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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被强暴的真相,只有我知道。
前几天的故事,很多宝宝没看到,点击蓝字阅读:
2.我费心讨的完美老婆,竟是白富美培训班出来的。
01
郑先生还在睡着,苍白着脸躺在医院白色的床单上,睡得很安详。
难得他能睡个好觉,彻骨的疼痛已经折磨得他,辗转反侧了十几个夜晚。
郑先生病了,得了很严重的病,已经与癌细胞缠斗了好久,似乎,后者占了上风。
他的手,暖暖的,松弛的皮肤下骨节突出,还有几颗褐色的斑撒在手背上,更衬得手腕处那片伤疤愈发显眼。
有疤的地方,除了手腕,还有左脸颊,那片伤疤更大颜色更深,从左下颌蜿蜒到脖子。
如果没有那片伤疤,郑先生绝对是位完美的美男子。
即使有这片疤,也丝毫不妨碍他的温文儒雅。我想,我妈当年就是因为这点才爱上他的吧。
郑先生是我爸,在一所大学工作,却不是教授,是财务室的会计。干的是分毫必清的活,却偏偏爱好读书,最爱唐诗宋词,也有不少历史书籍,甚至还保存了一些美学方面的书。
书读得多了,气质确实不一样,举手投足都是文化范儿。逢着我妈高兴,就喊他郑先生。这个称呼让他很受用,我妈一喊,他就笑得眉眼舒展。
以至于,我也经常喊他郑先生。我的喊,是调皮。我妈的喊,则是戏谑。
我妈余美凤经常撇着嘴嘲笑他,装什么大尾巴狼,酸文假醋的,还不是脸上有疤的小会计,你就是真出息成大学教授,她眼里也没你。
我妈嘴里这个“她”,我不知道是谁,只隐隐感到这是个神秘人物,因为我妈说这话时,脸上的神色不复平时的洒脱,明显缺了底气。
02
因为他俩认识时,那些疤痕已经在了,我妈照样追我爸追得风生水起。
当年,余美凤高中没毕业就辍学到了城里讨生活。不是她学习差,而是家乡人的唾沫星子差点把她淹死。
余美凤年轻时生得眉清目秀,在二八年华,更是水灵喜人。她成绩又好,性格活泼,是学校的文艺骨干,有什么活动都少不了她的身影。
有一次,学校要搞一场国庆晚会,余美凤作为台柱子天天要排练到很晚。在一晚排练结束后,她落在后面收拾道具,被阴影中窜出的一个人影扑倒在地。
她拼死挣扎,抓起一根木棍抡过去,打伤了那个人的胳膊,才趁机逃回了家。
第二天,她在学校发现了吊着胳膊的电工,电工死死盯着她,眼神阴恻恻的。
没过几天,学校里就开始流传她被人强奸的谣言。四邻八乡都议论纷纷,那个年代,女孩子搅进这种事,名声就算毁了。
人们才不会在意这事是真是假,他们的注意力全在“强奸”俩字上,这俩字对闭塞的农村来说,其劲爆不亚于投放了一颗原子弹。
我妈并不在乎无关人怎么看她,她只在乎她喜欢的人怎么看。后来她把这段过往的来龙去脉和真相说给我爸听,我爸对她只有心疼,并无疑虑。这更加让她觉得我爸是正人君子。只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被强暴的绯闻愈演愈烈,老家是待不下去了,余美凤只好来到城里,做了水果小贩。她骑着一辆笨重的破旧自行车,车座上一边一个挎俩大框,走街串巷卖水果。
她为人实在,又热情豪爽,卖的水果从不过夜,斤两还足,没过多久就拉到好多老主顾,在她经常出没的那一片,大家都知道有个“水果西施”叫余美凤。
说“水果西施”是喊着开心,那时的余美凤常年风里来雨里去,皮肤粗糙,身板壮实,和大街上粗喉大嗓的劳动妇女没啥区别。
