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永嘉:口述者八年以後的自白
《巳申春秋》是我八年以前作的口述,是金光耀老師和研究生鄧傑幫我一起做的,前後持續了二三年時間,製作完畢以後一直放在案頭,想過一段時間再來審視一下,是否符合客觀事實,能否實事求是有分析地對待往事。一般當事人寫回憶錄,為自己辯白的多,難免有片面性。由於我自己是歷史專業出身,故我不想為自己辯白什麼,只是想恢復歷史的本來面目,並客觀地實事求是地對自己經歷的事件,作一番剖析,分析事件的來龍去脈和各種因果關係,從實際效果上考核它的利弊得失,總結它所以失敗的歷史教訓。鄧小平同志說過文化大革命已經成為社會主義歷史發展中的一個階段,總要總結。
「文革」十年,實際上是指毛澤東同志晚年執政的最後十年。建國以後毛澤東執政的歷史時期,是可以分成二個階段,前17年與後十年,都是我國社會主義事業發展的歷史階段,都是在探索中國社會主義建設如何發展的道路。這個探索不能離開國際國內大環境,它與改革開放以後國際國內的大環境不同。對歷史的分析不能離開它相應的時空條件,決不能離開那時的時空條件去苛求故人,這一點大家很容易理解,這是對相應歷史時期的各個歷史事件作分析時所必須遵循的前提。
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作為宏大歷史事件的當事人,他對事件的認識亦還有一定的局限性,他不可能知曉事件的各個細節,這是他當時所處的地位所決定的。有許多事當局者迷,旁觀者清。馬克思能在巴黎公社失敗以後二天,就能宣讀《法蘭西內戰》的著作,總結它的歷史經驗和教訓,由於他畢竟不是直接參預事件的當事人,而是對巴黎公社抱著同情的旁觀者,這對當事者而言,也要求這樣做,那就很困難了。大量的歷史事件是要等待它過了許多年,事件在各個方面的結果和許多細節都充分被披露以後,才能做出比較冷靜的科學的總結。故對重大歷史事件的精確判斷和分析,總須要有一定的時空距離,才能實現,即時的認識很難避免它的片面性。就拿〈評新編歷史劇《海瑞罷官》〉與「一月革命」這兩件事來講,我是身在其中,在當時很難作出完全正確的判斷,一是當時自己正處於精神亢奮的狀態,二是它的實際效果也需要一個時間段才能反映出來。
當事件過去40年了,各種與事件相關的資料都陸續被披露了,大多數當事人都已故世,在現實中已很少利害關係的糾結,那就有可能比較冷靜的、客觀的對事件作出實事求是的分析。作為當事人,我更多地是從專業的視角來審視它,甚至是很冷酷地去剖析自己的往事。述往事的目的是思來者,是為後來者提供歷史的經驗教訓,如何趨利避害。中國歷史上修實錄是後王為前王修,而歷朝歷代的修史,也都是後朝修前朝的史。當然有為後朝立論的因素,但更多的因素是以史為鑒。為什麼後朝能修前朝之史呢?因為擺脫了當事人的利益糾結。但是後朝修前朝史時,也不能完全離開前朝曾經的當事人。如《明史》的修訂,還是離不開黃宗羲、萬斯同他們的《明史稿》。李世民修前八史(指《晉史》、《梁書》、《陳書》、《北齊書》、《周書》、《隋書》及《南史》、《北史》等八部史著),也是因為離開隋亡的時間不久。魏征去世時,李世民曾經說過這樣一句話:「夫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古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故知往事的目的,也只是為了今人行事的需要,正確吸取前人的經驗教訓,如何在如今的行事過程中趨利避害。故在這個問題上任何的忌諱都是沒有必要的。那十年歷史,不應成為禁區。歷史很難按照判決書來寫,因為那樣的話,乾巴巴的,沒血沒肉。它不可能是單方面的故意,而是雙方和多方博弈的結果。沒有博弈和互動的過程,那樣的歷史著作就沒有任何意義了。即使是審案,也要控辯雙方真刀真槍地互動,才能說明事件的真相,才能使人們心服口服呀!
