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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红花岗区通报2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遵义市红花岗区纪委区监委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了一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巷口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人大专职副主席毛旭东对巷口镇中山村黑土豆扶贫项目监管不力,造成扶贫资金浪费问题。
2017年11月,毛旭东在负责巷口镇黑土豆扶贫项目期间,选择供货商时仅通过互联网与一家网店比对价格后,即确定由贵州黑金农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金农公司)供应相关农产品物资。2018年2月至3月,在黑土豆种薯、农药等物资发放过程中,毛旭东未对发放情况作登记安排,导致整个项目物资发放情况和实际栽种情况底数不清。2018年5月,在黑土豆种薯已经全部播种并发芽的情况下,毛旭东仍然同意接收黑金农公司提供的9万余元塑料薄膜,造成扶贫资金浪费。2018年11月,经毛旭东审核并报巷口镇相关领导同意,将不应由巷口镇政府支付的21290元招标代理费报销并支付给招投标代理公司,直至2019年7月市专项扶贫资金审计组发现上述问题后才予以追回。2019年11月,毛旭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北京路街道火车站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夏可敏对城乡低保审核工作把关不严,违规发放低保金问题。
夏可敏对火车站社区低保审核工作把关不严,致使辖区群众刘继会户在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情况下,多领取低保金4.65万元,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1月,夏可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遵义市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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