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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老虎滩附近路段,发现时已死亡
滨海路发现死亡猪獾
4月16日晚8点
市民邱先生沿着滨海路木栈道夜跑
在老虎滩附近路段
邱先生看到
路面上躺着一只长相奇特的动物
已不幸死亡
现场聚集了不少围观的市民,大家对此都惋惜不已。“这是啥动物?长这么大,不容易啊!可惜了!”等邱先生锻炼完身体折返回来,发现这只动物已经不见了。“是被掩埋了?还是被人拿走了?暂时还不清楚。”他说。
记者把视频发给了大连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常务副会长谷国强。经他辨认,这是一只猪獾,已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在觅食途中疑遭车辆撞击
邱先生说,有围观者称这只动物是在横穿马路时被车辆撞死的,但真相是否如此,尚有待调查。
据谷国强介绍,大连常见的獾类主要是狗獾,猪獾的数量相对稀少。2019年,大连一位鸟类爱好者在本市西部的石门山拍鸟时,目击到一只猪獾幼崽在山林中出没。猪獾的寿命大约为10年,有冬眠的习性。谷国强说,这只猪獾刚从冬眠中醒来不久,“睡了一冬”体力消耗较大,急需大量进食。猪獾是杂食性动物,在当下的季节,它在大连主要以蚯蚓为食。猪獾属于夜行性动物,它应该是在夜间觅食途中发生了意外。谷国强提醒,大连作为一座自然资源丰富的城市,在靠近山林地带的道路上,经常有獾类、梅花鹿、野生鸟类等动物出没,建议车主途经此类地带时,要谨慎行驶,避免让它们受到伤害。
撞到野生保护动物要报告
车主撞到了野生保护动物
是否需要担责
有什么法律义务?
对此,辽宁宏展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万昕认为,从法律上看,要区分主动实施伤害和被动造成损害的情形。
若车主故意开车撞击野生保护动物,或是驾车追赶间接造成其死亡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车主不小心撞到了野生保护动物,有义务尽快向辖区公安机关和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积极救助,不能放任其受伤和死亡。否则,造成严重后果的,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车主撞到野生保护动物
是否需要担责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但无论如何都不能“一走了之”
来源: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 满文飞
编辑:吴涛
投稿邮箱:laoyoule@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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