一晃过了十几年,余美凤三十了,成了一家水果店的老板,却还是孤家寡人,不是别人瞧不上她,就是她嫌弃对方粗俗。
隔壁铺子的丽姐就经常取笑她,小姐心思丫鬟命,不自量力。
就在这当口,余美凤认识了郑先生,准确地说,是余美凤救了郑先生。
03
余美凤扶起地上的男人,把他送到医院。男人腿骨裂了,需要住院治疗。到这里,本没有余美凤什么事了,可她硬是没离开,因为那个受伤的男人联系不到家属。
男人醒后,弄清了坐在床边的姑娘,就是他的救命恩人,伸出一只手,用好听的声音说,你好,我叫郑立昌,多谢您的仗义相助。
他伸出的那只修长洁净的手,要握手的礼仪,还有他磁性的声音,都让余美凤心神恍惚。
余美凤听到心底传来稀里哗啦的碎裂声,像冰封的湖面遇见温柔的春风。
余美凤不眠不休照顾了郑立昌一个月。在这一个月里,余美凤就像一位贤惠的妻子,尽心尽力服侍丈夫,连内裤都是她洗。她洗得心头欢喜,眼角眉梢都是春意。
聪明的郑立昌哪里会看不出她的心思,可他在感激之外,始终隔着一层疏离。对余美凤,他是心存感激的,没有余美凤,自己还不知要遭多少罪。他也欣赏她的个性,爽朗质朴,敢爱敢恨。
但是,爱这个玩意儿,郑立昌轻易不敢碰了,而余美凤也并不是他的菜。
那时的郑立昌刚离婚没多久,正是心境灰暗之时,其貌不扬的个体户余美凤自然没有多少存在感。
04
郑立昌涨红着脸辩解,余美凤捂着嘴嗤嗤偷笑。俩人的关系却停在原地,始终无法前进一步。
终于,在一个夜晚,瓢泼大雨帮助余美凤成功留在了郑立昌的宿舍。大雨,啤酒,香喷喷的下酒菜,一切都恰到好处。酒酣耳热时,两人顺理成章在一起了。
余美凤搂着那具温暖的身子,心想,要是没有脸上的疤就完美了。可她又反应过来,要真没有这疤,哪还轮得到她余美凤。想到这,她满意地笑了。
再后来,俩人结了婚,有了我,过起了寻常夫妻的生活。
真正过起日子,我的老妈余美凤才知道,纵使她再稀罕郑先生,她和他也有着太多不同。
劳累一天,她从水果店回来,进门衣服不换就开始炒菜做饭。郑立昌呢,稳稳坐在书房里,架着金丝眼镜,沉浸在书海墨香里不知今夕何年。
我妈做好饭,轻手轻脚走到书房门口,笑眯着眼看着她的郑先生,我妈不止一次跟我说过,男人最帅的样子,莫过于郑先生坐在书桌前的身影。
瞧瞧,大大咧咧的余美凤彻底变成了郑立昌的“小迷妹”。
还没瞧够,又想起桌上刚出锅的饭菜,我妈柔着嗓子唤道,郑先生,该用膳了。饭菜凉了,对你的胃不好。
这柔情似水的嗓音,若让她的店员小芹听到,铁定得惊掉下巴颌。
郑先生这才抬起头来,嗯一声,起身来到餐桌。我妈在饭桌上,嘴巴是利用率最高的,她能一边大吃大嚼,还能把店里一天的鸡毛蒜皮叨咕个遍。
一顿饭吃下来,她能从头说到尾,什么小芹今天偷溜出去,会她那个干厨师的男朋友,让她逮了现行。还有隔壁丽姐和她老公又吵架了,她老公疑似外面找了相好。再不就是,最近橙子销得不好,还是换柑橘吧。
05
这时候的郑先生,不言不语,起身为我妈盛一碗粥,轻轻端到她面前,已届不惑的余美凤娇羞地笑了。
打我记事起,我就看出,我妈跟郑先生和别人家的夫妻不一样。别人家两口子吃了晚饭,都会挎着胳膊出门遛遛弯消消食。他俩呢,很少见他们一起出门,连商场都没一起去过。
别人家父母,打能打得惊天动地,好也能好成连体婴孩,把日子过成连续剧。只有余美凤和郑先生,千年一日的安静,在我的记忆里,从来没见他俩吵过架。
时间长了,余美凤心里越来越没底,用她的话说,人在半空悬着,两脚踩不着地,心里虚得很。
我知道,余美凤心里含着委屈,哪个女人不想跟老公过知冷知热热火朝天的日子?
