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目惊心!敲诈勒索、栽赃陷害……揭秘恶意索赔套路!
有这么一群人
披着正义的外皮
打着维权的幌子
一肚子坏水变着法敲诈勒索
绞尽脑汁只为钱、钱、钱
他们在干什么?
恶意索赔!
他们是谁?
职业索赔人
真!相!触!目!惊!心!
他们蹲守在超市、商铺、紧盯网店,挖掘出商户的经营隐患、漏洞后,既不提醒商家改正,也不向有关部门举报,反而自己悄悄记录“证据”,向商家敲诈勒索。
看看这些人的险恶
你不给钱?我就去举报
到时候罚你20万!
我要让你的店铺出丑!身败名裂!
还有人故意把过期食品放到店铺
然后敲诈
今天安哥带来的这部大片,名叫“恶意索赔罪与罚”,揭露了职业索赔人的恶行。
点击下方观看影片
(全片约8分14秒)↓↓↓
职业索偿的特点
恶意举报投诉不同于“打假”
他们毫不关心假冒伪劣
只顾着敲诈勒索
他们根本不在乎消费者利益
只盘算自己能弄到多少钱
虚构问题或者针对瑕疵
寻找所谓“违法问题”
秒拍秒退、截屏存证、立即索偿
索偿不成,举报投诉!
2017年3月2日,孙某与同伙在天津某进口商品超市,发现没有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和化妆品,故意购入后威胁敲诈店主。为息事宁人,店主最终交付对方1万元。
当年3月间,该团伙又以同样手段,在另外两家店铺不当获利万余元。
塘沽检方根据《刑法》,判定孙某涉嫌敲诈勒索罪,且多次实施犯罪行为,决定批准逮捕。
据某平台所在地主管部门统计,数百个恶意团伙,仅在2017年就制造了超过10万个投诉举报,炮制了成千上万个行政复议与诉讼……
在一些发达地区,有的工商所每年收到的恶意举报超过5000个。这些恶意举报常常虚构问题或者针对瑕疵,从网店信息以及商品标签、介绍中寻找所谓“违法问题”。
恶意团伙用足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纪检监察、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等“政策套餐”,公共资源被少数团队恣意挥霍。小卖家防不胜防,应对成本无法负担……
安徽一教师发起10余起官司,要求网店赔偿30万;
一律师事务所放弃法律服务神圣使命,改做职业诉讼,发起诉讼百余起,索赔400万;
由于程序便利,赚钱容易,许多大学生放弃求职,纷纷入伙……
守株待兔、语言恫吓、反复施压
这种脚踩道德底线的恶劣行径
必须遏制!
2017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990号建议的答复意见》中指出:“知假买假行为有形成商业化的趋势,出现了越来越多的职业打假人、打假公司(集团),其动机并非为了净化市场,而是利用惩罚性赔偿为自身牟利或借机对商家进行敲诈勒索。”
“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借助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等形式,逐步遏制职业打假人的牟利性打假行为。”
恶意投诉举报给经济、社会带来的严重危害,引起政府与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综合性治理举措相继推出,这些措施炼成的“《九阳真经》”,是铲除恶意索赔的武功秘籍!
行政处罚遵循“过罚相当”原则,并非有案必罚,恶意举报针对的商品说明与标识瑕疵,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会受到处罚。如浙江省工商局《关于广告监管执法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上述三种情况可不予行政处罚。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批复,同意浙江省工商局“市场监管互联网执法办案”创新模式,网店通过系统,在线与执法部门沟通,一次也不用跑。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一份判决中,认定申请行政复议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以核对申请人资格,恶意团伙再也不能“打一个电话”,“写一封信”就随意使唤公共资源。
应对恶意投诉,商家要有正确的态度
首先,商家一定要知法懂法守法,只有合法合规经营才能让“职业索偿”无缝可钻。
同时,要注意保存证据,举报违法犯罪行为。恶意索偿数额达到一定程度或者具备相应情节时,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此外,请商家谨记,遭遇敲诈勒索时,法律是保护自己的最好武器,请商家及时举报!
让更多朋友
看清这群人的真面目吧!
(素材来源:中国工商报、红盾矩阵、深圳市场和质量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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