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是良心企业:死一个人给三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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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空姐乘滴滴顺风车遇害后,滴滴曾在第一时间发出声明,表示将“悬赏百万”捉凶。这笔钱最终并没有花出去,但这个公关套路在是非常成功的,滴滴的舆论压力顿时减轻不少。不管责任大小,先把一百万撂在这,以不惜成本的姿态悬赏追凶,很容易给人留下一种有担当、负责任的好印象。
现在看来,我们都被套路了。滴滴哪里是有担当、负责任,滴滴其实什么都没有,只有钱,钱是滴滴唯一能拿得出手的东西,以至于滴滴自己可能都觉得,所有问题都可以用钱来解决。
这个公关策略一直延用至今,直到另一名年轻女孩遇害。滴滴再一次非常迅速地发出声明,这充分说明,滴滴并不是没有办事效率,只是,滴滴的办事效率,只有死了人之后,才能激发出来。
声明中,有道歉,有辩解,这些都是规定动作,耐人寻味的是这样一段话:
我们承诺,无论法律上平台是否有责,以及应当承担多少责任,未来平台上发生的所有刑事案件,滴滴都将参照法律规定的人身伤害赔偿标准给予3倍的补偿。
我的感受是,首先,这样的承诺纯属扯淡。法治社会,权责对等,责罚相当,犯了多大的过错,就要承担多大的责任。滴滴再可耻,也无必要承担不该承担的责任。企业就做好企业的份内之事,不需要把自己当成慈善家和爱心天使。这种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也根本无法执行的承诺,实在是没有什么意思。
其次,很明显,话里有话。“无论法律上平台是否有责”,意思是说,吃瓜群众别带节奏,也别瞎起哄,平台上发生的刑事案件,未必就一定与我滴滴有关,有没有法律责任还说不定呢。
最后,不知你怎么想,反正我读出的,是工业革命早期,冷血资本家的嘴脸:多大点事!别看现在闹得凶,最后还不是要谈钱?没关系,我大滴滴最不缺的就是钱,赔得起,大家放心地死,死一个赔三倍,绝地不会让你吃亏。
请问滴滴,你还打算让多少人死在你这个平台上?
从目前暴露出的问题看,滴滴最终肯定是要赔偿的。这不是人道主义,也不需要承诺,而法律责任。但是请问,现在,受害者尸骨未寒,凶手刚刚被抓获,死者家属还在万分悲痛之中,案件 还未调查清楚,各方的责任还在扯皮,这个时候就来谈赔偿,是不是太早了一点?是不是太蠢了一点?
3倍赔偿?说句难点的话,网友可以众筹出300倍,滴滴的高管中有谁愿意死一回吗?
从百万悬赏,到赔偿标准的3倍,说明滴滴有钱,也说明滴滴穷得只有钱。在滴滴的眼中,生命只是冰凉的数字,死亡可以标价,所有的一切,都不过是等价交换。某种意义上说,滴滴甚至可以自我感动一下。3倍赔偿,相当于给死亡标出了溢价。
企业逐利是本能,不可耻也不可怕,可怕的是用金钱衡量一切,功利主义渗透到每一个毛孔。这不是什么恶意揣测,而是事实。乘滴滴顺风车遇害,永远都是小概率事件,即便赔偿再高,付出也很有限。但是,堵上管理漏洞,构建一个严密的安全体系,却需要高得多的成本。两相比较,是不是宁愿死几个人,然后再高价赔偿,更划算一点?
滴滴就是这么做的,在滴滴的价值观里,死亡不是悲剧,而是成本,是支票薄上的一个数字。
所有事情都有意外,没人苛求滴滴绝对安全。但是,人们无法接受一场事先张扬的凶杀案,无法容忍,这边都喊“救命”了,人都快急疯了,那边还在左一个“亲”、右一个“亲”的在卖萌。
此前一天,同在温州的林女士曾坐过犯罪嫌疑人的车,遇到危险后侥幸逃命,事后向滴滴平台投诉,至今未处理。事发当日,女孩失联后,其朋友多次向平台求救,客服的答复只有一个:等等,再等等。机会一次次流失,因而死亡来得格外悲惨。
仔细想想,是运气不好,林女士的这一次投诉未被及时处理?又正巧遇上了一个工作不负责任的客服?我觉得不是,真相是,滴滴也许根本就没有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它的客服和整个安全体系,很可能就是个摆设。
换句话说,滴滴就是一个不设防的犯罪平台,坏人混迹其中,做恶的成功率极高。就像一个击鼓传花的死亡游戏,轮着谁,谁就死。
所以,我们能够理解,为什么滴滴有钱,因为它把管理成本降到了最低值。滴滴对死亡赔偿所表现出来的财大气粗,来源于对乘客安全的贱卖。
为什么我们的企业,大了就变坏?因为小的时候,它面临竞争,缺少抗风险能力,稍不小心就会死掉。所以它战战兢兢,特别谦卑的活着。等到发展壮大了,干掉了对手,不仅垄断了市场,也垄断了行业主导权,再也不用担心会死掉,于是开始任性胡来。关键是,它们还变得有钱了,有钱让它们底气十足。
有什么是赔偿解决不了的问题吗?如果有,那就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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