余美凤心里的苦楚没处倒,到我十来岁时,她可算逮着了倾诉对象,把他俩的前世今生毫无保留地说给我听。
后来,我明白了,那时的我就是一只垃圾桶,专盛余美凤的委屈和失落。
才十来岁的我,根本不懂大人的爱恨情仇,只是觉得我的耳朵都要听出茧子,余美凤还不罢休,我长叹一声,表示兴味索然。
这招很奏效,余美凤摇了摇头,不再继续唠叨。
奇怪的是,诉完苦的余美凤,又变成活泼泼的郑太太,乐颠颠跑去服侍她家的文人墨客,还服侍得一脸傻笑。
直到有一天,余美凤发现了新大陆。不,是一颗定时炸弹。
06
她把照片拿给我并跟我说在哪里找到的时候,我从她的眼里分明看到了,嫉妒,还有自卑。
我也偷偷看了那张照片,确实是一位画画的美女,在清晨的阳光里,美好得不太真实。
最关键的,是那张照片边角都起了毛,很明显,经常有人拿出来膜拜,这个人用脚趾头想也知道是谁。
余美凤像是变了个人,沉默了,家里很少再听到她叽叽喳喳的声音。
后来,余美凤到底没忍住,偷偷跑去邻市的姑姑家,回来的时候,失魂落魄。
她抱着我哇哇大哭,眼泪鼻涕蹭湿了我的肩膀。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她脆弱的一面,我像大人一般轻轻拍打着她的背,安抚着她。终于,她说出了一切。
原来,照片上的美女是郑立昌的前妻,叫雪薇。余美凤刚一说出雪薇这个名字,哇一下又哭了。我理解她,雪薇,美凤,高下立见。
郑立昌是在他工作的校园第一次见到了雪薇,一见,便惊为天人。手执画笔的雪薇在他眼里是飘在天上的,那个天上的人儿还漂亮得不像话。
那时,郑立昌刚知道,雪薇是那所大学一位教授的女儿。他抑制不住心中滔滔的爱意,对雪薇展开了热烈的追求。
一年后,单纯美丽的雪薇姑娘被世俗男人郑立昌追到了手。为了跟上雪薇的步伐,小会计郑立昌开始疯狂读书,像一只干燥的海绵,蓄势待发。
可惜,雪薇是公主,郑立昌却不是她的王子,婚后也无法上演琴瑟和谐的幸福一幕。
最终,巨大的精神差距,让雪薇备感孤独,在一次外出写生时,悄悄恋上了她的师哥。
以雪薇的心性,她和郑立昌铁定过不下去了,俩人和平分手。
07
余美凤悲愤地看着我,眼泪哗哗往下淌:郑立昌脸上的疤,就是为了救雪薇留下的,还是俩人办了离婚手续后。
我的心里五味杂陈,即替余美凤委屈,又深深感慨原来过关平淡日子的老郑还有痴情的时候,可能这正是她忿忿不平的地方吧。
当然,这话我没有说出口。
余美凤还哭着大骂郑先生,这个狼心狗肺的郑立昌,人家都踹了他,到现在,他还巴巴看人家照片,心里忘不下。早知道,打死我也不救他。得亏我巴心巴肝对他好,忘恩负义呀。
虽然这时候我必须跟我妈一起义愤填膺地讨伐我爸郑先生,但我也想提醒伤心欲绝的老妈,她忘了,多少次她进货晚归,郑先生都会默默掐着点热好饭菜。多少次,她累极脱下不洗的脏衣,第二天都香喷喷地挂上晾衣架。还有她夜晚床头的菊花茶,一伸手就够得到。
