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事关电费!9月开始有变
你知道你家8月用了多少度电?每个月家里的用电成本又是多少吗?你想精准了解、掌握自家的用电情况吗?
自2022年9月起,全省用电客户将实行按自然月抄表结算,用户每月电量、电费均按自然月计算,让每家每户电量电费这件事一目了然。
关于对用电客户
按自然月抄表的公告
大连市广大用电客户:
一、自2022年9月起,全省用电客户抄表例日调整为每月月末日,即每月月末日24时抄录并结算当月电量电费,交费期限及发票获取时间也相应调整。
二、将采用分两次算费方式进行过渡,两个时段(8月原抄表例日﹣9月原抄表例日、9月原抄表例日﹣9月30日24时)的电量、电费均计入2022年9月,两笔电费均按实际用电量计收,不重复计费。
三、居民生活客户在2022年9月原抄表例日至9月30日24时的用电量,按照我省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电量电价每千瓦时0.50元标准执行(如遇政策变化再行调整),对应电量不计入当年累计阶梯电量。
四、代理购电工商业客户在2022年9月原抄表例日至9月30日24时的用电量,执行9月份用电价格。
五、请及时关注后续电费情况,按时足额交纳。如有疑问,可通过95598服务电话、网上国网 APP 或供电营业厅等线上线下方式及时查询用电信息,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国网大连供电公司
·咨询电话·
来源:半岛晨报、国网大连供电公司
编辑:任鹿
投稿邮箱:laoyoule@163.com
更多内容
长按二维码识别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