成效。天津海事局是交通运输部驻津单位,其中防治船舶污染就是天津海事局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助力区域绿色低碳转型,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重要抓手。

一直以来,天津海事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交通运输部和天津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与天津市相关职能部门和环渤海区域相关兄弟海事局密切配合,坚决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等一系列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标志性战役,为天津辖区水域环境保护和“美丽天津”建设持续贡献海事力量。具体来说:

一是强化船舶污染防治机制体系建设。积极贯彻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理念,坚持“污染控制、生态保护、风险防范”协同推进,形成了“三防三化六体系三加强”的“3363”船舶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创新性提出了“五个一”船舶污染风险综合防控体系,建立了船舶污染风险长效监管机制,实现了船舶污染防治由警戒式管控向风险式防控的转变,推动水上交通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二是强化重点时段船舶污染防治专项治理。先后组织开展了决胜污染防治攻坚“百日会战”、“船舶防污染作业专项整治行动”等多次专项整治活动,对船舶防污染证书文书、防污染设施设备实施现场检查,开展船舶生活污水、含油污水抽样检测,重点对船舶防污染作业活动开展现场检查,船舶水污染防治取得良好效果。十四五以来,天津海事局共实施船舶防污染现场检查22786艘次,相继查处船舶非法排放案件210起。

三是强化区域协同和部门执法联动。结合渤海湾港口分布密集、船舶流量大的特点,天津海事局与河北海事局建立津冀水域船舶水污染防治协同监管机制,并组织开展津冀水域防治船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实现信息共享、执法协同、应急资源共享和应急行动互助,共同开展应急演练,共同应对海上重大船舶污染风险。天津海事局还牵头与辽宁海事局、河北海事局和山东海事局建立环渤海区域供油单位和船舶备案信息共享共用机制,防范化解船舶供受油作业安全与污染风险。此外,天津海事局联合天津市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执法检查,确保船舶污染物流转链条实时可追溯。

四是强化船舶污染应急联防联控建设。天津海事局推动建立了“政府主导、海事组织、企业运营、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天津“联防联控”海上污染应急能力建设模式,建设完成3座溢油应急联防设备库和4处溢油应急设备站,形成了助推天津港口“南北两翼”协同发展应急能力的新格局,天津海上一次溢油控制清除能力超过了2200吨。目前我们正在积极推动天津首座国家级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建设,届时清除能力将达到2700吨。

下一步,天津海事局将立足海事职责,继续发挥专业优势,不断创新监管手段,以更加坚决有力的措施和高效务实的行动,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船舶污染事故风险,保护海洋环境,持续助力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为天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贡献海事智慧和海事力量。

谢谢!

每日新报记者

天津是重要的港口城市,请问天津海警局自“十四五”以来在海洋环境执法工作中有哪些成果?

张相奎:谢谢您的提问,也非常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海警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接下来我就天津海警局“十四五”以来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做一个简要的介绍。

“十四五”以来,我们直面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复杂局面,全面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全力推动美丽海湾建设。紧紧围绕集中整治海洋污染与生态破坏突出问题,系统强化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秩序监管,在强化常态执法巡查的基础上,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展“碧海”专项执法行动,加大海洋污染与生态破坏突出问题整治力度,集中优势资源,全力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严格执法监管服务。累计检查海洋工程项目300余个次,海洋倾废项目110余个次,查处海洋倾倒废弃物1.5万余方,检查海洋自然保护地45个次。

今年我局针对辖区新建用海项目陆续开工建设的实际情况,在常规执法行动组织开展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查处3起违反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案件。对各类用海企业依法依规用海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以实际行动为美丽天津建设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生态环境支撑。

2024年,我们牢固树立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一盘棋”思想,全面打好协同整体仗。紧紧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深化巩固协作基础,强化陆海统筹合力,优化海洋治理模式,深入贯彻2024年海口海上执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执法协作,联合市公安局、海关缉私局、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召开天津市海上执法工作会议,深入分析研究当前执法形势,就加强海上执法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海上综合治理体系、畅通信息资源共享、打击海上违法犯罪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海上执法协作机制的措施意见》进一步强化重点行业领域打击整治,合力提升海上执法工作整体效能。

依托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天津海警局密切与地方涉海部门协同,定期与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会商研究,了解掌握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态势,在重点时段、重点海域,联合渔政、海事等部门,开展联合巡航检查,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结合国家海洋日、95110开通五周年等宣介活动,联合相关部门组织执法员深入渔港、码头和企事业单位开展“送法”活动,广泛宣传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提高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一年,天津海警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锚定目标、真抓实干,守正创新、开拓进取,全面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推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持续稳定改善,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谢谢!

 

主持人: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记者朋友们对天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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