如果仔細分析毛澤東晚年這十年歷史,它也應該分為二個不同的歷史階段。從1965年10月到1969年4月,即從〈評新編歷史劇《海瑞罷官》〉到召開中共第九次全國代表大會為止,這是一個歷史階段,嚴格意義上的文化大革命已經到此結束了。關於文化大革命的時間,毛澤東在1967年說過好幾次,在1月間,他對阿爾巴尼亞代表團說:「大概2、3、4月這三個月是決勝負的時候,至於全部解決問題可能要到明年2、3、4月或者還要長。」在7月13日中央文革的碰頭會上說:「一年開張;二年看眉目,定下基礎;明年結束,這就是文化大革命。」在8月16日,對阿爾巴尼亞專家談話時說:「我們這次運動打算搞三年,第一年發動,第二年基本上取得勝利,第三年掃尾,所以不要著急。」在9月16日,他對南萍、陳勵耘說:「運動的第一年已經過去了,第二年又過了三個月,7、8、9,我看春節差不多了,可能有眉目了。」在9月19日,他同楊成武、張春橋、汪東興、余立金談話時說:「要開一次九大,準備在明年秋季,至少在後年1月份召開。」故在毛心目中,九大的召開是為了結束文化大革命,是為了總結文化大革命的經驗,鞏固文化大革命的成果。事實上九大是在1969年4月召開的,所以九大以後,中央文革小組也就不存在了。故嚴格意義上「文革」到1969年4月已結束了,籠統地講「十年文革」這個詞並不正確,九大以後實際上進入了另一個階段。毛心目中,九大以後主要的任務是在國內召開四屆人大,恢復正常的秩序,從而召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成立各級人民委員會,那時各省市的革命委員會作為過渡的機構告一段落。在國際問題上是如何處理好中、美、蘇三者之間的關係,改善中國的國際環境。然而林彪事件打亂了他的步驟,他不得不放下既定的計劃,集中精力來處理林彪的問題,而「9.13事件」實際上宣告了「文革」的失敗。我們知道〈5.16通知〉中的焦點是關於接班人的問題,九大的黨章是把林彪作為接班人寫入黨章的,結果林彪折戟沉沙,那怎麼向全國人民交代呢?這樣在「9.13事件」以後,便不得不花大量時間批林,說清林彪事件的來龍去脈,解放老幹部,平息老幹部心中的怨氣,從而重新建班子,召開十大,同時花很大的力氣調整國際關係,使國際國內的形勢得以緩解,為以後改革開放留出了很大的空間。然而事態的發展並不遂毛的心意。所以科學地講,應把毛最後執政的十年,應分成二個不同的歷史階段,各個階段的中心不同、主題不同,儘管後一個階段在毛的心目中是如何鞏固文革的成果,這是其題中應有之義,結果並不如其心願,「文革」造成的新老幹部之間的裂痕實際上很難彌合,毛正是在他留下的這個難題中過世的。對於這個時期相關的歷史人物,也應該作具體分析。金無足赤,人無完人,不管運動中站在哪一邊,事實上各有各的賬,功是功,過是過,有的是執行路線上的問題,有的是為人品德上的問題。總之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既不是絕對否定,也不是絕對肯定,臉譜化不是好辦法。至於理論上的問題,也得具體分析,往往包含著雙重的因素,正確與錯誤混雜在一起,須要條分縷析。激動的年代已經過去,留下來的總結,應細心又冷靜。作為歷史的分析,尤其應該如此,不能把污泥和寶貴的東西一起拋掉。
我個人在毛執政的最後十年中,所做的工作,也應該分成二個階段。前面三年,我是為「文革」這個中心任務服務的,在意識形態領域參與〈評新編歷史劇《海瑞罷官》〉起,不知不覺地捲入政治漩渦的中心,滾了一圈以後,又回到意識形態領域。後面的七年,從1968年9月成立《紅旗》組稿小組起,到1970年恢復寫作組,直到「文革」結束,這個階段我是在意識形態領域圍繞黨的中心任務服務。林彪事件,我們雖不是在矛盾的中心,然而也牽涉到不少事情。「文革」結束以後,我面臨的是清查和審判,及12年的隔離和牢獄生活,為此又提供給我靜心讀書的機會。我重讀馬列經典著作、毛澤東的著作和二十四史與《資治通鑒》,在思想觀念和治學方法上,反而得到進步。
人的認識總要經歷感性與理性二個不同的階段,歷史的研究從書本到書本,畢竟都是間接認識,沒有直接知識墊底,有時候很難得到真正的認識。事情親身經歷方知其中的甘苦,那十年的經歷對我讀史有很大的幫助,特別是為毛澤東組織標點註釋古文大字本的過程中,古今之間不僅在歷史與未來之間,而且在情感領域竟然可以那樣溝通。所以有了那樣的經歷,古史中的人物就活起來了。有了歷史的底蘊,再來審視現實問題,也能更深一層透視它本質的東西。有人問我這輩子的得失如何,我認為還是得大於失,沒有人生的跌宕起伏,怎能認識人生的真諦呢?有了這樣的經歷,我看問題,多少能深入一些。譬如司馬遷在《報任少卿書》末講:「負下未易居,下流多謗議。」過去沒有經歷時,體味不到這句話的辛酸,有了這番經歷我體味到了。在世俗的眼光下,於人於己都是如此,至於什麼「文革餘孽」、「刑餘之人」之類稱號,對我就沒有什麼可以大驚小怪的了,面對那些謗議也能坦然處之,不會與那些小人之顏色去計較什麼長短了。歷史上的是非,自會有定論,它不是按照什麼決議和判決書來寫的,那些東西的時效畢竟有限,管它們的議論幹嘛,還是挺胸走自己的路,是非自有公論。從為人講,只要沒有偷偷摸摸幹那些見不得人的事,沒有為個人的私利用騙術去損公肥己就可以了。對於那些毛主席所謂的「政治騙子」們,靠無中生有地說假話,偽造文件,即使得意於一時,我仍是嗤之以鼻的。至於個人在工作和認識上的失誤,誰也難免,當然需要改正,但那不是人品上的問題。我離開牢獄生活,回歸社會,恢復正常人的生活,也已25年了,回首審視這許多年自己的所作所為,我沒有拋棄過自己的信仰,無論此前此後,我深信自己所做的一切,是經得起審視和檢驗的,沒有愧對我當年參加革命的誓言,從參加革命的那一天起,我早就把個人的得失置之度外了,憑這一點,我相信自己這一輩子堂堂正正為人的品格,這也正是我唯一可以告慰自己的地方。
摘自朱永嘉口述:《巳申春秋——我對文革初期兩段史實的回憶》大風出版社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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