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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土壤函[2016]2279号
关于征求《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产生危险废物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指导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开展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我部研究起草了《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7年1月20日前反馈我部(电子件请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土壤环境管理司 聂志强
电话:(010)66556293
传真:(010)66556252
邮箱:swmd@mep.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12月16日
一、适用范围
《指南》规定了产生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内容和技术要求。
《指南》适用于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相关规划环评的编制工作也可参照《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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