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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干警风采录 | 王泾达:用青春谱写忠诚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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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达

民权县法院

执行局执一庭负责人


王泾达,1989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于2016年7月进入民权县法院工作,现为执行一庭负责人。2020年,被商丘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2016年,在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全面开展的时候,王泾达被组织调整到执行局,充实执行力量。面对工作新环境、执行新要求,他积极适应执行模式重大改革,认真学习执行新精神、新规定。

针对执行案件任务重、积案多、压力大的实际情况,2017年10月,王泾达被组织调整主持执行一庭工作。针对执行难这一顽疾,他大胆创新,对执行团队事实流程化管理,设立时间节点,责任到人,将传统执行实施与执行信息化有机结合,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

在具体案件办理中,对涉行政事业单位案件,他执法必严、执行不畏官;对大案要案骨头案,执行不畏难,越难越善战;对涉民生案件,执行终为民,彰显执行干警铁血柔情。

2018年10月的一天中午,正准备吃饭的王泾达突然接到群众举报,被执行人李某此刻正在某村。王泾达当即率法警,驱车20多公里,将在李某抓了个正着。

2019年1月的一天下午,元旦刚过,王泾达得到某被执行人在河北某市有财产的消息后,为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同时为避免被执行人财产转移,他连夜带领干警驱车600多公里,对被执行人财产予以查封。

在负责涉黑恶财产刑执行案件期间,王泾达认真学习研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两办”“两高两部”有关文件精神,熟练掌握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和处置能力。他还结合实际工作,总结出了分批处置、存疑处置、分类处置、灵活处置的4类处置原则,有效推进了涉黑财产的没收、上缴。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王泾达主动担当,勇于作为,承办了陈某某等黑社会组织犯罪涉财产刑的执行工作,并于2020年3月抽调至民权县黑恶犯罪涉案财产处置工作组,他坚持案件办理与“打财断血”同步推进,彻底摧毁其经济基础和“造血”功能,已处置涉案资产近4亿元。

天平在胸前,责任在肩上。王泾达凭着司法为民的追求,采取灵活多样的执行方法,与被执行人斗智斗勇,一件件执行难案得以圆满执结,一笔笔执行款项送到申请人手中,一面面锦旗、一张张证书是组织和群众对他工作最大的肯定……他用实际行动维护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着法律的尊严;他用自己的青春和汗水,展现着新时代执行干警的亮丽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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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杨委峰   编辑:孙佳音   校对:薛凤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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