只有我知道,她对他的好,是阳光下奔跑的麋鹿。他对她的好,是深谷里开出的兰花,隐蔽却幽香。
但这些好,还是要余美凤自己去体味出来,才能想通。
自那以后,余美凤再也不是郑先生的迷妹,在他面前变得趾高气扬,回到家往沙发一躺,饭也不做衣也不洗,还动不动就找茬生事。
好脾气的郑先生还是不言不语,默默准备好饭菜,唤余美凤吃饭。她挑起一根豆芽,说咸了。郑先生拖过一盘小炒肉,她又嚷,啥玩意啊,淡成个鸟。
我都看不过,郑先生却笑笑不说话。余美凤好几次咬牙切齿地说,我宁愿他跟我大吵一架。
08
她当场就炸了,摔坏了郑先生最爱的笔筒,把他的书全都划拉到地上,最狠的是,把郑先生珍藏的美学书全烧了。
他们俩的关系也每况愈下,在郑先生好脾气的加持下,又走了十几载,却走得鸡飞狗跳。余美凤到底意难平。
病床上的郑先生醒了,他起身的细碎声打断了我的思绪。余美凤带来了粥,郑先生却吃不下。
余美凤就气势汹汹地拧开桶盖,舀起一勺往他嘴里塞,郑先生吃下,却马上吐了,余美凤起身哐一声摔门而去。
郑先生越来越虚弱,已经吃不下任何东西,说话都变得很吃力。在最后的时日,医生为他上了呼吸机,嘱咐我们撑不了几天了,让准备后事。
我哭得稀里哗啦,余美凤却盯着墙面,眼睛里满是精光。
可是,郑先生超出了医生的预料,已经苦苦撑了半个月。他太痛苦了,我宁愿他早点解脱。医生问余美凤,他是不是有未了的心事?
余美凤鼻子里冷哼一声:没有。
医生问话时,姑姑就在旁边。姑姑拉过余美凤,恨恨地说,你心是石头做的?你明知道他放不下谁,想见最后一面,却让他把遗憾带进坟墓里。都到现在了,你还计较这些,有意思吗?
余美凤甩开姑姑的手,径直去了郑先生床边,附在他耳边低语,我听不清她说了什么,只看见有混浊的泪,流出郑先生的眼角。
最后的时刻,郑先生平静地走了。余美凤没有哭,她打来温水,用洁白的毛巾,轻柔地为郑先生擦拭身体。就像当年,她满面娇羞地服侍她心中的王子。
09
我拍着她的背,轻声安慰她。我忍不住问,那天,你跟郑先生说了什么?
“我说,我替他去看过了,雪薇生活得很好,老公很疼爱她。”
“那你为什么还那么狠心,不让他见雪薇最后一面?”
“怎么见?我是替他去看过,只不过是另一番样子。雪薇后来出了车祸,高位截瘫,坐了轮椅。他见了,到了那边,还怎么活?”
我潸然泪下,这个余美凤啊,真是个大傻瓜。
我扶她起身,挎着她的胳膊慢慢往外走。她突然用胳膊肘拐我一下,神神秘秘地说,你爸上呼吸机前,跟我说了一件事。
“什么事?”
“他说,他是救雪薇受了烧伤,但雪薇出事,却是他不小心引燃了煤气灶的火。他还说,雪薇是令他放心不下的妹妹,我才是他老婆。”
余美凤说这话时,脸上浮起了红晕。
夕阳下的她,美得发光,也幸福得冒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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