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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家!前三季度重点用车单位公示

天津生态环境 2024年11月08日 17:02
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规〔2023〕9号)和我市《关于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通知》相关要求,将我市年度日均载货车辆进出20辆次及以上(或日运输量150t以上)的单位纳入移动源清单管理。
现将我市2024年前三季度统计报送的重点用车单位公示如下。

来源:机动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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