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太湖大學堂
天下事很奇怪,對於有些不太瞭解的事,忽然因意外的機緣,使人知道了真相。
譬如南老師的太湖大學堂的事,老師走後一年左右,開始打起了官司。為什麼打官司?真實的原由我並不清楚,因為我只是與老師的文字有關,各種其他的人與事,我並未涉入,也沒有去關心,因為太複雜了。所以老師身後的糾紛與官誹,我也像一般大眾一樣,不太瞭解,也弄不清楚。同時也認為,交給法院也好,可以把事情弄得更清楚一點。
三年已過去,坊間流言各種說法,千奇百怪,荒腔走板,令人啼笑皆非。
想不到,這些天來,由於跌倒而過著皇太后的生活,空閒多了,才能瞭解一些實際的內幕。事實上,我認為,此事是很簡單的。
先說和太湖大學堂有關的資產吧,其中涉及三個部分:
(一)是老師獨資的吳江太湖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包括下屬的太湖大學堂和吳江太湖國際實驗學校)。
(二)是老師的私人藏書和私人衣、物、文稿等,純屬私人。
(三)是在東西精華農科(蘇州)有限公司名下的,大學堂所在的這片土地和建築等。
關於(一)(二)這兩部分,依法應由南師子女繼承。據說目前涉及法律訴訟的,也就是這兩部分。南師子女在老師去世不久,就宣佈將要捐贈公益,這也符合老師利益天下社會的精神。但因李氏一家仍然掌控著大學堂和實驗學校等等,而法律責任卻落在南家子弟的身上,所以南家子弟不得不提出告訴吧。
記得老師過世幾天後(10月5日),在李家與南家子弟和見證人(李、牟)所簽的備忘錄中,李家承諾一個月內提供老師有形、無形資產的書面材料給南家,但不知為何卻變卦不給,有些奇怪,之後又發生了一些令人費解的事,也許這就是法律訴訟的起因了。
關於第(三)部分,東西農科的法人代表董事長一直是老師,老師去世後,在大家不知情的情況下,變成了李傳洪的外甥女郭姮妟。
這部分的建設款項四百多萬美金,加上後續的三千萬人民幣,老師曾在辦公室公開說:“是尹衍樑拿出來的。”後來也有老師與尹衍樑的對話錄音。如果是尹衍樑捐贈給老師的,老師是用作公益使用。如果是投資的話,也應由尹氏出面說明才好處理。
素美、傳洪姐弟,最初也是誠心支持老師的文化事業的,像1985年,在老師急於離臺時,是傳洪安排一個美國學術團體的邀請函,才解決了老師的出境赴美問題。這是一件功德事,就算希望得到一些回報,也是可以理解的。
我從1969年起,親眼看到過許多許多出錢又出力的支持老師文化推行的人(我也是其中之一)。在這些人之中,有人要回報,多數人不求回報。我可能是要回報的,而我要求的回報,不是物質層面,而是金錢買不到的。譬如常打電話向老師求教,以解決問題之類的。尤其是有一次更為荒謬,老師派人送我一本《佛祖歷代通載》,我看了萬分高興,反而怨老師為什麼不早給我,於是就去辦公室對老師說:
“這麼好的書,老師你為什麼現在才送給我?”
老師當時與李淑君二人就大笑起來,老師說:“這本書是剛剛印出來的啊!”有像我這樣莫名其妙的學生嗎?
供養老師不求回報的人很多,現仍在世的,我所知道的,大概還有數十人之多。
是眾生匯聚的無私奉獻力量,使老師對文化的努力才有今日的成果,不求回報的眾生啊!有這個做功德的機會,多好!
再說,天下事的解決最好符合四個原則:合法、合理、合情、和平。人與人之間並沒有深仇大恨啊,把情理法想明白不就好了嗎!
打官司
最近天熱,事情又多,因為宗性法師說,2017年9月是維摩精舍的開創人袁公煥仙夫子,130歲的冥誕,所以想要出版紀念文集。臺灣南懷瑾文化公司當仁不讓,答應幫忙編輯出版。但稿件收集太晚,正在忙亂之際,偏偏就有臺灣來的,或南粉或文化界,直接或間接來打聽南師後人狀告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和臺灣老古公司侵權事。因南師辭世前後,他們出版南師的著作未支付版稅,那是違法的,屬於侵權。
所以南師的後人不得已,在2014年向上海法院狀告臺灣老古公司和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侵權。
經過兩年多審理,今年(2017年)3月31日,上海第一中級法院作出判決,駁回了臺灣老古對著作權的主張,南家後人勝訴,著作權應屬南家子女所有。
換言之,老古公司和復旦出版社敗訴了,也就是說,未得南師繼承人授權,出版南師的書是犯法的行為。
其實我所關心的,只是書的內容是否符合南師的本意。我們跟著南師幾十年學習,總不能違背師教吧!
說到沙彌到老古負責工作,本是我向南師建議的,那是1998年在香港,沙彌原在香港一家法國銀行工作,負責股票方面的業務,但是老師對她說,你在銀行工作到老,只是賺錢而已,人生的價值和意義就談不到了。所以建議她辭掉銀行,去管理老古吧。
沙彌很聰明能幹,寫文章一教就會。我為什麼建議南師,要沙彌來管老古呢?這就說到我從1989年開始,與閆修篆、王啟宗三人,義務擔負老古的工作,我是負責文字的。十年中來往兩岸,為出版南師的著作事,我已年屆80歲了,生恐忽然倒地,老古怎麼辦?故而建議沙彌接手,因素美姐(沙彌的母親)與南師有企業公司合作,沙彌來往港臺與南師較易溝通工作狀況。
南師辭世後,我曾建議沙彌與南家子弟合作,共同經營老古,但她未考慮。
其實,南師早已表示不願在老古出書了。老師曾多次告訴我,擬另組公司出版,老古將來只是一個書店而已。而此事我在多次回臺時,也曾告訴老古的同仁,趙、陳、張諸位。
在《孟子與萬章》一書整理完畢,南師審閱後,遲遲不說出版,又說先出版簡體字版。當時我還不瞭解老師是想捨棄老古,老師問我《孟子與萬章》在哪裡出版啊?我還說:“當然在老古啊!”老師無語,於是才得已在老古出版(此事宏忍師看到經過)。
關於南師的著作權,天經地義是歸子女的,不知道為什麼,沙彌認為南師叫她去管老古,就誤以為著作權也是老古的。
我的內心是很同情沙彌的,她對我也很友好,可是為什麼演變成想佔有著作權呢?猜想是弄不清狀況,又受人撥弄,才走錯了路。
現在沙彌代表老古上訴了,據各方估計,轉敗為勝的可能不大,在南師學生們的心目中,和睦相處共同努力發揚師教才是重要。古人說“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大家都等待沙彌回頭是岸,千萬不要走入死胡同,同學大家不會敵視她,因為,我們都不是聖人,誰都會犯錯啊。
*〈我說太湖大學堂〉見劉雨虹:《說南道北:說老人、說老師、說老話》,(臺灣)南懷瑾文化事業有限公司2017年,第224~227頁。〈打官司〉見“劉雨虹老師”博客2017年7月15日。
選自《參閱文稿》No.20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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